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biāo)題:“法庭真會‘解疙瘩’!”
本報記者 閆繼勇 本報通訊員 周瑩瑩 張婉青
“要我說呀,這法庭是真會‘解疙瘩’!”近日,在山東省巨野縣人民法院龍堌礦區(qū)人民法庭,剛拿到撤訴書的李某回頭沖著老張感嘆道。
夕陽把兩人影子揉在一起,遠處傳來孩子們的嬉笑聲——小張搭著小李的肩,碎了的眼鏡早已換成新的;小李手寫的道歉信,被小張折得方方正正放進了書包,倒像是揣著個稀罕物。
法官董滕飛望見這一幕,不由想起3天前調(diào)解室里劍拔弩張的場景。
老張攥著病歷本:“我兒子眼鏡碎了,頭上腫著包,住院6天,5300元,一分不能少?!?/p>
老李揣著醫(yī)院的繳費單,后背汗?jié)窳艘黄骸帮堝X路費都是我掏的,就5000元,多一分沒有!”
這是一起普通的未成年人糾紛案:初一學(xué)生小張撞倒了小紅,小李為幫小紅“出頭”打了小張。公安機關(guān)因小李未滿14周歲不予處罰,小張便訴至法院向小李索賠1萬元。
法庭調(diào)解了5次,卻卡在這最后300元上。
“法官,他這不是訛人嘛。”老李急得直拍桌,“當(dāng)初在派出所,俺就帶著孩子去查了,醫(yī)生說沒事,他們偏要住院……”
“沒事?”老張猛地抬頭,“我兒子疼得睡不著,住院觀察有錯?你們就是不想擔(dān)責(zé)!”
董滕飛穩(wěn)住兩人,筆在調(diào)解記錄上劃著。她記得老張私下說的話:“我要的不是錢,是想讓孩子知道,爸能給他討回公道?!倍侠蠲看蝸?,都說:“孩子知道錯了,可不能被這么逼?!?/p>
開庭那天,雙方吵得更兇。老張把5300元的數(shù)字圈了又圈,老李梗著脖子:“就5000元,多一毛我立馬走!”
書記員小聲問:“這可怎么辦?”董滕飛目光落在角落里摳指甲的小李身上。
她恍然想起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在侵權(quán)案件培訓(xùn)課上講的一段話:在未成年人侵權(quán)案件中,雖然判項中不能要求未成年人承擔(dān)道歉的義務(wù),但調(diào)解中可以鼓勵施暴者以私下道歉的方式進行。
董滕飛清了清嗓子:“小李,知道自己錯在哪嗎?”
小李低著頭,支支吾吾說道:“不該打人……”
“那你愿意給小張寫封道歉信嗎?”董滕飛遞過紙筆,“就當(dāng)補上這300元,行不?”
老李愣了愣,突然拽過小李:“寫!必須寫!錯了就得認!”小李捏著筆,手直抖,老李在旁念叨:“把對不起說清楚……”三易其稿,信上終于有了工整的字跡:“小張,對不起,我不該打你,希望以后還可以做朋友……”
老張展開信紙,看了又看,忽然紅了眼:“這信,比300塊錢金貴。之前我也急了,住院是想查仔細些。”
老李忙著接話:“俺也不對,沒教好孩子?!?/p>
簽訂調(diào)解協(xié)議時,小張把道歉信塞進書包,拍了拍小李的胳膊。兩個孩子沒說話,卻都笑了。
董滕飛望著此刻路上相攜而行的身影,忽然明白:最好的判決,從不是冰冷的數(shù)字,而是讓矛盾化開的溫度。(閆繼勇,周瑩瑩,張婉青)
(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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