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有位大媽,收拾意外離世兒子的遺物時,翻出一張五萬五的存折。
她揣著戶口本、死亡證明跑到銀行。本子上白紙黑字就她和兒子兩個人的名字,兒子沒結(jié)婚也沒孩子,她理所當然覺得這筆錢該由自己繼承??晒駟T眼皮都沒抬,說:“得拿繼承權(quán)公證書來?!贝髬尞敃r就懵了:“全家就剩我一個活人了,還要證明我是他媽?”
銀行咬死規(guī)定不松口,非讓大媽跑公證處辦繼承公證。老人折騰了一圈啥結(jié)果沒有,反手就把銀行告上了法庭。法院開庭的時候點破了關(guān)鍵:按《民法典》,父母本就是子女遺產(chǎn)的法定第一順位繼承人。
當戶口本、死亡證明全擺出來,足夠證明母子關(guān)系,而且也沒有其他繼承人時,銀行再強求額外的證明,純屬刁難。最后判決銀行必須兌付存款,還得賠大媽為打官司花的兩千塊錢。
銀行這套“證明你媽是你媽”的把戲,早該被看穿了。 去年湖北十堰的吳女士車禍去世,欠了銀行三十萬,家里就剩丈夫和兩個未成年的孩子。
銀行逼著他們賣唯一的住房還債,結(jié)果法院當場就掀了桌子:第一,這筆債務(wù)是吳女士個人做生意借的,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wù),丈夫不用還;第二,必須給兩個孩子留出七萬五,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剩下的才能用來抵債。可見銀行眼里只有冷冰冰的債務(wù),可法律還得護住人活著的底線。
更荒誕的是大連李女士的遭遇。她和丈夫離婚四年后,前夫刷信用卡透支了七萬多沒還就病逝了。銀行竟然把早已不是家屬的她告上了法庭,連她的銀行卡都凍結(jié)了。法院再審的時候氣得直罵:債務(wù)發(fā)生在婚姻期間沒錯,但女方不知情,也沒花過一分錢,憑啥替前夫背債?
最終只判未成年的兒子在繼承遺產(chǎn)的范圍內(nèi)擔(dān)責(zé),前提是銀行能證明孩子真拿到了遺產(chǎn)。銀行追債時這種“寧可錯殺一百”的做派,簡直就像在抓救命稻草。
銀行柜臺后面藏著一套精密的話術(shù)。 江西大媽這事里,柜員搬出《繼承法》和銀行內(nèi)部規(guī)定當擋箭牌的時候,故意不提《民法典》第1127條早就寫明白了:父母、子女、配偶就是鐵打的第一繼承人。大媽的戶口本能證明母子關(guān)系,死亡證明確認兒子沒了,兒子未婚無子的文件也齊全,銀行心里門兒清,嘴上偏要你多跑幾趟。
法律和銀行規(guī)則根本就是兩條平行線。 你看法院的判例多清楚:2025年江西另一起案子,王老師的女兒咬死“沒拿老爸遺產(chǎn)”,結(jié)果銀行一查,她早把父親十五萬的公積金提光了。法官直接甩出《民法典》1161條:拿了遺產(chǎn)就在遺產(chǎn)范圍內(nèi)還債,不拿就不用還。道理簡單得就像1+1=2,可銀行偏要把儲戶當嫌犯審。
江西大媽這案子判完,柜員嘴里那套“要公證”的流程瞬間塌了半邊墻。眼下老百姓取自家的錢,還得闖三關(guān):先跑街道開親屬關(guān)系證明,再去公證處交錢排隊,最后捧著公證書回銀行,整套流程活像在解九連環(huán)。
法院的判決啪啪打臉銀行:當證明材料足夠自證清白時,多一道手續(xù)就是多一道枷鎖。畢竟親媽取亡子的存款,天經(jīng)地義;銀行設(shè)卡添堵,于情不通,于法也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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