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九年(1376)的一天,明太祖朱元璋在朝堂上震怒,下令對刑部主事茹太素施以杖刑。一名飽讀詩書的朝臣,當著眾多同僚的面去衣受杖,著實既傷面子,又傷“里子”。
茹太素因何觸怒“龍顏”?《明太祖文集》記載:茹太素上個折子說5件事,寫了17000字!差不多是一個明代話本的容量。這是奏事,還是寫劇本?
好在朱元璋還算勤政,第二天晚上,讓人接著念?;实鄣淖詈蠼Y論是:500字足矣!剩下的16500字,大多是廢話。
明朝初年,官員上書言事繁復冗長,漸成風氣。奏疏常常堆砌辭藻、引經(jīng)據(jù)典,看似厚重,實則空泛無物;更有甚者,一些官員為彰顯學識,刻意使用冷僻典故與字詞,晦澀難辨。朱元璋對此不勝其煩,下決心整飭。3年之后,茹太素依然我行我素,挨這頓板子,真不算虧。
茹太素挨板子這件事沒過多久,明廷頒布了《建言格式》,規(guī)定“許陳實事,不許繁文,若過式者問之。”又在洪武十二年頒布《案牘減繁式》,要求公文言辭平實。自此,篇幅冗長、華而不實的案牘積弊,才得到一定程度糾治。
文字和語言的主要作用,在于交流和傳播,重在明晰、高效。說話或著文長篇大論、云山霧罩,會讓人昏昏欲睡,摸不著頭腦。在文字表達的簡約方面,古代的先賢其實做得非常好。先秦最重要的典籍之一《春秋》,全書僅16000多字,記載了240多年的歷史事件,平均每年不足70字,卻能提綱挈領,清晰展現(xiàn)歷史脈絡。這樣的文風,值得學習和提倡。
囿于歷史條件,古人不得不惜墨如金,我們的語言文字也因此受到鍛造和磨礪,形成了“辭約而旨豐,事近而喻遠”的高效、簡約文風。這樣的傳統(tǒng),在今天仍然需要繼承和發(fā)揚。
明明三兩句話能說清楚的事,非要前三點、后四條,層層套疊,說上一大堆;明明一頁紙就能寫明白,非要穿靴戴帽、里袍外套,搞成厚厚一大摞;明明不發(fā)文不開會就能布置好的工作,非要發(fā)文開會,甚至發(fā)長文開長會。
好像只有這樣,才能反映出“認識到位”,才能體現(xiàn)出“高度重視”,才能顯示出“工作扎實”。這種只重形式、不重內容,只重痕跡、不重實效的文牘主義,是危害極大的形式主義。它使大量的公共資源在文山會海中空轉,也常常使基層不堪重負。看似工作扎實,實則是作風浮漂。
公文的價值不在于篇幅長短,而在于能否精準傳遞信息。會議的作用也不在于領導講多少話,而在于工作安排是否周密可行。克服案牘上的繁文縟節(jié)之害,促進文風、會風向實戒虛,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改進工作作風的必然要求。要立規(guī)矩、劃紅線,一旦越界,紀律的板子也要打上去。
稿件來源 | 《人民日報》2025年05月26日,原標題為《茹太素挨板子不虧》,本文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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