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仕道君
“清清的駱馬湖啊一望無窮,站在那湖岸上啊從西望不到東,湖水養(yǎng)肥蝦和蟹,碧波懷抱菱和藕......”
在江蘇宿遷、徐州兩市的結合部,有一方令人心醉的湖泊,就是號稱“蘇北小三亞”的駱馬湖,是江蘇第四大淡水湖,也是全省最清澈的湖泊。駱馬湖水多來自沂蒙山洪和天然雨水,沿湖又無工業(yè)污染,常年水體清澈透明,一望無際,水鳥翔集,美不勝收。
駱馬湖,歷史上又名樂馬湖、洛馬湖、馬樂湖。《宋史·高宗本紀》載:“紹興五年(1131年)四月金將度淮,屯宿遷縣樂馬湖。”《淮安府志》載“舊作落馬,受沂蒙諸上之水匯為巨浸。”駱是“樂”與“落”的同音,取古代金兵曾在此屯扎得名。
沒想到,這兩天因為一位官員的落馬,駱馬湖又火了,在廣大網友的朋友圈、微信群中被反復提及。
01.
這位官員就是曾任宿遷市長、市委書記的江蘇省政協(xié)副主席王昊,5月20日下午官宣被查。(詳情請點擊閱讀:剛剛!江蘇政協(xié)副主席王昊被查,宿遷已有四任書記落馬!?。?/strong>
王昊落馬,真與駱馬湖有關乎?
對于講究堪輿風水的迷信者看來,似乎真有點聯(lián)系,“駱馬”者,“落馬”也,這座湖是否真有不祥之兆?
名不正則言不順、事不吉,駱馬湖真的是官員“殺手”嗎?
“一城山水半城湖”,駱馬湖對宿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長期在這座濱湖城市為官從政,是否真的就難以全身而退?
自1996年7月,撤銷縣級宿遷市,設立地級宿遷市以來,宿遷已歷9任市委書記,王昊是第8任。
而在王昊之前,已有三任宿遷市委書記連續(xù)落馬,分別是仇和、張新實、繆瑞林。
每一任書記落馬,人們都會提及駱馬湖,仿佛駱馬湖就是“罪魁禍首”。
無言的駱馬湖,真有那么大的能量、魔力嗎?
如果它有感知能力,聽得懂人間話語,是否會萬分委屈,從而掀起憤怒的浪濤?
在宿遷9任市委書記中,后來晉任正部的兩位不是一直口碑很好嗎?還有兩位在任副部不是也一直安然無恙嗎?
而另一座濱湖城市徐州,那里的歷任書記似乎只有一位受到降級處分,難道“駱馬湖魔咒”只針對宿遷官員?
02.
值得注意的是,前些年宿遷真的發(fā)生過一場駱馬湖“改名風波”,有人擅自把湖名改成了“馬上湖”,而起因據說就是“駱馬”的諧音“落馬”犯了忌諱。
事情的起因,是有網友看到宿遷市區(qū)發(fā)展大道運河橋北側的一塊巨型廣告牌上高高掛出了“馬上湖”的字樣。
在得知有人將駱馬湖改名“馬上湖”后,網友“西楚藝人”在博客中回憶說:“有此想法早已不是現(xiàn)在了,多年前就有相熟的官員對我說,駱馬湖這個名字不吉利,特別是有其他地方的領導來到宿遷后,不少人比較敏感這個名字?!?/p>
據相關人員介紹,駱馬湖改為“馬上湖”并沒有得到政府的正式認可,后來也不了了之。
而那些介懷于“落馬”諧音的官員,是不是當事者對自己所做之事早已心懷忐忑,因此疑神疑鬼,從一個千年老地名便聯(lián)想到因果,于是便嚇出一身冷汗,決意通過給湖改名而改運?
試想想,你若腐敗,干“湖”何事?因貪腐落馬,更不應該拿湖當借口、擋箭牌!
這樣的腐敗官員,哪怕到“升官湖”“提拔山”之類的地方任職,恐怕也笑不長久,因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出來混遲早要還的,就像王昊之流一樣。
走筆至此,仕道君油然想到了笑飲貪泉不易心的“晉代第一良吏”吳隱之。
相傳東晉年間,距廣州城不到二十里,有處地方叫石門,那里有眼泉水叫“貪泉”,據說飲用了此泉水的人就會變得貪得無厭。那些貪官說,自己本來是清廉的,只因喝了“貪泉”之水才變得貪婪了,為自己的貪腐找了個借口。
后來,新上任的廣州刺史吳隱之不信這個邪。他到廣州后,便對親人說:“不見可欲,使心不亂。越嶺喪清,吾知之矣。”為了表明立志清廉,他特意來到貪泉,掬水而飲,并賦詩為志:“古人云此水,一歃懷千金。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
意思就是,人們都說喝了這泉水就會貪財愛寶,假若讓伯夷叔齊那樣品行高潔的人喝了,我想終究不會改變那顆廉潔的本心。
吳隱之在廣州任職期間,始終保持著廉潔的操守,粗茶淡飯,衣物器具也十分簡樸,嶺南一帶的民風也日益淳樸。唐代王勃在其千古名篇《滕王閣序》中說,“酌貪泉而覺爽”,贊頌的正是吳隱之。
同樣的道理,如果是一名清正廉潔的領導干部,又何懼在駱馬湖畔為官?
而駱馬湖還會成為自己掌權從政的鏡鑒,時時提醒自己,切莫墜入“落馬”的泥潭。
03.
為何宿遷四任市委書記走不出“駱馬湖魔咒”?實際上另有原因。
宿遷是江蘇最年輕的地市,也是經濟總量長年墊底的城市,在高手如林且又互相不服的江蘇,這種處境無疑意味著一種壓力。因此,這座城市總是彌漫著焦灼心態(tài),以及大干快干跨越發(fā)展的濃厚氛圍。
在這樣一種處境和壓力之下,作為城市主官,極易產生政績沖動,迫切期盼改變現(xiàn)狀,總想著邁大步、走捷徑,急于求成、彎道超車。
而在后發(fā)地區(qū),一把手也最易成為“一霸手”,權力集中,說一不二,唯我獨尊,言出必行。
就拿宿遷第二任書記仇和來說,這位“雙面能吏”用權行政的基本風格就是,獨斷專行、疾風暴雨、大拆大建、竭澤而漁,追求壓縮餅干式發(fā)展,只重結果不問過程,為了政績可以不擇手段,屢屢沖撞法紀紅線。
仇和落馬后,有媒體稱之為權力的“綠林時代”,實際上仇和所用的就是不講規(guī)則、唯利是圖、目無法紀的“綠林手段”。
而張新實、繆瑞林與仇和在宿遷共事多年,受其影響甚深,他們在宿遷任職期間的所作所為,都能看到仇和的“遺風”。
而王昊雖然沒有和仇和共事過,但這位南大哲學系的高材生,其從政風格也和仇和十分相似。
他在沛縣僅當了一年縣委書記,就大興土木,把沛縣干了個底朝天,“聯(lián)合國大樓”橫空出世。當上宿遷市委書記后,更是變本加厲,負面新聞頗多。
像宿遷這樣的發(fā)展模式,必然帶來大規(guī)模的城市開發(fā)和項目建設,進而推動城市面貌的日新月異,因此城市主官屢屢得到提拔重用。
而正是在王昊手里,宿遷成為全國文明城市的樣板,也一舉超越連云港,甩掉了“江蘇十三妹”的帽子。
而城市大發(fā)展的背后,是巨量的項目和資金,對于權力集中的城市主官來說,無疑是巨大的誘惑和考驗。
值得一提的是,繆瑞林案的判決書就指出,他正是從擔任宿遷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時期起,開始在項目審批、獲取貸款、工程項目承攬等事項上收受賄賂的。仇和在宿遷期間雖未有腐敗行為,但是他在云南時的索賄對象劉衛(wèi)高,實則是他主政宿遷時的舊相識。
而王昊主政宿遷幾年間,已經有人稱他為“宿遷總包工頭”,將市內的新建道路稱為“王家大道”。
據坊間傳言,他兒子在一家央企工作,宿遷的大大小小工程,全由他兒子所在的央企包攬,自己吃肉還不讓別人喝湯,吃相極其難看。當時就有人斷言,王昊不出事是意外,出事是常態(tài)。
隨著宿遷第四位市委書記的落馬,“宿遷模式”是否也到了該認真反思的時候?
04.
最后想說的是,王昊的落馬,或許真的和駱馬湖有關。
在他手中,宿遷駱馬湖旅游度假區(qū)成功創(chuàng)建成為蘇北首個國家級旅游度假區(qū),填補了淮海經濟區(qū)“國字號”旅游度假區(qū)的空白。
宿遷駱馬湖旅游度假區(qū)坐擁400平方公里的駱馬湖、12.7平方公里的三臺山國家森林公園,有4A級旅游景區(qū)2個、3A級旅游景區(qū)2個,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個、國家級水利風景區(qū)1個。
在主導宿遷駱馬湖旅游度假區(qū)建設過程中,
王昊會一塵不染嗎?
當他伸出黑手的時候,
會不會想到三個已倒下的前任,
會不會想到“駱馬湖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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