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是否擁有尊嚴?近年來,這一問題在西方學術界正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人類尊嚴的概念已被廣泛接受。當一個人被當作“牛馬”般驅使時,我們會譴責這有辱其尊嚴。然而,當真正的?;蝰R被純粹用作工具或被視為物品時,這是否也侵犯了它們的尊嚴?動物具備感受能力,因此人類在與動物互動時,應當考慮它們的感受。但除此之外,我們還應進一步探討動物是否擁有尊嚴。
在《現(xiàn)代漢語詞典》中,作為名詞的“尊嚴”被定義為“可尊敬的身份或地位”。那么,什么樣的生命體可以擁有這種身份或地位?當人們說“人類擁有尊嚴,因此不能被當作牛馬”時,似乎恰恰在強調,尊嚴意味著人類比動物更優(yōu)越??档抡J為,尊嚴屬于有理性自主能力的人類,動物則缺乏這種理性。盡管康德反對虐待動物,但是他堅持認為尊嚴屬于有理性者。也有人會說,尊嚴是一個純粹的人類社會建構的概念,動物不會用這個概念來思考。然而,僅僅因為動物不會使用某個概念,就斷言該概念不適用于它們,這過于倉促。例如,動物不使用“利他”概念,但它們仍能表現(xiàn)出利他行為,如狼群中的互助行為;動物不使用抽象意義上的“痛苦”概念,但它們無疑會感受到痛苦。然而,尊嚴這一概念也許不同。動物會關心自身的痛苦和身體完整,也會關心同伴,但它們是否關心自己被尊重或被侮辱?換言之,將尊嚴適用于動物,是否要求動物具備某些與尊嚴相關的復雜認知能力?
許多動物確實顯示出這些能力。研究表明,很多動物(如大猩猩)擁有自我意識,能夠反抗不公平待遇,比如對動物園強制施加的表演訓練表達抗議,甚至能夠進行類似葬禮的儀式行為。這表明有些動物可能具備構成尊嚴的心理要素。然而,如果我們用如此高的認知能力(如自我意識、語言能力和推理能力)來衡量個體是否具有尊嚴,會將許多人類和非人動物一起排除在外。比如,一個先天性嚴重智力障礙者可能既沒有尊嚴的概念,也無法形成與之相關的心理狀態(tài),甚至意識不到自己是否被侮辱。但如果有人侮辱他們,或將其用作純粹的工具,我們仍會認為這種做法是有辱尊嚴的。如果一個嚴重智力障礙者無法對不公平待遇表示抗議,無法伸張自己的尊嚴,那么他就沒有尊嚴嗎?我們就可以不尊重他,欺辱他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尊嚴不是強勢者的獎章,而是弱勢者的盾牌。尊嚴不依賴個體的理性能力或語言能力?,斏づ辊U姆(Martha Nussbaum)認為,即使一個智力障礙者的認知能力有限,他仍擁有主觀體驗,能夠建立情感聯(lián)系,參與社會互動,并在自身潛能范圍內成長與發(fā)展。我們應尊重其作為一個個體的繁興(flourishing),而繁興的生活是有尊嚴的。努斯鮑姆將其理論框架延伸到非人類動物,認為一切有感受力的動物都是有尊嚴的,動物個體的繁興應當?shù)玫阶鹬?,它們擁有自己的主觀世界,應當有機會進行運動、社交、健康生活。然而,當一個動物被關在養(yǎng)殖場的籠子里無法轉身,生活在痛苦與恐懼中,無法展現(xiàn)自然天性時,其尊嚴未得到承認,完全被用作一個物品。在努斯鮑姆看來,尊嚴應基于個體的繁興及其脆弱性,而不是被人類自視為優(yōu)越的理性能力。湯姆·雷根(Tom Regan)認為,那些作為“生活主體”的動物擁有自己的偏好,擁有自己想過的生活,具有自主性和固有價值,因此應當?shù)玫饺祟愖鹬亍?/p>
然而,將尊嚴擴展到動物,引發(fā)了“貶值”的擔憂。反對者擔心這會稀釋尊嚴概念,使其無法有效保護人類弱勢群體,如智力障礙者或兒童,所以應當將尊嚴視為人類專屬的,以維護其道德力量。但這種擔憂可能適得其反:承認至少某些動物擁有尊嚴,反而可以為智力障礙者的尊嚴提供更加堅實的哲學基礎。許多倡導動物尊嚴的哲學家,同時也在不遺余力地為殘障者尊嚴發(fā)聲,如努斯鮑姆和蘇納拉·泰勒(Sunaura Taylor)等人。這體現(xiàn)了對于哲學理論一致性的追求。通過強調繁興和脆弱性,尊嚴概念可以變得更具包容性,更有力地排除各種基于優(yōu)越能力的歧視。將尊嚴概念與高水平的心理能力(如理性)相綁定,這對一些智力障礙者來說是很危險的。當然,反對者也許會說“因為人是人,所以,所有人都擁有所有動物都不具有的尊嚴”,但這種基于同義反復的推論是無效的。
我們還可以從關系性尊嚴理論來思考這個問題。在關懷倫理學中,我們不能因為個體達不到某個較高的能力標準就否定其尊嚴,因為尊嚴是一個關系性概念,它不完全依賴于個體的內在特征或心理狀態(tài)。我們作為道德行動者(moral agent),應關懷那些與我們有道德關系的弱勢個體,即使后者因缺乏能力而成為道德接受者(moral patients)。當然,這里暗藏著一個問題:如果某個個體與任何道德行動者都沒有建立關系,我們是否就可以否認其尊嚴?關懷倫理也許承認我們對關系親近的個體有更多的關懷責任,但這不表明我們可以不尊重那些無任何關系的個體,如一個被父母發(fā)現(xiàn)有智力障礙而慘遭遺棄的孤兒。相反,我們應當普遍擴展關懷的范圍,使我們與這樣的脆弱個體至少建立某種最低的道德關系。當然,承認尊嚴的普遍性不等于否認其在具體文化實踐中的多樣性。比如,在有些文化中跪拜長者是有尊嚴的,而另一些文化可能不這樣認為。這種多樣性是值得尊重的。但不可否認,當我們將一個有感受的活著的生命體用作一個物品時,這總是對其尊嚴的踐踏。
最后,尊嚴的關系性還體現(xiàn)在另一個層面。洛麗·馬里諾(Lori Marino)認為,當施害者無視受害者的尊嚴時,如當一個人殘忍虐待動物時,他自身也會喪失尊嚴。也就是說,一個道德行動者不是僅僅因為自己擁有某種內在認知能力就擁有尊嚴,還要看他有沒有尊重其他道德行動者與道德接受者。馬里諾認為,如果你剝奪他者的尊嚴,你也在否定自己的尊嚴。身為擁有尊嚴的道德行動者,我們應當尊重那些處于弱勢地位的他者,即使其生活形式與我們非常不同。
作者系山東師范大學哲學系副教授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責任編輯:邵賢曼
新媒體編輯: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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