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李連杰和利智在電影《龍在天涯》的片場相遇,此時,李連杰已經(jīng)是紅遍亞洲的武打明星,但是,婚姻狀況面臨考驗。
而利智作為1986年亞洲選美冠軍,以其驚艷的容貌和身材迅速走紅,是香港影壇炙手可熱的“性感符號”,但是,同時也被貼上“花瓶”的標(biāo)簽,并因為大陸背景一度受到排擠。
兩人的相遇,堪稱“在錯誤的時間遇到了對的人”,李連杰后來坦言,他可以為利智“付出一切?!睘榱撕屠窃谝黄穑钸B杰選擇了與發(fā)妻黃秋燕離婚,并幾乎凈身出戶。
面對洶涌的輿論和不確定性,李連杰和利智并未高調(diào)行事,反而做出了一個極為理性的決定:定下“十年之約”,即如果十年后,他們的感情依然如故,便結(jié)婚。
這十年,是兩人各自事業(yè)與人生經(jīng)歷巨變的十年。李連杰前往好萊塢發(fā)展,尋求國際突破,而利智則在1992年宣布息影,轉(zhuǎn)而投身商業(yè)。
1996年,利智投資房產(chǎn)失敗,在此人生低谷,李連杰沒有退縮,而是與香港大佬向華強(qiáng)的永盛電影公司簽下了2年拍6部戲的合約,用提前支取的7200萬港幣片酬為利智解了燃眉之急,正是這種“生死相依”的義氣,徹底堅定了利智對李連杰的信任。經(jīng)此一役,他們的感情完成了從激情到生死與共的升華。
1999年,十年之約期滿,兩人在美國洛杉磯舉行了婚禮。自此,利智徹底淡出公眾視野,從光芒四射的女明星徹底轉(zhuǎn)為李連杰背后的女人。她不再留戀娛樂圈的浮華,全心投入到家庭生活中,相繼生下了兩個女兒。
在一次節(jié)目采訪中,利智談及李連杰的時候就說:“他給了我足夠的安全感,讓我覺得這是一個可以托付終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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