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時,在溫州瑞安的一所小學(xué)里發(fā)生了一起誰也不愿意看到的慘劇。
一名年僅9歲的男孩被殘忍的殺害了,身上有多處刀傷,可見行兇者懷有滿腔的恨意。
更令人沒想到的是,這個兇手,竟然是男孩同班同學(xué)的父親。
一位學(xué)生家長,為什么會對自己孩子的同學(xué)痛下殺手呢?
這樣的兩個人,能有什么深仇大恨?
兇手名叫林建夏,有一個四年級的女兒。
四年級是一個很敏感的年齡,孩子說大不大,說小不小,說懂事也懂事,說不懂事也不懂事,總之是一個人從完全的孩童,向成人轉(zhuǎn)變的階段。
7、8歲,狗都嫌,正是這個階段孩子無處釋放生命能量的最好注解。
這天,林建夏就接到了女兒班主任打來的電話,原來是自己女兒在學(xué)校里被人打傷了,對方是女兒的同桌男生。
自己的女兒在學(xué)校里受了欺負(fù),受傷的部位還是眼睛,即便說對視力沒有影響,哪怕只是留下了疤痕,對孩子的影響也是終身的。
林建夏懷著憤怒又惴惴不安的心情,趕到了學(xué)校。
差不多是同一時間,男孩的父親葉萬煥也趕到了學(xué)校,雙方見面后商量到底要怎么處理這件事好。
林建夏很憤怒,但依舊保持著理智,他并沒有得理不饒人,因為自己女兒受傷了就獅子大開口。
在去醫(yī)院檢查后確認(rèn),女兒的傷勢并沒有大礙,雖然疼痛感還沒有消失,但不會留下什么后遺癥。
所以林建夏也并沒有要葉萬煥做什么賠償,只是要求他的兒子在全班同學(xué)的面前做一個公開的道歉。
林建夏的用意很明顯,他想要以絕后患,告訴班上其他的同學(xué),自己的女兒不是好欺負(fù)的。只要自己女兒在班上不再受欺負(fù),這事就算解決了。
這個要求不算過分,也很合理,葉萬煥也沒有提出異議。
可是等到第二天放學(xué)后,林建夏詢問女兒對方有沒有道歉時,得到的答案卻是否定的。
這讓林建夏感到既憤怒又害怕。怒的是葉萬煥教子無方,出爾反爾,自己就提了這么一點要求,竟然都被無視,女兒不是白受人欺負(fù)了?
怕的是葉萬煥兒子的態(tài)度,既然他不肯公開道歉,說明他在心中是不服的,之后對自己女兒的欺負(fù)非但不會停止,還可能變本加厲。
想到這里,林建夏覺得自己必須做一些什么??蓱z天下父母心,林建夏的擔(dān)心是合理的,可是他接下來采取的行動實在是有些過分了。
第三天放學(xué)時,林建夏來到了學(xué)校的門口,他不是來接自己女兒的,而是來找葉萬煥兒子的。
跟著接孩子家長的大部隊,林建夏混進(jìn)了學(xué)校里,沒有人能想到此時的他懷里揣著一把刀!
林建夏很快找到了男孩,并命令他跟著自己走。
再調(diào)皮的孩子也終究是孩子,面對大人的命令也只有聽話份,男孩也知道對方是誰,多少有些心虛。
林建夏就這樣把男孩帶到了男廁所里。男孩在心里默默做好了準(zhǔn)備,自己可能會挨一頓臭罵,甚至是挨打,就像自己打傷了對方女兒一樣。
可讓他沒想到的是,才進(jìn)了廁所不久,林建夏就掏出了刀子。
男孩嚇壞了,想要逃跑,林建夏哪里肯放,雙方扭打在了一起,但孩子的力氣哪里能跟大人比,最終男孩身上多處中刀,倒在了血泊里。
之后,林建夏報警自首了,他自認(rèn)為自己并不是行兇,而是要給女兒討回一個公道。
葉萬煥接到消息時,正在高速上開車,險些釀成了車禍。
等他趕到醫(yī)院時,兒子已經(jīng)被推進(jìn)了急救室。經(jīng)過漫長的等待后,葉萬煥最終等來的只是兒子的死訊。
醫(yī)生說,孩子全身共有12處刀傷,失血過多,實在是無力回天了。
12刀,整整12刀啊,這是怎樣的深仇大恨?
林建夏,你是替女兒“討回公道”了,那我兒子的公道,去哪里討?
葉萬煥也想要置林建夏于死地,所不同的是,他依靠的是法律的武器,他拒絕一切的和解與賠償,只要法院判林建夏死刑。
為了讓兒子能“看”到那一天,也為了讓自己不忘記憤怒,從此葉萬煥就在殯儀館里住了下來,不讓殯儀館把孩子火化。
葉萬煥在孩子的冰棺旁放了一張折疊床,每天晚上就跟孩子睡在一起。
葉萬煥是當(dāng)?shù)匾粋€名氣不小的商人,家里一共三個孩子,大的兩個是女兒,最小的一個是兒子,現(xiàn)在已經(jīng)躺在冰棺里了。
最初的一段時間,家里人只覺得他是傷心過度,也就沒有勸阻他,只是讓他節(jié)哀順變。
可是一個月過去了,葉萬煥也沒有要從殯儀館出來的意思,不管誰來勸說也沒用。
一直到半年后,法院開庭,葉萬煥才算是離開了殯儀館。
原來,林建夏會做出如此偏激的行為,是因為他曾經(jīng)患有精神分裂,但法院最終確認(rèn),林建夏是有精神病史不假,但在行兇時神志完全是正常的。
在砍傷男孩后便在案發(fā)現(xiàn)場報警叫救護(hù)車,也說明林建夏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會有什么樣的后果,并不是在精神失常的情況下做的。
所以法院最終判處林建夏死刑,立即執(zhí)行。
事情到了這一步,葉萬煥應(yīng)該滿意了吧,法律已經(jīng)還了他一個公道。
但是葉萬煥并不開心,因為法律是給了他公道,可是輿論卻沒有。
就在他兒子死后不久,這起惡性事件就得到了報道,隨著報道的傳播,輿論逐漸往一個奇怪的方向發(fā)展了,沒多少對葉萬煥表示同情,反而覺得他的兒子是死有余辜。
因為這件事有兩個輿論上非常敏感的點,一是校園霸凌,二是商人家庭。
于是憑著這兩點,網(wǎng)友很容易自己腦補出前因后果,一定是葉萬煥對自己的兒子太過驕縱,打傷了女同桌不算,還拒不道歉。
最終釀成惡果,也是自己種下的。
葉萬煥看著兒子的遺像
之后事情越傳越離譜,已經(jīng)不是兩個孩子之前的矛盾那么簡單了,葉萬煥的孩子已經(jīng)被說成了是一個校霸,專以欺負(fù)同學(xué)為樂。
再這么傳下去,林建夏都快成替天行道的林沖了。
面對這樣的輿論,瑞安警方也出來做了辟謠,表示事情真相并不是像網(wǎng)上傳的那樣。
但這樣的辟謠并沒有起到很好的結(jié)果,因為葉萬煥是個商人,是大老板。
于是又有人覺得,警方辟謠是葉萬煥“走動”后的結(jié)果,不是有人在造謠,而是葉萬煥在操縱輿論。
其實這件事的重點,并不在于男孩到底是不是校霸,即便是退一萬步,以最最惡意的角度去揣測這個男孩,他所犯下最大的錯誤,也只是打傷了女孩的眼睛,與他受到的懲罰完全是不對等的。
如果按最惡意的角度揣測男孩還不夠,再把法律的懲罰力度拉到最高,按最原始的漢謨拉比法典,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男孩所要付出的代價,也只是一只眼睛,而不是一條命。
網(wǎng)友斷案,死刑起步。這也已經(jīng)不是正義,而是情緒。
林建夏因情緒行兇不對,那么因情緒說一個9歲的男孩死有余辜,便對么?
參考資料:
1.瑞安小學(xué)生被殺案:兒子被殺后,他不理須發(fā)在殯儀館陪住半年——澎湃新聞2019-03-24 14:50
2.死刑!“林建廈故意殺人案”一審宣判!——北京日報客戶端2019-03-01 16:27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wù)。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