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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深圳一家公司火了,就因為安排周六上班被員工舉報,公司一怒之下,取消了14天年假。
以往這種事,公司挨批是肯定的,但這一次,網(wǎng)友們的立場卻多數(shù)站在了公司這邊。
打工人不共情打工人,這很讓人意外。
據(jù)媒體的報道,這家公司因為此前臺風“樺加沙”停工耽誤了工期,要求員工在27日(周六)當天補班一天,結果被員工投訴至勞動部門。
按照公司的說法,以往一直都很遵守國家勞動法規(guī),在福利待遇方面做的也很到位。
年底一直堅持放假兩個星期,而且部分特殊日子即使非法定假期,公司也會放假半天。
這一次,是因為業(yè)務需要著急發(fā)貨,這才要求員工們在周六補一天班。
沒想到,有員工以“影響休息”為由把公司投訴到了勞動部門,公司與勞動局溝通無果后,決定27日正常休班,但以往的福利都取消。
也就是說,不但14天的年假福利沒有了,以后所有的額外假期公司也都不再提供。
這則新聞被發(fā)布到社交平臺后,引發(fā)網(wǎng)友熱烈討論。
有網(wǎng)友指責公司此舉違反勞動法,是對員工維權行為的打擊報復,實屬不應該。
對此,公司負責人解釋,員工對補班有想法,可以通過內部渠道來反映,投訴讓公司比較被動。
他認為,公司平時從不加班,上班也是朝9晚6,公司的善意卻得不到某些員的理解,這讓他覺得很委屈。
而且,公司內部調整放假制度是合法合規(guī)的,是經過內部討論后決定的。
其實,在評論區(qū)也能看到,大多數(shù)的網(wǎng)友這一次轉變了立場,力挺公司做的對。
有網(wǎng)友稱:“給了這么多福利員工還舉報,有點不厚道,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也有網(wǎng)友表示:“朝九晚六還從不加班,對打工人來說這簡直是神仙公司,這下福利沒了,員工終于求錘得錘?!?/p>
也有人問,從法律角度講,公司因臺風停工,事后能否要求員工周末補班?
關于這一點,央視新聞的一篇文章或許能給出答案。
廣州某律所高級合伙人蔡飛在解答廣州市總工會的提問中提到:
“我們認為不可以。此為政府明確的停工,并無補上班的依據(jù)。按照工資發(fā)放的規(guī)定,停工停產期間工資照常發(fā)放,但并沒有要求補上班。但也有觀點認為,法律未作禁止性的規(guī)定情形下,屬于用人單位的自主權。”
評論區(qū)里,網(wǎng)友爭執(zhí)的一個焦點,在于年假到底是公司福利還是法律規(guī)定?
其實,帶薪年休假的確是法律賦予職工的權利,不是單位“恩賜”。
根據(jù)《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guī)定,工作滿1年以上的職工,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年休假天數(shù)由累計工作年限決定(含不同單位工作時間),而非僅當前單位工齡。
1.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從深圳這家公司的通知來看,這14天的假期可能是針對所有員工,并沒有工作年限的限制。
能做到這一步,確實還是很少見的。
而且,公司也強調,取消14天假期,以往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這對上班時間短了員工可是很大的損失。
作為打工人,我們也支持員工依法維權,但確實也要考慮到公司的實際情況,互相理解。
就像網(wǎng)友所說的那樣,為了休一個周末,把所有人的額外福利給搞沒了,真是得不償失。
對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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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信息來源:
廣州日報:深圳一公司因臺風停工2天,要求員工周六補班1天被舉報,決定取消14天年假福利和所有額外假期,網(wǎng)友:老板真不容易
央視新聞:因臺風停工 公司可以要求周末補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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