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浙江文旅為紹興魯迅故居魯迅抽煙畫墻專門撰文正名,可謂隆重。提出一個很浪漫的觀點:
即一些名人的抽煙成為這些名人的精神意向,似乎文旅方面這么做是恰當?shù)摹?/p>
8月25日晚,紹興魯迅故里景區(qū)回應:“魯迅故里景區(qū)始終堅持尊重魯迅、尊重歷史、尊重藝術,不輕易改變魯迅故里在廣大游客中的既有形象?!?被譽為“教科書式回應”。
景墻落成至今已有22年之久,而“煙不離手”作為魯迅先生最具代表性的形象之一,早已在一代又一代中國人心中生根發(fā)芽。煙之于魯迅,就像煙斗之于馬克思,圓頂禮帽之于卓別林,雙截棍之于李小龍,早已超越物品本身的功能,成為一種獨特標志與精神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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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是抽煙的,這一點固然不假,正如馬克思是抽煙的。
但是國內關于馬克思,我們很少見到他拿著煙斗的形象。
所以我們宣傳魯迅的時候,不一定就得抓著他抽煙的形象不放。
文章叫我們不要學習魯迅抽煙,但要思考魯迅抽煙的原因,特別是魯迅當時所處的時代背景。
時代背景與一個人抽煙的習慣,確實沒有必然關系。當時的愛國者或思想者未必就都抽煙或者煙癮極大??v然也像魯迅那樣抽煙,只是沒有把煙放入自己的文字,故后人沒有直接證據(jù),而未把他或她的抽煙行為具象化。
文章說:
對他而言,吸煙不僅是生理習慣,更是一種精神意象。在那個風雨如晦的年代,煙草伴隨著他度過無數(shù)不眠之夜,催生出一篇篇醒世之作。
仿佛如果魯迅不抽煙,這些佳作就做不出來一樣,因為缺乏煙草這種催化劑。
這實在謬之大矣!
魯迅之所以寫出一篇篇醒世之作,源于他的生活經歷、教育背景、思想情懷,以及當時迫切的昏暗的民族生活現(xiàn)實。
我們之前說過,這是一個宣傳的問題。
我們不必抓住抽煙這個“形象”不放。我就不相信,如果我們召集國內書畫家的精英,重塑魯迅形象,魯迅就必須燃著煙,吞云吐霧。
上次那個舉報者,據(jù)說或有其他動機,比如推銷自己的什么袋——香煙替代品,居心的確叵測。
但是如果紹興文旅方面吸取點建議中的精華,做些變革,也未嘗不可。
譬如春晚節(jié)目結尾的《難忘今宵》,這幾年就在變革,越來越有活氣了。畢竟,李谷一已經垂垂老矣;而受眾也越來越年輕化。而年老的觀眾實在沒有理由要求春晚不做出點變革的舉措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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