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收到法院傳票,成了被告,不知道咋應對?”不少人第一次當被告,總覺得“肯定要輸”,其實不用慌 —— 作為被告,法律給了5個抗辯大招,用對了能幫你爭取合法權益,甚至讓原告的訴求被駁回,政訊通·全國法制調(diào)研中心這就說清楚每一招咋用!
1. 第一招:先看“法院對不對”——提管轄權異議
要是你覺得受理案件的法院沒資格管這事,比如你住北京朝陽,卻收到上海浦東法院的傳票(且案子跟上海沒關系),按《民事訴訟法》,你可以提 “管轄權異議”,主張“這法院管不了,得移到有管轄權的法院”。
2. 第二招:再看“時間過沒過”—— 用訴訟時效抗辯
要是原告起訴的事已經(jīng)過了“訴訟時效”(一般民事糾紛是3年),比如對 2020年借了你錢,2024年才起訴要,期間沒找你要過,你就可以主張“過了訴訟時效,應駁回原告請求”。
3. 第三招:查“原告證據(jù)夠不夠”——說舉證不足
要是原告拿不出足夠證據(jù)證明他的訴求,比如他說你欠他10萬,卻只有聊天記錄,沒借條、沒轉賬記錄,你就可以說“原告證據(jù)不足,沒法證明我欠錢,應駁回訴求”。
法院判案看證據(jù),原告證據(jù)不充分,他的訴求就很難成立。
4. 第四招:辨“雙方身份對不對”—— 說“當事人不適格”
要是原告根本沒資格告你(比如告錯人了),或你沒資格當被告(比如別人借的錢,卻起訴你這個擔保人,而擔保早過期了),你就可以說“原告/被告不適格,不該告我/我不該擔責”。
5. 第五招:看“訴求合不合理”—— 說“請求不恰當”
要是原告要求的賠償太高,比如他的手機被你碰掉,修只要500元,卻讓你賠5000元,你就可以主張“請求金額過高,應按實際損失減錢”。法院會按實際情況判賠償,不會支持不合理的高價訴求。
當被告不可怕,用好5招,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你身邊有人當過被告嗎?最后咋應對的?評論區(qū)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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