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成立公司,購買多部電影的少量股權份額,對外宣稱投資電影穩(wěn)賺不賠,回報豐厚,吸引了298名投資人參與,涉案資金高達1.1億余元——
9月19日,徐匯區(qū)檢察院在金融開放日活動中向參觀人員介紹電影投資詐騙案,提示金融風險。
“投資電影,穩(wěn)賺不賠,合同一簽,只需靜候票房分紅到賬”“這部喜劇電影是熱門題材,由知名導演和制作班底打造,這些對外售賣的份額是我們跟出品方提前預留的,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徐某通過中介團隊,利用上述誘人話術,以電影投資為幌子,借助微信群、線下茶話會等渠道廣泛宣傳推廣,致使全國多地298名投資者陷入騙局,詐騙金額高達1.1億余元。
8月12日,記者從上海金融檢察綜合履職工作新聞發(fā)布會獲悉,徐匯區(qū)檢察院辦理的這起集資詐騙案,揭露了以熱門影視項目為名的投資騙局。
天賜“良機”竟是陷阱
丁先生平時愛瀏覽電影票房網站。2020年5月,有陌生人加他微信,邀其參與影視投資,還把他拉進了一個電影項目交流群。
“我們通過內部渠道拿到了這部熱門電影的出品方份額,投資回報率極高!”一入群,客服就熱情地介紹起來,還向丁先生展示了項目書,并邀請他線下咨詢。在客服的大力推薦下,丁先生前往線下公司一探究竟。
“當時是公司老板徐某接待的我,還給我看了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和出品方文件,我也就慢慢相信他們了。”據(jù)丁先生回憶,他最終花7萬元購買了0.02%的份額,當場支付1萬元定金并簽訂收益權認購合同,約定一年后電影公映分紅。然而一年之后,他被對方拉黑了,這才意識到被騙了。
王女士和丈夫也遭遇了類似騙局。2021年1月,王女士接到陌生女子電話,對方自稱是影視投資公司人員,邀其參加觀影活動并提意見。觀影后,他們被帶到茶話會現(xiàn)場,業(yè)務員游說他們投資電影,還展示了電影資料、市場數(shù)據(jù)、分析報告、廣電文件及收益表等。王女士對其中一個電影項目很感興趣,業(yè)務員夸贊其眼光好,稱投資穩(wěn)賺。王女士和丈夫商議后,與該公司簽訂了收益權認購合同,支付了22.28萬元。然而,電影上映后,他們卻始終未等到約定的收益。
丁先生、王女士的遭遇并非個例,公安機關陸續(xù)接到類似報案。初查發(fā)現(xiàn),這些案件中的認購合同都指向徐某實際控制的多家影視文化公司。2022年11月,公安機關對徐某立案偵查。
精心布局非法吸金
2010年徐某參加工作,2015年在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2019年,徐某意識到隨著影視文化產業(yè)崛起,購買部分熱門電影的股權再對外出售募集資金是個賺錢的門路,于是先后購買并注冊成立了A公司等多家公司,開始從事電影投資業(yè)務。同年,徐某經朋友介紹,以少量資金購買了多部熱門電影1%至2%不等的股權份額。
隨后,徐某雇用萬某、陳某(另案處理)等人,招募中介團隊,由中介負責拉人投資上述電影,并承諾將投資人投資額的35%至55%作為傭金返給中介。為了賺取高額傭金,中介通過撥打電話、添加微信聊天、組織觀看電影、舉辦茶話會等方式,大力宣傳電影投資機會,同時,制作項目預估收益表、國內電影市場情況分析、國內主流電影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電影成本銷售預估分成等各類材料,宣稱投資穩(wěn)賺不賠、回報豐厚,吸引了298名投資人參與投資電影項目,累計涉案資金高達1.1億余元。
然而,由于手里沒有這么多的投資份額,電影上映后無法按照承諾向投資者兌付相應金額,徐某便玩起拆東墻補西墻的把戲,僅將騙取的資金少部分用于兌付,其他則通過洗錢操作流入自己的賬戶。
抽絲剝繭鎖定雙罪
2024年4月,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至徐匯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鑒于該案案情復雜、涉案人員眾多、金額巨大,徐匯區(qū)檢察院成立辦案組,查明涉案人員身份、吸資手段,進一步摸清涉案電影項目備案立項、制作進展及徐某投資金額等情況。
經查,徐某沒有電影投資方面的從業(yè)經歷,卻在短短一年半的時間里投資了12部電影,且在對外募集資金期間未對項目投資情況進行任何調查,還向中介團隊支付高達35%至55%的傭金。同時,徐某在未獲國家金融管理機構批準的情況下,肆意夸大宣傳、承諾高額回報,存在夸大收益、暗示保本的情況,具有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和不特定對象性。
辦案檢察官表示,他們通過審查徐某以項目預計收益表等刻意夸大收益、暗示保本付息的行為,承諾高額返傭等關鍵證據(jù),準確認定其非法占有目的,已涉嫌集資詐騙罪。
在審查資金規(guī)模及獲利情況時,辦案檢察官對銀行交易流水和審計報告抽絲剝繭,發(fā)現(xiàn)電影投資款項打入A公司等對公賬戶后,實際卻流入徐某本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賬戶,后又轉入十余個個人賬戶。“我們發(fā)現(xiàn)這些賬戶之間存在大量資金交易,現(xiàn)金流高達2800余萬元,由此推斷徐某可能存在‘洗錢’行為?!睋?jù)辦案檢察官介紹,經引導偵查,他們運用穿透式資金審查方法,構建“募集—轉移—洗白”全流程證據(jù)鏈,查明徐某通過實際控制的多個賬戶頻繁對外轉賬,經過層層轉賬后,相關資金又回流至徐某的銀行賬戶,“經查,這些賬戶部分與開設賭場案、詐騙案、妨害信用卡管理案等上游犯罪、自洗錢犯罪案件均存在關聯(lián),其行為已涉嫌洗錢罪?!?/p>
2024年11月,徐匯區(qū)檢察院分別以涉嫌集資詐騙罪、洗錢罪對徐某提起公訴。2025年6月,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罰金100萬元;以洗錢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10萬元,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罰金110萬元。
來源:檢察日報-明鏡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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