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得好,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可戀人之間若相處不當,也可能引發(fā)悲劇。崇明區(qū)城橋鎮(zhèn)的李某某就因錢款之事與相戀多年的女友發(fā)生口角,竟用水果刀架在女友脖子上,將女友脖子劃傷。近日,李某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崇明檢察院依法起訴后獲刑。
案件回顧
李某某與劉女士2021年左右相識,之后逐漸墜入愛河并同居生活,二人雖未辦結婚手續(xù),但感情甚是甜蜜。只是,李某某的脾氣容易急,尤其是在喝了酒之后。
2025年6月的一天,劉女士的朋友告訴她,之前借劉女士的1300元錢還給李某某了,劉女士心里納悶:“李某某收到錢怎么沒和我說?!蓖盹埡蠡氐阶√?,劉女士問李某某是否收到了朋友還她的錢,為什么沒告訴自己。剛喝完酒的李某某被這么一問不高興了,帶著情緒回答:“不就是1300塊錢嗎,我前幾天打牌用掉了,沒說就沒說么,有什么好吵的。”
聽到這話,李女士不開心了,認為李某某就是想偷偷把錢留下,還不愿意承認,于是繼續(xù)責問。幾句爭執(zhí)下來,李某某沒了耐心,想趕劉女士離開,劉女士則更加委屈。二人爭執(zhí)不下情緒激動時,李某某看見一旁的床頭柜上放著把水果刀,氣急之下便直接把刀架在了劉女士的脖子上,并喊著“吵什么吵,這些有什么好和你說的……”李女士脖子接觸到冰涼的刀刃,既傷心又害怕,她下意識想躲開,沒想到李某某握著的這把刀竟直接在她的脖子上劃出了一道長長的口子,頓時鮮血直流……
看到這副場景,李某某頓時清醒了不少,他趕緊扔了刀,用手掌捂住劉女士脖子上的傷口,可血還是不停地涌出,把劉女士的衣服也浸濕了一大片。李某某讓劉女士趕緊打電話給朋友,隨后二人一邊往外走,一邊與朋友匯合將劉女士送到了醫(yī)院。當晚,李某某在醫(yī)院被公安機關抓獲。經法醫(yī)鑒定,劉女士脖頸處的傷勢構成輕傷二級。
李某某到案后很是后悔,被捕后由家人代為賠償了劉女士的損失,劉女士對李某某表示諒解。經審查,崇明區(qū)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對李某某提起公訴,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法院采納量刑建議并依法對李某某作出判決。
檢察官提醒
司法實踐中,醉酒并不被視為減輕或免除罪責的理由,因為一個人選擇醉酒往往是自主行為,明知飲酒可能導致自己失去理智和控制能力,卻仍然放縱這種情況的發(fā)生,就應當對可能產生的后果負責。如果允許醉酒成為免責理由,那么可能會有人借醉酒實施犯罪,從而逃避法律制裁,這將嚴重破壞法律的權威性和公正性。
故意傷害罪的“故意”不但包括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傷害他人仍希望這種結果發(fā)生,如直接用刀捅傷對方;還包括間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傷害他人仍放任這種結果的發(fā)生。雖然李某某曾經辯解不想傷害劉女士,但這只能說明李某某不想直接捅傷劉女士,其持刀架在劉女士脖子上、刀刃緊貼劉女士皮膚的行為具有傷害對方的高度危險性,而劉女士躲閃又是自然的、直接的反應。李某某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傷害劉女士,仍實施該行為,放任傷害結果的發(fā)生,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日常生活中應盡量避免醉酒使自己陷入失去控制的狀態(tài),戀人間一旦發(fā)生矛盾也應盡量心平氣和的溝通,避免情緒化的爭吵,更不能持刀相向,做出傷人傷己的行為,否則悔之晚矣。
原標題:《十年修得同船渡!以前叫人家“小甜甜”,如今為何持刀相待?》
欄目編輯:顧瑩穎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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