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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圖書館事件是羅生門嗎?
文/二湘
一、
武漢大學圖書館性騷擾事件還在發(fā)酵,一開始我沒有太關注,只是大致看了一下,基本同意主流看法,但是最近看到有朋友留言說這是個羅生門,到底是不是性騷擾說不清楚,還有博主發(fā)文,認為這個男生是自慰,而不是皮膚瘙癢,我因此特別認真地把這個案件審判書從頭至尾看了幾遍,還聽了部分錄音,看了部分監(jiān)控視頻和圖片,我得出的結論是:1. 這位男生99%不是自慰,而是在撓癢。2,這位男生不對楊某某構成性騷擾,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
先說我為什么認為這位男生是撓癢,而不是自慰。
1.首先是醫(yī)學證據(jù)的支持,判決書中提到,肖某某提供了事發(fā)之前的2022年,肖某某父親咨詢醫(yī)生,和肖某某母親和肖某某的對話,證明他長期患有皮膚病,且事發(fā)當天的中午,母親仍在積極購買愛寧達藥品。事發(fā)后的2023年11月,肖某某前往武漢多家醫(yī)院多次就診,均確診其為過敏體質,并患有上述皮膚病。
2. 其次,肖某某提供的證人池某某的證言,說明她觀察到肖某某在生活中曾有隔著褲子抓撓大腿根部等的行為,與門診病歷反映的被告病癥表現(xiàn)一致。
3. 如果前面兩項都算是間接證據(jù),那么直接證據(jù)就是當天的監(jiān)控視頻,經五位醫(yī)學專家仔細審核,分析其動作特征與特應性皮炎的抓撓行為一致。
需要指出的是不管是間接證據(jù),還是直接證據(jù),都是法院嚴格審核予以采信的。這個案子兩年前爆出時就引發(fā)輿論,法院應該不會偏頗任何一方。綜合以上三點,我認為肖某某是在撓癢,而非自慰。
有博主說”孤立地看視頻的畫面難以確定“ ,我不同意,我不知道多少人是看全了圖書館的監(jiān)控和楊某某提供的視頻,但五位醫(yī)學專家是仔細認真地看過視頻的,而且他們有專業(yè)知識,他們根據(jù)多個視頻認定肖某某是撓癢,而不是自慰,這就是最強有力的證據(jù)。如果連專家都不信,我們還信什么?
有博主認為肖某某應該明確告訴楊某某他是在撓癢癢,但根據(jù)錄音和文字,楊某某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肖某某在自慰,肖又如何反駁自己是在撓癢癢呢?如果認真查看法院提供的這段證詞,你會看到肖某某在一開始的道歉信寫的的是“拍了姐姐”:
被告繼續(xù)書寫:“我拍了你,我很抱歉,我愿私下解決。我肖某某,在圖書館二層自習區(qū)拍了姐姐,是我一時沖動,犯下錯誤,侵犯了姐姐的隱私權。”
然后楊某某說:“你可沒拍我呢,你拍了什么?照片拍了嗎?手機打開,相冊打開!”被告回答:“沒有,這個確實沒有?!痹嬲f:“你沒拍我呀,你為什么要寫拍我呢?”被告說:“對,我重寫一點好了,”
你看,肖某某壓根不知道他做了什么下流的事,甚至寫了他壓根沒有做過的事情:”拍姐姐“。
那位博主認為肖同學當時的反應是驚慌失措,是懼怕的是自己的行為曝光,他的推理是:“如果是搔癢,就不該有羞恥;他有羞恥→他不是搔癢→他在自慰?!?但現(xiàn)實中,人在遭遇突發(fā)指控時的反應復雜得多,尤其是性格內向,對沖突敏感的人,可能根本不是羞恥,而是驚恐、混亂和應激回避。
如果你聽錄音,會發(fā)現(xiàn)這位女生語氣非常強橫,肖某某性格懦弱,被這個女生脅迫,又是在圖書館這樣的公共場合,只想早點息事寧人,他其實并不清楚楊某某指控他什么,所以一開始胡亂寫了個”拍姐姐“,然后在楊某某的引導下寫下”對姐姐做了下流的事“。楊某某又先入為主地認為他就是在性騷擾,在自慰,并且認為他知道他在做這個,所以從頭到尾也沒提”自慰“兩個字。所以肖對于楊某到底指控他什么,他其實并不清楚,又如何能說出”我撓癢癢還不行啊?”的反駁?
肖某某的行為更談不上是性騷擾。性騷擾必須有明確的性指向行為,加上對他人意愿的侵犯。
肖某某與楊某某全程沒有眼神接觸或言語交流,缺乏性騷擾中常見的針對性行為,這也進一步支持他是在無意識地撓癢,而非有意為之。根據(jù)審判書,“楊某某在拍視頻的一個多小時內沒有對被告的行為表示反對,期間還翻閱被告的相關資料、從容地走到隔壁桌與他人進行聊天,無法體現(xiàn)被告的行為違背了原告的意愿”,也就是說楊某的意愿根本沒有被侵犯,這個事情根本和性騷擾不掛鉤。
還有博主說“肖同學在事發(fā)時也是大一新生,到了青春期欲望爆發(fā)的臨界點,然而他從小所受的家教又將這種欲望死死壓住了,這種身心交戰(zhàn)想必使他既極為羞恥又難以自制,又由于無法自制而更加羞恥,其結果就是自慰?!边@些都是臆測,沒有任何根據(jù),有失偏頗。這種從心理解釋入手而非證據(jù)出發(fā),恰恰是許多誤判的源頭。
二、
這起事件中最讓人警醒的,還不是對錯之爭,而是正義與斗爭之間那條模糊的界限。雖然現(xiàn)在網絡上都把楊某當作一個大惡人,但我還是相信她的初衷是出于一種正義。只是,她過了。當一個人將自己完全等同于受害者與正義的代表,她的行為很容易滑向另一種極端,把所有不同意見都視作敵人,把任何不合作都理解為壓迫。
這位女生的行為呈現(xiàn)出一種典型的斗爭人格,她不是以對方悔改,事件澄清為目標,而是以讓對方一敗涂地為目的。她一開始就找到被告輔導員,提出被告不應該再有任何評獎評優(yōu)以及保研的資格,要求被告在其父母的見證下向原告道歉,此后不斷施壓學校,甚至在網絡上發(fā)布對方信息,引起對肖某的網暴。尤其過分的是,判決之后仍窮追不舍,甚至公開宣稱要持續(xù)舉報,讓對方無學可上。這已經超出了正義的范疇,而變成了對勝利的執(zhí)迷。在這種執(zhí)念中,她并沒有真正尋求一種更公正的方式,而是在制造一種新的壓迫秩序。
亞里士多德說,美德是一種相對于我們的中庸之道,由理性決定。正義不應由憤怒或仇恨驅動,而應該出于理性和善的愿望。當一個人不再自省,只一味攻擊時,無論她的初衷多么正當,最終都可能滑入偏執(zhí)與傷害。
真正的正義不是要贏得一場斗爭,而是讓所有人,包括自己和對方,都能保有基本的尊嚴。尤其是在信息傳播極快、輿論洶涌的社交媒體時代,越是身處正義的高位,越要小心自己的言行是否已經變成傷害他人的工具。
正義需要分寸感,一個真正成熟的人,懂得在堅持自我與尊重他人之間,找到那個不被仇恨驅動的平衡點。就像我在這篇文章《宗澤后再爆料,宗馥莉的恨可能成為回旋鏢》里寫的,當我們面對人世的紛爭時,請選擇那條不被仇恨指引的路。
三、
這個事情也給我們幾點啟發(fā):
第1,每一個人都可能在工作生活中遭遇誤會,委屈甚至是誣告,重要的是你如何應對,男生最初寫了道歉信,本意可能是想息事寧人,但反而被認為是“自認性騷擾”,這說明有時候,沉默、妥協(xié)會帶來更嚴重的后果。我們要學會在不同的危機下穩(wěn)定情緒,沒做過的事情就沒做過,不要隨便妥協(xié),尤其面對重大指控時,要有勇氣堅持真相,學會維護自己權益。
第2,要用善意對待這個世界,武大那個女生一開始或許還是有一絲公正公義的想法,但是態(tài)度非常不好,咄咄逼人,把男生的信息公開在網上。對于陌生人,她毫無同理心,也毫無善意,她沒有意識到肖同學也是和她一樣武大的學生,是一個活生生的人,這也遭致后來她自己的信息公開,遭到網絡反噬。所以,心懷善意,be kind,是我們做人的一個準則。
第3,現(xiàn)實生活,我們和別人總會有各種紛爭。尤其現(xiàn)在社交媒體時代,很多人在網上吵架,越吵越兇,最后不斷升級,人身攻擊,各種污言穢語都會出現(xiàn)。曾經加拿大兩位媽媽網上吵架,最后鬧得不可開交,還告到法庭。做事情要把握分寸,很多事情,退一步海闊天寬,尤其不要輕易訴諸法律。
沒有進入過訴訟的人大概不知道,這個訴訟過程真的是一個萬丈深淵。這個女生要告肖同學就是最大的失誤,一旦進入訴訟,雙方都要承受巨大的壓力,經濟上的,精神上的。打官司,最后基本就是兩敗俱傷,唯一獲利的就是律師。多少律師應該還好,但有些律師,會故意拉你入水,錢不斷丟進去,不得不繼續(xù)打下去,對人是一個巨大的折磨?,F(xiàn)在宗馥莉和三個弟妹打官司,不管最后結局,雙方都得脫層皮,其實真的是雙輸。
第4,知錯就改。 這件事情最可悲的是,這位女生從頭到尾都沒有意識到自己錯了,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多么狹隘,多么偏執(zhí),她恐怕還覺得自己特別執(zhí)著,特別堅韌,而根本意識不到自己鉆進了牛角尖,我們經常說,要堅持做一個事情,但是我們很少說,堅持的前提是你在一條正確的道路上,比起堅持,你更需要的是智慧來幫助你判斷是該繼續(xù)堅持,還是該迷途知返。
真相,有時像一盞微弱的燈,需要在喧囂中一點點擦亮。我也明白,我所理解的真相,未必就是全部的真相。但只要心存善意,不斷反思,就不會偏得太遠。愿肖同學和楊同學都能釋然,都能放下,如風過林,如水過渠,平安度過這一場風波。
二湘,喜歡碼字,著有長篇小說《暗涌》《狂流》,小說集《重返2046》,最新小說集《心的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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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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