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期間,廣東一男子在旅游時遭遇海鮮高價消費,僅點炒蟶子和螃蟹兩個菜就被收取661元,此事被曝光后引發(fā)廣泛關(guān)注。該男子稱,本想用團購券但商家稱過時間了,然后問價格商家也沒說,只是說吃完再結(jié)賬。對此,商家卻有不同說法,稱顧客點菜時已明確告知價格與斤數(shù),實際收費比標價還低不少。顧客所點的螃蟹重2.4斤(單價188元/斤),蟶子3斤(單價68元/斤),加上2人茶位費共6元,總計661元。商家堅稱自己是明碼標價,若顧客認為不合理,可以通過有關(guān)部門投訴。
目前,雙方各執(zhí)一詞,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仍有諸多疑問和爭議。一來,兩個菜661元,到底貴不貴?恐怕很難一概而論。海鮮的價格由市場決定,國慶期間正值旅游旺季,價格有所浮動可以理解。況且,市場消費行為以自愿為原則,若商家明碼標價、提前告知,顧客自愿消費本無可厚非。但從曝光的圖片來看,這兩盤菜是否值這個價還真得打個問號?對此,也有網(wǎng)友質(zhì)疑,是否存在缺斤少兩的情況?2.4斤的螃蟹、3斤的蟶子,怎么看上去就這兩小盤?
二來,到底有沒有明碼標價?這也是爭議的焦點,顧客和商家目前各執(zhí)一詞,具體是怎么回事,仍不得而知。如果商家提前說明了價格,顧客就有了選擇的機會,貴可以不吃,但不能吃了再嫌貴來投訴,這樣也難言合理。
出門旅游,吃喝玩樂,最怕遇到的就是宰客行為。對于消費者來說,并不是一味排斥高價,但貴要有貴的道理,要物有所值,價格也應(yīng)公開透明。對商家來說,做生意也不是一錘子買賣,越是清晰明了,就越少一些扯皮的空間,大大方方做良心生意,消費者自然也會用腳投票。
目前,事件到底怎么回事,暫不清楚。商家是不是明碼標價,有沒有缺斤少兩?顧客是不是惡意投訴?如此種種,都需要有個說法,不能任由商家和顧客各執(zhí)一詞,隔空打口水仗。當?shù)叵嚓P(guān)部門還應(yīng)盡快介入調(diào)查,查清爭議,以事實真相回應(yīng)網(wǎng)友關(guān)切。如果商家沒問題,要給予澄清,對這類惡意投訴抹黑商家的行為也要嚴肅批評;如果商家有問題,也要通報并嚴肅處理,維護好國慶期間旅游市場的良好秩序,別讓“海鮮刺客”既毀了游客的心情,也砸了一地的口碑。
上游新聞評論員 龍春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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