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是國慶節(jié),這既是定論,也是常識,源于1949年10月1日下午三點的“開國大典”,毛主席在天安門城樓上的莊嚴宣告,以至于很多人都以為當天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日子。
可事實并非如此。
我們從毛主席在天安門城樓上的講話中就能看得出來,當天下午三點,中央人民政府秘書長林伯渠宣布開會,提請中央人民政府毛主席講話,然后毛主席才在話筒前致詞,說著一口濃濃的湖南口音:“同胞們,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
緊接著,毛主席就升起國旗,軍樂團演奏國歌,禮炮隊鳴放禮炮。待這些儀式結束后,毛主席又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公告》:
“自蔣介石國民黨反動政府背叛祖國,勾結帝國主義,發(fā)動反革命戰(zhàn)爭以來,全國人民處于水深火熱的情況之中,幸賴我人民解放軍在全國人民援助之下,為保衛(wèi)祖國的領土主權、為保衛(wèi)人民的生命財產(chǎn)、為解除人民的痛苦和爭取人民的權利,奮不顧身、英勇作戰(zhàn),得以消滅反動軍隊,推翻國民政府的反動統(tǒng)治。
現(xiàn)在人民解放戰(zhàn)爭業(yè)已取得基本的勝利,全國大多數(shù)人民業(yè)已獲得解放,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于本日在首都就職,一致決議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接受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共同綱領為本政府的施政方針。同時決議,向各國政府宣布,本政府為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可以發(fā)現(xiàn),在這場盛大的典禮中,毛主席先后兩次講話,都強調(diào)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而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所以,嚴格意義上講,1949年10月1日下午的盛典,并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開國大典”,而是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慶典。
在10月2日的人民日報頭版,介紹前一天的新聞時,上面的三個板塊標題,分別是“首都三十萬人齊聚天安門廣場隆重舉行慶祝典禮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 毛澤東主席宣讀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首次會議正副主席及委員宣布就職”、“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全都是說的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事,而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既然1949年的10月1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日,那么中華人民共和國究竟是在哪一天成立的呢?
這得往前數(shù)10天,即1949年9月21日。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隆重舉行,這場會議不僅通過了《共同綱領》等文件,更是確定了把國都定于北平,并改北平為北京;把五星紅旗定為國旗;以《義勇軍進行曲》為代國歌……
而國歌、國旗、國都是一個國家的標志,既然能在全國政協(xié)第一屆會議上確定,說明了這次會議已然確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
毛主席在中國人民政協(xié)第一屆會議上作開幕詞時,第六段就提到了新中國的成立,具體是這樣說的:“……我們團結起來,以人民解放戰(zhàn)爭和人民大革命打倒了內(nèi)外壓迫者,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了
在開幕詞的最后幾段,毛主席提到:
讓那些內(nèi)外反動派在我們面前發(fā)抖吧,讓他們?nèi)フf我們這也不行那也不行吧,中國人民的不屈不撓的努力必將穩(wěn)步地達到自己的目的。
在人民解放戰(zhàn)爭和人民革命中犧牲的人民英雄們永垂不朽!
慶賀人民解放戰(zhàn)爭和人民革命的勝利!
慶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
慶賀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的成功!
出席全國政協(xié)第一屆會議的藏族代表天寶,在接受人民日報采訪時也提到了:“中國各兄弟民族在這里開團結的大會,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這對一時尚未解放的少數(shù)民族將是一個最大的號召和鼓舞!”
而且在1949年9月22日,即全國政協(xié)第一屆會議開幕的第二天,《人民日報》頭版在右下角發(fā)布的欄目標題可以醒目地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盛典 中國人民政協(xié)開幕 毛澤東主席宣布會議任務” 。
這些都印證了1949年9月21日全國政協(xié)第一屆會議的開幕日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日。
那為什么要把10月1日定為國慶日,而不是9月21日呢?
其實,這和當時的認知有一定的關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不久,中央人民政府又宣告成立,并沒有立即確定新中國的國慶紀念日是哪一天,緊接著就是10月10日是舊中國的“中華民國”的國慶日,即“雙十節(jié)”,時任政務院教育部部長馬敘倫意識到了這個問題。
馬敘倫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然成立了,如果再繼續(xù)沿用舊中國的“雙十節(jié)”作為國慶日顯然不合適,就寫了一個提案,建議把10月1日確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紀念日,畢竟1949年10月1日下午的盛典是舉國盛典,隆重程度遠比9月21日第一屆政協(xié)開幕,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日更大。
很快,馬旭倫的建議就得到了全國政協(xié)第一屆第一次會議的全體通過,在1949年12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第四次會議通過了這一決議,其中提到,“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的偉大日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慶日。”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央人民政府“關于國慶日的決議”中,仍舊是把10月1日當作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日,按理說中央人民政府決議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的偉大日子”,應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的偉大日子”,這或許就是長期以來造成新中國成立的具體日期有歧義的因素。
綜合以上,可以得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日是在1949年9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日是在1949年10月1日,即我們所熟悉的“開國大典”,確定10月1日為國慶節(jié),是在“開國大典”2個月后才做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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