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林權證》、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本是農民安身立命的憑證;一張病床、十年臥床時光,卻記錄著一個家庭因征地糾紛陷入的漫長困境。自 2013 年寧鄉(xiāng)市 “金玉鄉(xiāng)鎮(zhèn)工業(yè)開發(fā)集中區(qū)” 啟動建設以來,回龍鋪鎮(zhèn)華田村十三組村民鄧先生一家,便卷入了這場持續(xù)十余年的風波 —— 土地被占用、房屋遭拆除、家人受傷,八旬老人林某蘭因護地被傷長期臥床,累計醫(yī)療費超百萬元,即便多項司法判決確認相關行政行為存在問題,核心訴求至今仍未得到徹底回應。
護地遇意外致重傷,十年醫(yī)療費成家庭重負
時間回到 2014 年 10 月 29 日,對于鄧家而言,這是改變命運的一天。據鄧先生回憶,當天清晨,母親林某蘭像往常一樣到自家菜地澆水,發(fā)現有人員正使用挖掘機清理菜地。時年 80 歲的林某蘭上前了解情況,過程中不幸被器械致傷,隨后出現大小便失禁、昏迷等嚴重癥狀,被緊急送醫(yī)救治。
起初,鎮(zhèn)、村相關工作人員曾協(xié)助安排陪護,并墊付了部分醫(yī)療費用,但一年后相關支持便中斷。更讓鄧家焦慮的是,曾有部門申請法院執(zhí)行林某蘭的每月養(yǎng)老保險金,試圖以這筆費用抵扣相關款項。幸運的是,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后續(xù)裁決 “終止執(zhí)行”,才為老人保住了維持基本生活的微薄收入。
如今,林某蘭已臥床近十年,多數時間行動困難、意識模糊,偶爾清醒時,仍會念叨 “想回家,想討個說法”。在她的床頭,始終放著一個褪色布袋,里面整齊存放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等證件 —— 這些曾是她作為農民的驕傲,如今成了家人為她維權的重要依據。
從寧鄉(xiāng)市人民醫(yī)院提供的住院費用清單可見,截至 2025 年 4 月,林某蘭累計住院時長超 1600 天,醫(yī)藥費總額達 74 萬余元,其中多次出現欠費記錄,僅 2014 年 10 月至 2019 年 5 月期間,未結費用就達 36.7 萬余元,后續(xù) 2019 年至 2024 年,又先后產生 21.6 萬元、25.6 萬元、7.5 萬元等多筆欠費,累計未結清費用已超百萬元。這筆巨額醫(yī)療費,讓本就因征地陷入困境的鄧家雪上加霜。
(上圖為當事人提供:組織違法施工現場及老人被打癱瘓住院)
(上圖為當事人提供:住院費用清單)
司法多次認定程序問題,執(zhí)行落地仍存阻礙
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鄧家多年來持續(xù)通過法律途徑尋求解決方案,多項司法判決也對征地過程中的問題予以確認,但判決結果的落地卻始終滯后。
2015 年,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與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先后作出判決,明確寧鄉(xiāng)市自然資源局(原寧鄉(xiāng)市國土局)等部門在征地拆遷過程中,未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相關程序存在明顯違法情形。然而,勝訴并未帶來實質性改變,鄧家未收到相應賠償,相關責任追究也未推進。
2017 年,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認定涉及此次征地的三份《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審批單》程序違法,這意味著 2013 年啟動的征地工作本身存在合規(guī)性問題。但復議決定同時指出,“因涉案土地已用于建設,可能影響公共利益”,最終未支持土地歸還訴求,鄧家的征地補償問題也未得到解決。
2020 年 9 月,長沙鐵路運輸法院進一步裁定,撤銷寧鄉(xiāng)市自然資源局此前作出的《限期騰地決定書》。法院審理認為,該局在作出決定時,存在 “將兩戶合并處理導致對象錯誤”“補償款存儲時間晚于決定書下達時間” 等問題,明確違反了 “先補償、后騰地” 的法定原則。
“每次拿到勝訴判決,我們都覺得看到了希望,但現實總是讓這份希望落空?!?鄧先生無奈表示,盡管司法機關多次確認了行政行為的問題,但其家庭面臨的核心困境 —— 土地、房屋、醫(yī)療費補償等,至今仍未得到妥善處理。
(上圖為當事人提供:法院判決書)
全家卷入糾紛,人身財產權益待保障
林某蘭的遭遇,只是鄧家十年維權路的一個縮影。為了守護家園與土地,鄧家多名成員在糾紛中遭遇人身傷害,家庭財產也遭受重大損失。
財產方面,據鄧先生提供的材料及陳述:2014 年 4 月 28 日,其三層住宅被強制拆除,屋內家具、衣物等物品被埋入廢墟;登記面積 20.3 畝的林地(實際約 52 畝)中,成材樹木被砍伐推平;43 畝果園里的柑橘樹、桂花樹等經濟林木遭推土機碾壓;5.797 畝永久基本農田(實際約 10 畝)被沙土覆蓋;20.8 畝養(yǎng)魚塘被填平,數萬尾成魚死亡或流失;林某蘭原居住的房屋被斷水斷電,還因灌水浸泡多次倒塌,最終成為危房;400 余平方米的養(yǎng)豬場遭人為水淹,100 多頭生豬被迫緊急清場,此外,家族 57 座祖墳也被推平,部分墓碑被損毀。
人身權益方面,傷害同樣觸目驚心:2013 年 9 月 3 日,鄧先生被四人圍毆致輕傷;家人鄧某群、鐘某珍曾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五天;鄧某國先后三次被非法刑事拘留,累計時長 17 天;親戚張某銀因在現場拍照取證,被處以 15 天拘留及 8 個月監(jiān)視居住;而最嚴重的,仍是林某蘭被致傷后長期癱瘓在床,十年間承受著生理與心理的雙重痛苦。
多方反映訴求,期待問題實質性推進
十年來,鄧家從未放棄尋求合理解決方案,先后向寧鄉(xiāng)市公安局、檢察院、紀委監(jiān)委,長沙市相關職能部門,以及湖南省公安廳、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武漢局等上級單位反映情況,最早的投訴記錄可追溯至 2013 年 10 月。
2023 年 9 月,鄧先生再次向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武漢局提交書面報告,請求對寧鄉(xiāng)市征地過程中 “未批先占” 的行為進行查處,監(jiān)督百畝基本農田恢復耕種,并落實相應的征地補償與損失賠償。但數月過去,僅收到 “正在調查” 的口頭回復,未獲取正式書面處理結果。
期間,鄧家也曾多次聯(lián)系屬地部門:回龍鋪鎮(zhèn)政府工作人員表示 “事件已過去多年,具體情況需進一步核實”;寧鄉(xiāng)市自然資源局則回應 “需等待上級部門明確指示后再推進”;寧鄉(xiāng)市紀委監(jiān)委同樣以 “正在調查中” 為由,未給出明確處理時限。截至目前,鄧家提出的 “土地恢復、房屋賠償、醫(yī)療費承擔” 等核心訴求,仍未得到明確答復。
(上圖為當事人提供:房屋現狀;現場指認;調解現場)
盼政府介入協(xié)調,讓法治陽光照進困境家庭
如今,林某蘭病房的窗外,曾經熟悉的農田與村莊已變成工業(yè)工地,她當年守護的菜地,如今成了寬闊的公路。而華田村十三組因此次征地引發(fā)的遺留問題,遠不止鄧家一例 —— 部分基本農田未完成復墾,被占用的林地未恢復植被,整個征地項目的環(huán)評程序也存在缺失,當地村民的生產生活仍受影響。
盡管多數時間意識模糊,但每當鄧先生在病床前提起 “會繼續(xù)幫她討公道”,林某蘭都會努力點頭?!澳赣H常說,‘要相信國家,現在是法治社會,總有說理的地方’,這句話支撐著我們走過了最艱難的十年?!?鄧先生的話語中,滿是堅持與期待。
在此,我們懇請上級政府部門能夠高度重視此案,本著 “以人民為中心” 的原則,依法組織專項調查,協(xié)調相關部門梳理問題脈絡,一方面嚴肅核查征地過程中的程序合規(guī)性,追究相關責任;另一方面,切實解決鄧家及其他村民的合理訴求,落實征地補償、房屋重建、醫(yī)療費報銷等實際問題,讓這個飽經磨難的家庭感受到法治的溫度,也讓征地開發(fā)真正回歸 “保障民生、促進發(fā)展” 的初衷。
特別聲明:本文內容基于當事人陳述及相關書面材料整理,旨在反映事實情況。文中觀點僅代表發(fā)帖人立場,不代表平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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