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
浙江湖州織里消防救援大隊
接到報警稱
轄區(qū)內(nèi)一家小賓館的大廳冒煙
消防救援人員立即趕往現(xiàn)場
所幸火勢不大,處置及時
明火被成功撲滅
事后經(jīng)了解
一大爺將電動自行車電瓶
放在門口充電后
便安心上樓去換衣服
沒承想換好衣服下樓后
就見到了消防員
圖方便違規(guī)停放電動自行車
進而發(fā)生火災的案例屢見不鮮
事故案例
2025年7月7日,上海市楊浦區(qū)一小區(qū)1樓樓梯間內(nèi),2樓住戶孫某所有的電動自行車因電池熱失控起火,燒毀兩輛電動自行車,致4、5樓居民4人逃生受傷。當?shù)毓膊块T對孫某刑拘7日后取保候?qū)?,對另一車主罰款5000元。
2025年4月19日,上海市普陀區(qū)一居民樓1樓樓道內(nèi),1樓居民黃某的電動自行車因鋰離子蓄電池熱失控起火,燒毀2輛電動自行車,致5樓老兩口逃生時因煙氣重度燒傷。有關部門對非起火車車主罰款3000元,公安機關對黃某以失火罪刑事立案。
2025年5月5日,上海市徐匯區(qū)一小區(qū)1樓樓道內(nèi),11號1樓住戶孫某的電動自行車因鋰離子蓄電池熱失控起火。孫某家門口距車庫不足30米,卻圖便利、存僥幸,習慣將車停樓道,還認為僅停放不充電就不會起火,公安機關已對其行政拘留10日。
電動自行車應放置在停車棚內(nèi)
不要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
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或充電
戳圖查看更多電動自行車使用指南
審核 /韓俊鴻
制作 /山西消防全媒體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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