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位網友跟語人君說,自己是黑龍江的,卻面臨著為了100元二審訴訟費票據換取,不得不親自跑一趟新疆的麻煩。
網友是一個案件的當事人,一審宣判之后,提起了上訴。因為一審的立案都是線上辦理的,二審上訴也就在線上提交材料了。之后,就收到了法院發(fā)來的“預交上訴案件訴訟費用通知書”,并按照通知上面的內容,匯款繳納了上訴費。
沒想到,過了幾天,自己就收到了二審法院退出的立案申請,理由是材料不齊。
經過詢問才知道,自己光有網上的交費憑證不行,還需要拿著網上繳費憑證到中院窗口換取交費發(fā)票,才算繳費成功。之前進行的網上立案程序,沒有現場換取交費發(fā)票的走一趟,也是立不上案子的。
實在沒有辦法,身在外地的網友,實在不值得為了這100元的訴訟費單據來回幾千公里的跑一趟,只能求著自己一審時委托的律師跑了一趟中院,才立上案子。
網友嘆息,都說可以網上立案了,可到了現實中的具體舉措,卻時不時的在網上辦理完手續(xù)之后,又規(guī)定需要只有到現場才能辦理。法院在設置規(guī)定的時候,能否真正的考慮一下當事人的處境,讓當事人能通過一個途徑,要么是網上,要么是線下,一次性的將辦案流程辦完,而不是立案的時候要求網上提交,網上提交了之后又要求線下辦理其他手續(xù)。
如今的法院,大力推行網上立案,甚至為了提高網上立案率,要求凡是立案的,都在網上提交立案手續(xù)??墒?,有律師反映,在有的法院,除了要求網上提交立案材料之外,隔了幾天又會通知,需要線下再提交書面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為此,不得不再跑一趟法院。如此的重復要求提交,網上立案還有什么意義?
網上網上有律師文章寫到,線上提交了立案材料后,很快收到了短信,顯示材料已接收。可一連過來十幾天,還是顯示處于“待審核”狀態(tài),電話詢問,被告知線上提交之外,還需要把材料郵寄過去。
材料郵寄了過去,又是十幾天沒有消息,再次電話詢問,被告知兩個月后到現場詢問,是否通過審核。等待期間,網上收到回復,需要補充兩個方面的問題。希望補充上這些問題,可以在兩個月能立上案,已經是萬幸了。
律師感嘆,曾經有律師一個案子立案跑了法院七次,真的是每個法院都有自己的立案風格和要求,每一個案件的立案,都是不一樣的要求和挑戰(zhàn)。
還有一個帖子寫到,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的地址,電話,姓名等身份信息的財產保全申請,法官問他被告身份信息從問而來,當得知是原告直接從被告處獲得的后,非要和原告一起到派出所核對。
案件移送到了辦案法庭,原告提交了書面材料,法院人員則要求原告自己在手機上自行上傳一份??僧斒氯擞袔讉€會手機上傳文件的?一個證據確鑿的欠款糾紛,總不能僅僅是為了上傳文件,就要找律師代理吧?
類似的立案要求,語人君也遭遇過,明明起訴狀上寫明了被告的姓名、住址、電話等足以確定并且可以聯(lián)系到被告的身份信息,可法院立案人員還是要求提供被告的身份證復印件或是蓋有公安部門的戶籍信息,否則就是不予立案。
問題是,身為普通人,不走公權力途徑,或是委托律師代理,怎么能查到對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信息?有的法院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主動去調取和核實被告的身份信息,有的法院會給原告出具法律文書協(xié)助調取,可有的法院根本不考慮當事人的難處,只是一味的索要,否則就是不給立案。
根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原告只要提供了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等信息具體明確,足以使被告與他人相區(qū)別的,可以認定為有明確的被告 。到了現實層面,有的法院執(zhí)行以上規(guī)定,有的則是答復,法律規(guī)定是法律規(guī)定,但也必須遵守本院的規(guī)定。
關于立案流程乃至訴訟流程,三個訴訟法都有明確的辦事流程規(guī)定,可也禁不住到了具體的辦案中,各個法院乃至各個辦案人員,都會口頭傳達出一些法律規(guī)定之外的規(guī)定。
上述的幾個例子僅是冰山一角而已。如今各地法院都在推行網上立案、要素式法律文書立案、網上法律文書送達,科技辦案在方便生活工作的同時,如何不統(tǒng)一規(guī)范的話,也可能成了又一麻煩當事人的理由和步驟。
例如,有的辦案人員在要求提交要素式起訴狀之外,還要求提供傳統(tǒng)的起訴狀。有律師談及此事的時候,被問及如果兩份起訴狀內容不一致時,究竟以哪一份為準時,自己也無法回答。
很多時候,打官司難的不是證據收集、法律爭議的困難,而是法律規(guī)定在司法過程中的落實困難。其中很大的成分,是法律規(guī)定的流程和事項,得不到統(tǒng)一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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