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6月,中央紅軍來到四川阿壩州一個名叫毛兒蓋的地方。
賀子珍怎么都沒有想到,自己的親弟弟賀敏仁,將會在這里被槍決,而朝他開槍的卻不是敵人,是自己人。
她是在弟弟被槍殺一個月后,才知道消息的。
那賀敏仁到底犯了什么錯,才被自己人給槍決了?
一、賀敏仁犯的錯
賀敏仁的死,只能說一言難盡,罪不至死,卻也很嚴重,逃不了責罰。
長征路上,剛開始最可怕的是敵人的包圍、追尾和空中襲擊,到中后期,最可怕的則變成了饑餓、寒冷和疾病。
但萬事并非如此有序進行,一些部隊離開蘇區(qū)根據(jù)地不久,就開始出現(xiàn)缺糧、斷糧現(xiàn)象。
到1935年的夏天,這種情況就慢慢普遍起來,紅軍死傷近半,糧食也越吃越少,有的部隊甚至已經(jīng)彈盡糧絕。
賀敏仁剛開始的時候,是跟著姐姐、姐夫走的,后來因戰(zhàn)斗需要,來到紅一軍團1師4團擔任司號員。
沒有了姐姐與姐夫的照顧,他和其他“紅小鬼”一樣,大部隊有吃的時候就吃,沒有吃的時候就只能餓著。
這倒不是說賀子珍與毛主席有什么特權,有更多的糧食分給賀敏仁吃,他們有的時候其實也只能餓著肚子,沒有辦法。有糧食時,他們自己吃一點,或者干脆不吃,讓給賀敏仁去吃。
一天,賀敏仁實在餓得不行了,一見到賀子珍和毛主席,就向他們伸手要吃的。毛主席本來留有一塊小餅的,去找,卻找不到了,原來是前一天讓給了一位傷者。
賀敏仁無奈,只能帶著干癟的肚子離開。
大部隊來到四川阿壩州時,吃的問題依然沒有解決,更確切地說部隊已經(jīng)斷糧多日,賀敏仁與姐姐、姐夫早就分開得很遠,沒有辦法去找他們要點吃的。
來到一座寺廟前,賀敏仁萌生出了別樣的想法:到寺廟去翻找一下,或許有些貢品能下肚子。
部隊早有嚴厲的規(guī)定——“不拿群眾一針一線”,寺廟也是在“群眾”的概念內(nèi),而在長征初期,中央又有規(guī)定——“尊重少數(shù)民族,不得激化民族矛盾”。
賀敏仁13歲就參加革命,在部隊待了很多年,又能接觸到毛主席這樣的高層,是懂得這些紀律的。
但是,他實在是太餓了,又處于長身體和易沖動的年紀,人性的本能,很快就擊敗了理性。
他趁別人不注意,偷偷進入寺廟去找東西。也正是這個舉動,將他推入了萬丈深淵。
二、毛主席多年后才得知真相
有些事兒,一旦觸及了就怎么也講不清楚,就像狗屎一樣,踩上了,鞋底就臟了,也臭了。
賀敏仁偷偷進入寺廟的事情,終究被一些人看到了。他們沒有幫他隱瞞,舉報了上去。
更甚的是,有一些人從中添油加醋,說他偷走了寺廟的銀元,惡劣至極。
師部得到舉報后,沒有調(diào)查審核,也不讓賀敏仁申辯,不容分說就將他就地正法。
然而,槍殺了他之后,相關人員翻開他的遺物時,只看到了一條小軍毯和一個小背包,什么都沒有,更不用談銀元。
很顯然,他們錯殺了自己的同志。
賀敏仁被殺一個月后,賀子珍才意外得到消息,她頓時就痛哭不止,情難自抑。
她本想將這個壞消息告訴給毛主席的,但毛主席當時實在是太忙了,又不能分心,她只能吞進肚子里,等待告知的機會。
1937年的一天,毛主席意外撞見賀子珍一個人在哭泣,問她為什么哭,她說:“我弟弟走兩年了,今天是他的忌日?!?/p>
毛主席相當錯愕,呆立了許久,才開口問緣由。賀子珍一字一句地說出來,毛主席邊聽邊搖頭,最后說:“他只是個孩子啊,教育一下就行了,罪不至死……”
說完,毛主席又長嘆了一下。
換做一般情況,賀敏仁確實不應該被槍決。但當時正處于非常敏感時期,嚴肅軍紀是頭等大事,同時軍內(nèi)又在進行肅反,有點兒風吹草動,都會被砍頭。
賀敏仁偷偷進了寺廟,破壞了紀律,因而哪怕他沒有偷錢,也被處以最嚴重的刑罰——槍決。
一個小小的生命,一顆冉冉上升的小紅星,就這么沒了。
結(jié)語
對于賀敏仁的死,還是引起很大爭議的。
有的人說,將他處死,簡直是小題大做,不僅帶有冤情,也過于無情。
一些時候就是這樣殘酷的。當時紅軍正面臨生與死的挑戰(zhàn),前途命運一片茫然,為了能走下去,一些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就發(fā)生了。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