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某村被曝成立治安隊,還要外來人員交路燈費
這個治安隊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這個一般是村子自發(fā)組織的,為的是保障村子的安全。當然他們是沒有執(zhí)法權(quán)的,畢竟他們也不是警察。但沒有想到的是,如今都25年了,廣東居然還有村子存在治安隊。
這不有廣東的網(wǎng)友爆料,說是他去那邊打工的時候,住在了一個叫東門村的地方。住進去之后,那邊的治安隊就給他發(fā)了一份蓋了公章的通知。通知上說外來人員需要去那邊辦理登記,登記過后需要繳納路燈費。這個路燈費是每人150元一年,需要第一時間繳納。而不是說你住滿了一年后再繳納。但治安隊還是很人性化的,這個老人和小孩的話就不用繳納這個路燈費了。
當然這150元里也不僅僅只包含路燈費,還有垃圾費、管理費等等。其實也不多,畢竟一年才150元。要是真的在那住一年的話,交這個錢也無所謂。但很多外來人員可能就在那住一兩月,這要他們繳納的話就有點不舍得了。如果能按月繳納的話,這個還好一點。
還有治安隊還提醒村子里的用工單位和個體戶,要求他們管理好自己的員工。到了晚上十一點之后,非必要盡量不要外出。也不許私闖民宅和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如果被抓到了,將追究法律責任,移交司法機關(guān)處理。
但不得不說,治安隊其實也有好處的。如果治安隊能定時巡邏的話,也可以保障外來人員在村子里的安全。而且治安隊肯定也是有運營成本的,收一點管理費也在情理之中。要知道現(xiàn)在的小區(qū)物業(yè),那收費才叫一個狠?;旧仙兑矝]干,每年就要收你兩三千的物業(yè)費。不交的話還要各種找你麻煩,不讓你進小區(qū)門。這樣一對比的話,感覺還是這治安隊比較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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