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回來了?!?/strong>
“曉宇,姐找到你了。”
一句簡單的對白,駱曉星15年的尋親之路終于結束了。
這一刻,駱曉星終于釋然了,最起碼跟死去的父母和爺爺奶奶有交代了,而且她也終于找到了自己唯一的親人。
之后呢?
編劇沒有繼續(xù)描述駱曉星和駱曉宇之后的生活,但是很明顯,駱曉宇肯定不會與養(yǎng)父母振良切割,守在駱曉星身邊。
一個很現(xiàn)實的因素,就是母振良在原配妻子死后,沒有再娶,除了駱曉宇,他沒有別的孩子。
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因素,就是駱曉宇是母振良按照公司接班人來培養(yǎng)的。
駱曉宇這個名字只存在于駱曉星的世界里,在這個社會上,只有母浩鉑。
母浩鉑不會為了十五年未見,也未相處過的血緣上的姐姐,放棄成為富商的兒子。
楊絳說過這樣一段話:
“人只有在別人需要你的時候,你才是最珍貴的。一旦別人不需要你了,無論你之前在別人的心里多么珍貴,當下都會變得一文不值?!?/p>
深以為然。
說一個很殘忍的事實,就是駱曉星的15年尋親過程有多苦,母浩鉑根本理解不了。
駱曉星對他有感情,但是母浩鉑對這個血緣上的姐姐并沒有。
一、駱曉宇的選擇
關于親人的定義,看過這樣一段解釋:
“真正的親人不是靠血緣關系來決定的,而是對你的那顆心來決定?!?/p>
這句話,對于被拐賣孩子的家庭來說,簡直是誅心。
駱曉宇是兩歲時候,在林山市被拐走的,這不是人販子的隨機作案,而是有預謀的計劃拐賣。
拐賣駱曉宇的就是劉綱和吳斌的拐賣團伙。
他們?yōu)槭裁磿暨x上駱曉宇呢?
因為港商母振良的特殊需求。
母振良是港城一家叫做永益港城貿易公司的老總,一位大師曾經給他算過命,他若是想要生意順利,必須要找一個腳底有兩顆痣的孩子。
這個消息很快就在老總們之間傳開。
母振良還沒有來得及自己去孤兒院找到這樣符合條件的孩子,就有人突然上門伸出了援助之手。
這其實就是吳斌的算計。
目的很簡單,想要對母振良示好,借此贏得好感,換來交易的訂單。
這些人販子,先是拐走了符合條件的駱曉宇,然后在孤兒院的孩子們信息上做手腳,引導母振良去孤兒院做了領養(yǎng)手續(xù),然后把駱曉宇交給了母振良。
其實所謂的領養(yǎng)信息都是吳斌找人造的假材料,母振良是受益方,肯定不會追根究底去仔細查看領養(yǎng)資料的。
于是駱曉宇就這樣成了母振良的兒子,母浩鉑。
母振良因為喜得兒子,對這個吉吉商貿的公司萬般感謝,便把一些訂單交給了這個公司。
但蹊蹺的是,母振良其實自始至終都沒有見過這家公司的負責人。
但是他一直是受益方,也沒有在意太多的細節(jié)。
這家吉吉商貿,其實就是吳斌一手建立的公司。
這家公司與林山市的鼎順集團有很多的業(yè)務往來,這其實就是吳斌背著葉修明在圈錢。
葉修明之所以沒有發(fā)現(xiàn),是因為他一門心思都在科技公司上,這就給了吳斌可以鉆的空子。
無論是母振良還是吳斌,都沒有想到駱曉宇的家人,會一直找他,畢竟已經過了15年了。
這才是吳斌敢光明正大地以鼎順集團的名義,跟母振良合作的原因。
吳斌對于母振良這個人,拿捏得很準,他知道母振良一直不看好燒錢的科技公司,但是一直很看好東南亞貿易。
于是吳斌才借著母振良的手,把葉修明踢出了鼎順集團的管理層。
兩個人在林山市準備舉辦簽約儀式。
但是打拐辦在母振良帶著母浩鉑一到林山市,他們就盯上了這對父子。
母浩鉑是1992年出生的,今年正好17歲,跟駱曉宇的年齡剛好相符合。
而且1995年,駱曉宇失蹤,一直沒有孩子的母振良突然有了一個兩歲的兒子,同時這一年也是母振良跟境外的吉吉商貿合作的時間。
這些巧合合起來,足以證明,母浩鉑肯定不是母振良的親生兒子。
一開始,打拐辦的警察找到母振良時后,他并不承認。
這個時候的母振良,還不知道母浩鉑是被拐賣的,只是覺得或許母浩鉑的親生父母通過孤兒院找到了自己。
母振良是不愿意把母浩鉑還給他的親生父母的,這十五年來,母振良把母浩鉑已經當成了親兒子。
他來林山市,與鼎順集團簽約,帶著母浩鉑,兩個人一起出現(xiàn)在了鼎順深化引資合作的簽約儀式上,這其實就是給母浩鉑以后接管自己的公司鋪路,這就暗示著母浩鉑一定是母振良公司的接班人。
我只想知道我弟弟的線索,他在那兒 過得好不好,我們家現(xiàn)在就剩下我一個人,我等了15年,我找了15年。
于是他在警察找上門之后,迫不及待地想要離開林山市。
可警察們在酒店門口,打斷了他的回程。
因為上次打拐辦利用母浩鉑所住酒店的垃圾,提取了他的DNA,經過和駱曉宇的DNA對比,證實了母浩鉑與駱曉星是姐弟關系。
直到這時候,母振良才交代實情。
因為在國內,兒童買賣是違法犯罪的活動。
他不得不承認,母浩鉑的身份,甚至當著警察的面,告訴了母浩鉑這個消息。
從他對母浩鉑的態(tài)度來看,他真的很寵愛這個沒有血緣的兒子。
在看到駱曉星跑過來見母浩鉑的時候,擔心失去兒子,急忙承諾,自己愿意把駱曉星當女兒來對待,亦或是愿意給駱曉星一筆錢作為補償。
可見,他是絕對不會讓母浩鉑離開自己,只做駱曉星的弟弟的。
15年,母振良在母浩鉑身上,傾注了太多的精力,不說日常生活的照顧上,單是教育的培養(yǎng),就是不少的支出。
還有一個細節(jié)就是,母振良沒有再婚,他自己親手把母浩鉑帶大的,這份感情比血緣關系更深厚。
劇中有一個鮮明對比,母浩鉑得知眼前的駱曉星是自己的親姐姐時候,局促地低頭沉默,沒有任何的欣喜。
因為他的記憶力,母振良就是自己的父親,他是在被父愛的包圍下長大的,因為面對著一個自稱有血緣關系的陌生人,他給不了任何的熱情回應。
他沒有經歷過家庭支離破碎的痛苦,這一切的痛苦都是駱曉星經歷的。
所以,駱曉星見到已經母浩鉑的駱曉宇時候,有激動,也有難過。
她知道,自己的難言之隱,無法跟陌生的弟弟訴說。
駱曉星滿臉期待地看著駱曉宇,而駱曉宇低頭躲閃,不想要有過多的牽扯。
這一幕扎疼了駱曉星。
特別是當母振良提出帶自己去港城和給一筆錢的時候,對駱曉星而言,就是一種羞辱。
她找弟弟,因為弟弟是自己唯一的親人了,不是為了錢,更不是為了更好的生活。
“叔叔,謝謝你這么多年,把我弟弟照顧得這么好,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看到我弟弟現(xiàn)在長得這么高,過得這么好,我就放心了。我只有一個請求,你記住,林山永遠是你的家?!?/strong>
駱曉星最后,只能這樣回應了。
她知道,弟弟或許將會是公司的繼承人,不可能舍棄一切跟自己租房討生活的,這就是現(xiàn)實。
最后的一幕,母伯浩去團圓小館見了駱曉星,叫了一句姐姐。
兩個人的關系也只能到這里了。
之后,駱曉宇只能是母浩鉑,駱曉星對他而言只是個名義上的親戚而已。
他的未來還是母振良的接班人,是公司的老總。
二、發(fā)發(fā)的歸宿
與駱曉宇對比明顯的另一個被拐賣的孩子,就是邱洛洛。
邱洛洛是被拐賣的,后來落到了白板手里,白板給她起名為發(fā)發(fā),當做了自己的女兒。
但是發(fā)發(fā)對于白板的戒備心很強,她甚至模糊的記憶里知道,白板其實不是自己的親生父親。
發(fā)發(fā)跟著白板的時候,一直幫助白板手下做拐賣女性的活動。
鄧妍從省廳來到林山市的第一天,就被發(fā)發(fā)引誘著落入了人販子的圈套。
這就是白板為何收養(yǎng)發(fā)發(fā)的根本。
表面上白板對她很好,可實際上一方面利用發(fā)發(fā)給自己掩護,另一方面等著發(fā)發(fā)長大。
直到白板被抓,發(fā)發(fā)才知道自己的原名是邱洛洛。
不過遺憾的是洛洛的父母在她被拐后,就發(fā)生車禍去世了,而姐姐則是被人收養(yǎng)了。
打拐辦找到姐姐和養(yǎng)父母時后,洛洛也只是跟姐姐見了一面而已。
姐姐的養(yǎng)父母條件有限,無法同時收養(yǎng)兩個孩子,因此洛洛只能繼續(xù)留在福利院。
洛洛覺得自己是不被歡迎的孩子,是被舍棄的累贅。
即便是姐姐承諾,等到自己有能力的時候,一定會把洛洛接到自己的身邊,她還是無法釋懷。
直到常銳默認她喊自己爸爸。
與姐姐分開后,洛洛一直郁郁寡歡,有一天洛洛她便趁著福利院工作人員不注意的時候,跑走了,去里公安局,找常銳。
常銳知道洛洛因為不能跟姐姐團聚而失落,便帶著洛洛吃了冰淇淋,去了游樂園。
他沒當過爸爸,也不知道如何走進一個八歲左右女孩的心里,只能盡最大的力量滿足洛洛的心愿。
在游樂園里,常銳被保安誤以為是洛洛的爸爸,他沒有解釋,而是應承了下來,但是洛洛卻因為常銳的這個舉動開心不已,也心甘情愿地回到了福利院,并且炫耀自己有爸爸了。
她覺得有了依靠和寄托,常銳給了她安全感。
雖然洛洛年紀小,但是經歷過拐賣,心思更加敏感,常銳的善意成了洛洛在福利院的慰藉。
常銳其實一直在想盡各種辦法幫助洛洛跟姐姐團聚。
直到他聯(lián)系上了愛心人士愿意出資,幫助洛洛姐姐的養(yǎng)父母資助洛洛。
“常警官打電話給我了,這是領養(yǎng)手續(xù)?!?/strong>
“謝謝院長?!?/strong>
未成年的姐姐,終于可以和妹妹朝夕相處了。
雖然生活不一定多么的幸福,但是彼此取暖,也是最大的圓滿了。
洛洛離開福利院之前,留給了常銳一幅畫:“和爸爸永遠在一起?!?/p>
但是常銳沒有要,還了回去。
常銳希望,洛洛能夠盡快適應新家庭,忘記自己,忘記那段被拐賣的痛苦經歷,這是常銳對洛洛最大的祝福。
正所謂,這世界破破爛爛,總有人縫縫補補,愿每個孩子都能在父母愛的包圍里健康長大。
愿天下無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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