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A股市場曝出一場“魔幻”處罰——一家上市公司長達五年的財務造假案終于水落石出,結果處罰力度卻輕得讓人懷疑是不是少看了一個零。
這家公司就是美晨科技。
根據證監(jiān)會9月26日發(fā)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該公司在2014年至2018年間累計虛增營業(yè)收入高達14億元。
五年時間,14億金額,任誰看這都是性質相當惡劣的違法行為,證監(jiān)會也在文件中明確認定其“情節(jié)較為嚴重”。
但令人大跌眼鏡的是,這場大戲的“總導演”、組織造假的郭柏峰,僅僅被處以30萬元罰款,其他參與人員的罰款也僅在10萬到25萬之間徘徊。
十四億對比三十萬,這樣的違法成本,已經不是“低廉”可以形容,簡直可以說是“賤價”了。難怪有投資者調侃:這罰款比例,連假一賠十都算不上,怕是假一賠零點零零零二都不夠。
不過,并非所有造假都是這樣的劇本。
就在三個月前,另一家上市公司*ST廣道也因財務造假被處罰,其造假時間跨度與美晨科技相似,造假金額也差不多是14億,但處罰結果卻有天壤之別。
*ST廣道的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金文明被罰款1500萬元,并被終身禁止進入證券市場,其他參與人員的罰款金額也在50萬至500萬之間。
同樣是造假14億,一個罰1500萬,一個罰30萬,這差距簡直比A股的漲跌幅限制還要夸張。
為什么會有如此大的差別?難道真是證監(jiān)會“厚此薄彼”?
真相其實藏在時間點里,背后原因讓人無奈。
2020年3月1日,修訂后的《證券法》正式生效,其中大幅提高了對財務造假的處罰標準。以這個日期為分水嶺,之前的違法行為按老標準處罰,之后的則按新標準。
老《證券法》對財務造假的罰款上限只有60萬元,而新法則將這個數字提高到了1000萬元。美晨科技的造假行為發(fā)生在2014年至2018年,全部在2020年3月1日之前,因此只能按照老標準處罰。
60萬的上限,罰30萬已經算是“頂格處罰”了。
而*ST廣道的造假行為持續(xù)到2023年,跨越了新法生效時間,自然適用更嚴厲的新標準。所以說,不是證監(jiān)會執(zhí)法不公,而是郭柏峰“撞上了大運”,恰好趕在了法律變更前的“窗口期”。
那么,郭柏峰為何要鋌而走險進行財務造假呢?這還得從美晨科技的業(yè)務轉型說起。
美晨科技原本主營汽車非輪胎橡膠配件,就是汽車上用的各種橡膠管、密封件和減震件等。憑借中國汽車產業(yè)的黃金發(fā)展期,公司2004年成立,2011年就成功登陸A股,發(fā)展速度可謂迅猛。
上市后,公司開始尋求多元化發(fā)展。2014年,美晨科技看上景觀園林業(yè)務,斥資6億元收購了郭柏峰的賽石集團。然而,這筆交易背后卻隱藏著一個不小的“貓膩”。
實際上,賽石集團的主要園林資產是郭柏峰在2013年才從別人手中收購過來的,成本約7000萬元。轉手之間,他就以6億元的價格賣給了美晨科技,一進一出凈賺5億多,堪稱“神操作”。
高溢價收購必然伴隨高業(yè)績承諾。郭柏峰承諾2014年至2016年三年間,賽石集團將實現相當可觀的利潤。但明眼人都知道,這些目標實在定得太高,正常經營很難達到。
于是,財務造假成了郭柏峰的“不得已”的選擇。根據證監(jiān)會調查,2014年虛增利潤2300萬元,2015年虛增1.89億元,2016年更是高達2.6億元。特別是后兩年,造假金額甚至超過了實際利潤,可謂瘋狂至極。
業(yè)績承諾期過后,2017年和2018年的造假金額逐漸減少,到2019年完全停止。之后幾年風平浪靜,郭柏峰可能以為這件事就這么過去了。
然而,紙終究包不住火。2025年證監(jiān)會現場檢查,還是把這樁陳年舊案給翻了出來。五年造假十四億的事實擺在面前,只是處罰力度卻因法律條款的“保護”而大打折扣。
雖然法律層面的處罰已經“到頂”,但郭柏峰經濟層面的債務卻是逃不掉的。最起碼,通過財務造假完成的業(yè)績承諾所得,都必須“吐出來”。
我們簡單算一筆賬:2015年賬面利潤1.63億元,但造假1.89億元,實際利潤是負2600萬元。而承諾利潤目標是1.15億元,因此郭柏峰需要補償1.41億元。
2016年賬面利潤3.28億元,造假2.6億元,實際利潤為6800萬元,承諾目標1.45億元,需要補償7700萬元。
僅這兩年,郭柏峰就需要向美晨科技支付約2.18億元的補償款。這筆錢他是賴不掉的。
當然,即使補償2.18億元,郭柏峰仍然是賺得盆滿缽滿。6億元出售公司,個人獲得4億多,扣除補償款后還是大賺特賺。
至于因造假受損的股民索賠,那已經是美晨科技需要面對的問題了。郭柏峰早已與美晨科技脫鉤,他賣給上市公司的園林資產也早已被剝離出去。換句話說,他成功實現了“金蟬脫殼”。
電影《無間道2》里有句臺詞:“出來混,遲早要還的?!钡F實中,并非所有“出來混”的人都會“還”。郭柏峰就用實際行動證明了:有時候,時機選對了,真的可以“混”而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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