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過節(jié)的,一派國泰民安的景象,寫這個似乎有點不太好。但我覺得不是每個人都幸福,比如有個無辜的年輕人,就曾經(jīng)20多個國慶都在獄中度過。
首先要致敬北京青年報,它在2018年的一篇報道,在7年之后有了回音。不知道在今天,還有沒有媒體去做這種還未最終定案的追蹤報道。
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真兇另有他人”幾個字。也就是說,車超等人都是被冤枉的,但他們證明清白的方式,不是自己沒干過壞事,而是真兇歸來。再換句話說,這個罪似乎總要有人頂著,不是真兇,就是車超等人。車超很幸運,真兇終于找到了,他也很不幸,遲到20多年,真兇才找到。
這起案件跨度長達25年,入獄時車超還是一個年僅22歲、風(fēng)華正茂的年輕人,25年后,沉冤昭雪、重獲自由的他已經(jīng)是47歲的中年人。物是人非,滿目蒼涼。
這是車超哥哥車雪峰的照片,想必當(dāng)年車超也是這樣一個帥氣的年輕人。
回到2000年1月18日。安徽渦陽縣城關(guān)鎮(zhèn)朱樓村16歲的少女王某琳被發(fā)現(xiàn)死于一戶村民家門口,當(dāng)?shù)鼐窖杆俪闪0附M,全村摸排嫌疑人。但半年過去,毫無進展。此時正值中考,當(dāng)?shù)孛癖娨蟊M快破案的呼聲,給了警方很大壓力。
這時,一個算命先生的出現(xiàn),改變了案件的走向,也徹底改變了四個年輕人的命運。王某琳的家人見案件遲遲未破,于是找到一名算命先生。算命先生只說了一句話“兇手在西南方向”。
不知道出于何種原因,這句話被采信,成為案件的偵破的重要線索。經(jīng)過排查,住在西南方向的車超成為犯罪嫌疑人,隨后車超等四人被警方帶走。
2001年的12日,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rèn)定四人在酒后奸淫了王某琳,并用磚頭殘忍殺害了王某琳。車超和荊獻柱因強奸罪和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車雪峰和李勇被杜判無期徒刑,車母謝廣英也因偽證罪被判兩年有期徒刑。
此后,經(jīng)過上訴,車雪峰和荊獻柱于2004年被改判無罪,車超和李勇依然是死刑和無期,開始了自己的牢獄生涯,直到2018年,安徽省高院正式立案復(fù)查,此案才迎來轉(zhuǎn)機。
這起冤假錯案,有著太多的漏洞,其荒誕程度甚至超過了更加著名的聶樹斌案、呼格案、佘祥林案。比如刑訊逼供,比如證人證言前后矛盾,比如足跡鑒定樣本不具有同一性……總之,不要說形成完整的證據(jù)鏈,甚至都沒有一個證據(jù)能指向車超等人,但他們就這樣被稀里糊涂地給判了重罪。
這里不再贅述,重點說說兩個情節(jié)。
第一,此案被認(rèn)定強奸甚至輪奸。但根據(jù)公安機關(guān)作出的《技術(shù)鑒定書》,死者處女膜無明顯破損,體內(nèi)無精液和其他分泌物,死者身上和兇器上,也找不到車超等人的指紋、血跡、體液和毛發(fā)。
也就是說,一起強奸案的受害者,并未受到侵犯,甚至還是一名處女。這很讓人無語,但在整個案件中,似乎又微不足道,公檢法都選擇性忽視了這個細(xì)節(jié)。不過有一說一,做出這個技術(shù)鑒定書的司法鑒定人員,還是守住了自己的職業(yè)底線。拍成刑偵劇,應(yīng)該是相當(dāng)精彩的情節(jié)。
第二的情節(jié),很詭異,在以往的冤假錯案中,好像也從來沒有見過。就是在這起案件中,出現(xiàn)了一個神秘的女警察,對車超進行誘供。她每天給車超送飯,說會像親兒子一樣對待車超。根據(jù)這名女警察寫的情況說明,當(dāng)時有辦案人員指示她告訴車超,“不要來回翻供,即使承認(rèn)了也就判個五六年”。
好一個“五六年”。在這種親情感化下,車超也認(rèn)了女警察為干媽,并認(rèn)了罪,最后被判了死刑。
這個情節(jié),真的細(xì)思極恐,電視劇都不敢演。影視劇中,有警察偽裝成服刑人員,打入犯罪團伙內(nèi)部的,有刑訊逼供,屈打成招的,還沒見過警察打情感牌,讓無辜者承認(rèn)罪行的。
為了破案立功,為了把冤案做成鐵案,已經(jīng)處心積慮到了這種程度。如果把心思花在追查真兇上,是不是效果更好點?
正義會遲到,但不會缺席。這句話說起來容易,但做起來很難。因為像這樣的陳年冤案,要想翻案,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真兇歸來或者出現(xiàn)顛覆性的新證據(jù),二是辦錯案的地方司法機關(guān)要有承認(rèn)錯誤的勇氣。雖然很殘忍,但依然要說,車超已經(jīng)非常幸運了。
但遲到的正義,終究是打了折扣和嚴(yán)重縮水的正義。出于“命案必破”的畸形追求,地方公檢法罔顧事實,在證據(jù)嚴(yán)重缺失的情況下,違背程序正義,幾乎是不惜手段地人為制造了一起冤案,把幾個無辜的年輕人推入無底的深淵。
這是何等的悲涼!我相信參與這起案件的所有公職人員都知道車超等人是被冤枉的,但他們默認(rèn)了這個結(jié)果,這么多年來,良心是否受到過譴責(zé)?
幾點感慨。第一,這起案件,安徽省高院兩次發(fā)回重審,三次改判,最后是最高檢察無罪抗訴,最高法直接介入,啟動再審序,可見冤案糾錯之難,阻力之大。幾個年輕人的命運也隨之起起伏伏。不過上級司法機關(guān)還是守住了司法體系最后的底線和尊嚴(yán)。
第二,冤案之下,也見人性,見眾生,見證普通人對善良和正義的堅守。
車超的律師團隊多年來一直堅持不懈地為此案奔走。事實上,很多年,這起案件根本看不到翻盤的可能。有人問車超的辯護律師王冀生,如果車家拿不錢了,還會不會繼續(xù)做下去?王冀生說,“當(dāng)然繼續(xù)做下去”。
車超當(dāng)年被抓的時候,妻子剛剛懷孕三個月,車超讓其改嫁,但妻子堅信車超是被冤枉的,20多年來不離不棄……
法律界有句名言,“你辦的不是案子,而是別人的人生”,這句話在這里具象化了。法治的進步,要對得起這些善良、勇敢、正直、有良知的普通人。
最后還想說說媒體的價值。被封殺的張雪峰曾經(jīng)極力貶低新聞專業(yè),媒體在大眾眼中也確實日漸衰落。但這個社會真的不需要新聞、不需要媒體嗎?我不知道北京青年報的這篇報道,在多大程度上推動了這起案件的進展,但只要有這樣一篇報道,我就堅信新聞和媒體依然有它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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