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日報
大學在校生馮某(化名)在校內溜達,將學生放置宿舍的筆記本電腦盜走并銷贓,看見停放在外未上鎖的自行車直接騎走,3個月就得手9次,盜竊數(shù)額超5萬元。近日,海南省??谑忻捞m區(qū)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馮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
美蘭法院經審理查明,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1月27日期間,馮某為了謀財,趁學生上課、宿舍無人未鎖門之際,共8次進入宿舍內盜竊12臺筆記本電腦,其中11臺筆記本電腦通過網絡銷贓。同年12月5日,馮某在某大學超市門口看到被害人捷安特自行車沒上鎖,于是盜走騎到自己宿舍樓下。次日,馮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后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根據(jù)鑒定價格或銷贓數(shù)額,9次被盜財物價值共計51719元。
美蘭法院認為,馮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9次盜竊他人的財物價值共計51719元,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馮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從輕處罰;馮某自愿認罪認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馮某全部賠償各被害人并獲得各被害人諒解、預繳罰金,可以酌定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表示,近年來,盜竊案在高校屢見不鮮,學校師生員工防范意識薄弱是主要原因之一,大學生法治觀念淡薄也是重要原因。部分大學生不學法、不懂法,更談不上守法,甚至將違法犯罪視為一般的道德問題,這種法治觀念的淡薄,使得他們容易走上犯罪道路。怎樣減少高校盜竊案件的發(fā)生?需要從多個方面入手,包括加強法治教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防范意識、完善校園管理制度、加強周邊環(huán)境整治以及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同時,對于已經發(fā)生的盜竊案件,學校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和處理,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防止犯罪行為再次發(fā)生。
來源:??谑忻捞m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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