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樂山市峨邊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一起校園食品領域職務侵占犯罪案件的審理情況。4年時間,某小學11名食堂員工利用職務便利侵占食堂優(yōu)質(zhì)肉制品,涉案金額高達40萬元,分別獲刑。
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9月至2024年12月11日,被告人阿某等11人在擔任某小學食堂員工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侵占食堂優(yōu)質(zhì)肉制品,用于自食或銷售,涉案金額高達40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阿某等被告人作為該小學食堂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依法應予懲處。
根據(jù)不同被告人參與犯罪的時間不同,法院依法分別作出九個月至二年二個月不等有期徒刑的判決,并判處罰金十萬元至十三萬元不等,扣押在案贓款40.2萬余元并將價值1848元的77斤排骨返還被害單位。
據(jù)了解,此案庭審特別邀請了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校長等教育工作者旁聽。法院認為,此案的公開審理及組織特定群體旁聽,釋放出司法機關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蠶食校園營養(yǎng)經(jīng)費行為“零容忍”的強烈信號。
紅星新聞記者 顧愛剛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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