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兩件事挺讓人感慨。一件發(fā)生在青島,一個小伙子和女朋友在萬達廣場吃飯,突然被三個穿警服的人戴上手銬帶走了。結果幾分鐘后小伙子又回來了,還跟店員要走了監(jiān)控。后來警方解釋說是因為辦案時照片比對錯了,已經道了歉。
另一件事在河南鄭州。某高中搞“感恩教育”,讓家長跪成一排,學生蒙著眼睛從他們背上踩過去。有的學生踩完摘了眼罩才發(fā)現(xiàn)腳下是自家爹媽,當場就哭了。學校后來也發(fā)了聲明,說“細節(jié)考慮不周”,道了歉。
你看,這兩件事最后都以“道歉”收場。好像一句“對不起”就能把事兒抹平了似的。
但我們仔細想想,道歉真的夠嗎?
警察抓人不是小事。戴手銬、當眾帶走,這動作本身就帶著強烈的威懾和羞辱。一句“比對錯了”聽起來輕飄飄的,可對那個小伙子來說,那幾分鐘可能是他人生中最驚慌最屈辱的時刻。更何況還在女朋友面前、在公眾場合。這種事光道歉就能彌補嗎?
再說那個學校。讓學生蒙眼踩家長,美其名曰“感恩”,實際上更像是一種精神綁架。孩子不知道腳下是誰,踩完了才發(fā)現(xiàn)是父母,那種震驚愧疚難受可能很久都緩不過來。這不是教育,這是情感暴力。學校一句“考慮不周”就想了事?
我們常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道歉當然是必要的,但道歉不該是終點而是起點——是反思、追責、改進的開始??涩F(xiàn)在很多單位很多人把道歉當成了一種危機公關的手段。事情鬧大了,趕緊出來說聲“對不起”,風頭一過一切照舊。
問題出在哪?出在做事太隨意,權力太任性。
警察辦案有沒有嚴格的核對程序?學校搞活動有沒有經過合理的設計和審核?看起來都沒有。他們似乎覺得只要出發(fā)點是“好的”,過程就可以湊合??汕∏∈沁@種“湊合”最容易傷人。
更讓人擔心的是這種錯誤成本太低了。搞錯了,道個歉就完事。既沒有人被問責也沒有制度被修正。下次呢?很可能再犯。
我們老百姓要的不是一句輕飄飄的“對不起”,而是一份實實在在的安全感。這份安全感來自于權力被約束、程序被遵守、錯誤被追責。
警察執(zhí)法必須嚴格依照程序。每一步該怎么做、誰審批、誰監(jiān)督都應該清清楚楚。不能因為“急著破案”就跳過環(huán)節(jié),更不能憑感覺抓人。權力一旦脫韁傷害的就是普通人。
學校育人更不能胡來。教育不是表演更不是折磨。任何活動都應該以尊重學生、尊重家長為前提。那種打著“為你好”的名義搞形式主義甚至精神控制的行為早就該叫停了。
更重要的是出錯之后不能止于道歉。得有人承擔責任,得有問題被整改。是程序漏洞就補程序,是人員失職就問責人。只有讓犯錯者付出代價才能讓后來者心生敬畏。
我們生活在一個講規(guī)則的社會。規(guī)則不是用來束縛人的而是用來保護每個人的。一旦有人不按規(guī)則來傷害的就是我們對這個社會的信任。
一句“對不起”聽起來很誠懇,但如果后面沒有改變那它就只是一句空話。我們真正需要的是少一些道歉多一些嚴謹;少一些任性多一些規(guī)矩;少一些形式多一些實質。
希望下一次類似的事情不再發(fā)生。不是因為道歉變多了而是因為錯誤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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