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一則改編自江蘇高院真實案例的短劇沖上熱搜。
春節(jié)前夕,建筑工人趙赫陽的妻子意外滑倒早產。因工友全部返鄉(xiāng),救護車需1小時后抵達,情急之下趙赫陽醉駕送醫(yī)。警方了解情況后協(xié)調救護車接力救援,母子平安。事后趙赫陽因醉駕被起訴,法院最終認定其行為屬“緊急避險”,免于刑罰。
妻子早產、工友返鄉(xiāng)、救護車不及……趙赫陽醉駕送醫(yī)背后的焦灼與無奈值得共情。法院以“緊急避險”免罰,本質是在生命權與交通秩序間做出的價值權衡,體現著法律對生命的敬畏。
但必須明確,緊急避險的認定是法律在極端情境下的審慎裁量。其適用有鐵一般的邊界:危險須現實緊迫,手段須唯一無奈,損害不能超過必要限度。正如網友感嘆:“幸好過年期間車少,不然就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或許有人從中讀出法外開恩的暖意,但更該明白,這份寬容只屬于別無選擇的絕境,而非日常僥幸。若有人因此覺得醉駕也能找借口,那是對法律的徹底誤讀。
畢竟,法律懂你的急難,卻絕不容忍拿規(guī)則當兒戲。
撰文|向玲 主編|李錦 審核|朱宗威 *文章為主編有態(tài)度原創(chuàng)出品,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出品 | 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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