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61歲的婦女,懷疑自家5歲的孫女被鄰居王某性侵。她沒有報警,而是在隨后的兩個月里醞釀復仇計劃。
她要讓孫女親眼看到傷害自己的人受懲罰,騎車帶著小女孩尋覓嫌疑人的行蹤。有一天,她終于發(fā)現(xiàn)王某后,駕駛電動三輪車直沖上去將他撞倒,隨即取出早已藏在座椅底下的不銹鋼菜刀,對準其頭部猛砍。事后,她主動報警,等待辦案民警。
此案發(fā)生在2024年4月,兩個月后,王某被當?shù)睾笔资泄簿忠陨嫦訌娂樽铩⑩C兒童罪立案偵查。不妨設(shè)想,如果不是因為這事鬧大,這樣的民事案件多半還不會引起重視,事實上,在后來一審法院對這位奶奶孔某的判決中,對案由只含糊其辭地說到“本案系因鄰里糾紛引發(fā)”。
現(xiàn)在,對性侵者的司法正義還沒等來,復仇者先得到了判決:經(jīng)鑒定,王某左眼盲目三級,眼部損傷程度評為重傷二級,左眼球萎縮評為七級傷殘,面部遺留多處瘢痕評為九級傷殘;孔某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因犯罪未遂且有自首情節(jié),從輕判處5年7個月,賠償被害人19.9萬元。
對這個結(jié)果,社會輿論顯然普遍不認可。網(wǎng)上幾乎是一邊倒地贊揚這位奶奶“血性”,有的質(zhì)疑“為什么不是先判性侵”,更多的人則自發(fā)為她喊冤,認為判太重了,有一條4000多人點贊的評論不解地問:“ 既然屬實,為什么要賠償20萬?為什么要被判刑?”
這難免會被法律人士看作是“情大于法”的“法盲”言論,但我很能理解這種樸素的道德憤怒。有位朋友說,如果她女兒遇到這樣的事,她出離憤怒之下,也會控制不住想要當街砍人,報復嫌犯。
孔某雖然是孩子的奶奶,但由于孫女是留守兒童,她實際上也扮演著媽媽的角色,而對于孩子來說,最重要的是她能充分感受到,當自己遭遇侵犯時,能得到監(jiān)護人強有力的支持和保護,因為弱小的孩子無力自我保護,此時如果監(jiān)護人還不站出來,那對她的人格成長將是毀滅性打擊。
總有些父母在女兒被羞辱、騷擾時,還會責怪她自己不夠小心,他們沒有意識到這對孩子而言是多么可怕的經(jīng)歷,因為這意味著:父母拒絕提供保護,且歸咎于女兒自身的問題,這必然會種下一顆有毒的種子,讓她誤以為那些不幸是她自己造成的,出了事也最好別求助,因為連父母都不會幫自己出頭。
事實上,很多女孩子在猝遇這種事時,往往是害怕得不知所措?!端着B(yǎng)成記》中,女主角陳嘉玲小時候雖然媽媽再三教導她萬一遭性侵如何應(yīng)對,但真遇到時還是驚慌失措。萬幸的是,她媽媽很快明白過來女兒遇到了什么,把她抱在懷里一直安慰她:“沒事了,沒事了,媽媽在這里,不要怕,不要怕。”
當然,那位奶奶的做法激烈得多,但你不難想見那是為什么:性侵、猥褻兒童這種事,就算你報警,多半也沒什么用(不過“鄰里糾紛”嘛)??纯催@些年多少成年人之間的性騷擾事件都不了了之,就算有證據(jù)都難以懲戒對方,何況一個5歲的女孩別說取證了,只怕連話都說不清楚。到頭來,就算有點什么判罰,也根本不足以重到能避免下一次。
從這個邏輯出發(fā)來看,那位奶奶與其說是想殺死嫌犯,不如說是她想以足夠激烈的姿態(tài)發(fā)出一個警告:“絕不要再惹我!傷害我家人者必遭傷害?!?/p>
這是叢林社會的生存法則,因為在法律系統(tǒng)無法提供足夠令人滿意的正義時,弱者如果不想忍氣吞聲,很自然地就會自行尋求正義,而那幾乎肯定意味著在法外另謀出路——此時,對作惡者最有效的震懾,就是古老的私刑正義。
韓國電影《媽媽別哭》中,媽媽發(fā)現(xiàn)剛上高中的女兒之所以自殺,是因為在學校遭多名男生性侵,而作惡者卻因為都是未成年人而免于被刑求。法律不能給到期待的正義,女兒抑郁之下選擇結(jié)束生命,而媽媽則在悲痛之下走上了復仇之路。
在電影《教父》的經(jīng)典開場中,一貫遵紀守法的好公民邦納塞拉,在女兒遭受侮辱、毀容之后,痛苦地發(fā)現(xiàn)那兩位肇事者只被判三年徒刑且緩期執(zhí)行,當庭釋放,而那兩個混蛋甚至還對著他笑!憤怒的他走投無路之下,竟然破天荒去找自己原先從來不肯往來的黑社會,因為他此時相信,只有教父“能還我們公道”。
這可能是永恒的難題,因為法律系統(tǒng)不可能滿足我們對正義的所有期待——性侵幼女、誘奸少女、拐賣兒童,這些都屬于社會大眾尤為憤恨的罪行,但法律卻不可能像公眾向來高聲呼吁的那樣,不分情節(jié)輕重,一律槍斃。
法律不是約束人行為的唯一規(guī)范,在傳統(tǒng)社會通常倒是更多依靠道德、宗教(“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和社會制裁,然而,在現(xiàn)代化的過程中,這些對個人行為的制約都下降了,此時才需要法律來裁決陌生人之間出現(xiàn)的沖突和侵權(quán)。
對一個現(xiàn)代化仍在進行中的國度而言,這一點尤其難。和法律界的朋友聊起,他們也時常會有無力感,尤其是對性騷擾、猥褻這樣難以取證的灰色地帶,法律的介入常常并不能帶來讓各方都滿意的結(jié)果,定分止爭。
棘手的是,舊道德已經(jīng)瓦解,新道德尚未確立,有時就難免出現(xiàn)各種紛爭。此時,許多人都會有這樣一種感覺:“好人”如果遵紀守法,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竟然拿那些“壞人”沒辦法!也正因此,當出現(xiàn)那些公憤極大的案子時,才會有那么多人為“快意恩仇”的私刑正義叫好,因為人們想要一種“正義即刻得值”的快感。
別看公眾這次一邊倒地為那位復仇的奶奶叫好,同樣是在湖北,武大圖書館性騷擾案,爭議就大多了。因為在前一個案子里,似乎作惡者是明確的(盡管只是“立案偵查”,尚未定罪),而幼女也可說是“完美受害者”;但在后一個案子里,有的是人恐懼“誣告”多過“被騷擾”。但有一點是相同的:要爭取更多人站在自己這一邊,當事人必須占據(jù)道德高地,最好自己的行為在主流道德體系內(nèi)是無懈可擊的。
對個體的行為約束而言,輿論壓力帶來的社會制裁常常能起到法律無法起到的作用。英國流行歌手Gary Glitter因戀童癖臭名昭著,2015年因四項猥褻罪而被判入獄16年,當他2023年服刑過半獲假釋時,還沒到住所,門口就已經(jīng)聚滿了抗議者,因為沒有人想和這樣一個人做鄰居。
問題是,在我們國內(nèi),遭到這樣“社死”的不一定是真正的作惡者,常常倒是那些有著激進權(quán)利訴求的另類。這意味著,中國社會的道德觀不僅更為保守,而且難以做出調(diào)適,距離達成新的道德共識也還很遙遠。
那果真毫無辦法嗎?卻也不見得。要是拿出當年執(zhí)行計劃生育的架勢,恐怕大部分性侵事件都會絕跡,因為這相當于弱者獲得了一種“傷害我者,必遭傷害”的保障。問題是,這種你覺得“天塌了”的大事,政府從社會治理的角度來看只是“鄰里糾紛”的小事,并未置于多高的優(yōu)先級。
這樣,我們兜了一圈,又回到了原點: 正因為一些人正確地意識到自己的權(quán)利訴求在正常渠道下無法得到支持,才不惜采取更激烈的做法。
我們很難去指責弱者,因為在這樣的困局中,我們自己就隨時可能成為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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