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全市電動
三輪車、四輪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
為進一步規(guī)范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涉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道路交通事故,營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淮南市公安局、淮南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淮南市交通運輸局、淮南市城市管理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專項整治行動?,F(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圍
全市范圍內上道路行駛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即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的、以電力裝置驅動的、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上道路行駛條件的三輪、四輪車(包含城市觀光車、老年代步車、低速代步車等)和雖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的、以電力裝置驅動的、符合上道路行駛條件但車輛未上牌或駕駛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
三、整治重點
(一)嚴查非法銷售。在我市違規(guī)生產、銷售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3C認證),車輛性能不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使用電力裝置驅動用于載客或載貨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的,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工信部門依法查處。
(二)嚴查交通違法。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無牌、無證上道路行駛、擅自拼裝、改裝上道路行駛、違法載人、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亂停亂放、不佩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由公安交管部門依法查處。
(三)嚴查占道經營。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違法占道經營行為由城市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四)嚴查非法營運。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非法載客營運行為由市交通運輸部門依法查處。
請廣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專項整治行動,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對整治過程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公務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guī)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淮南市公安局
淮南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淮南市交通運輸局
淮南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8月12日
來源:淮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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