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臺灣一名女地下黨在宿舍被捕,臨走前祈求,讓她拿件衣服,敵人輕蔑的答應,隨后,她在陽臺取下一件旗袍,誰料她這個舉動,讓敵人追悔莫及......
天亮了,臺灣那會兒白色恐怖鬧得兇得很,宿舍樓道里一陣急促的腳步聲,一個女老師,被帶走前就問了一句能不能拿件衣服,旁邊的人還笑,誰知道就這一句話,后來給自己埋了個大坑,蕭明華,浙江嘉興人,西南聯(lián)大出來的,父親是個老秀才,母親做一手好旗袍,家里頭沒別的,就是書多,衣服干凈,她在學校教書,講魯迅也講屈原,學生都說她像個大姐姐,說話不快,心思卻很細。
她那本《古文觀止》里頭,就夾著密寫藥水,晚上燈一開,那些小字就擠在紙邊上,誰都不知道她怎么過來的,她不是電影里那種人,也不是什么烈士后代,就是在那種日子里自己熬著,她走到陽臺,順手拿了件旗袍,外頭人看著就是天冷加件衣裳,可那件旗袍,是她娘親手給她趕出來的,衣襟里頭卷著薄薄的棉紙,就那么三寸見方的地方,寫滿了名字,十幾個人的聯(lián)絡名單,全都藏在縫線里頭,她心里清楚,事情不對了,門口站著人,這一走就回不來了,可她必須爭這點時間。
旗袍拿在手里,她就那么抖了抖,藏著的棉紙就碎了,手一攥,就那么塞進嘴里,一點點咽下去,特務就在門口站著,誰也沒注意她的臉,她娘說過,衣服要穿正,人也要走正,就算到了刑場也不能亂了樣子,蕭明華愣是沒讓那幫人看出一點慌,接著就給押進了審訊室。
那幫人還樂,以為抓個教書的能有什么事,一開始問話,她就說自己教書,不認識什么人,烙鐵竹簽子灌涼水,三天三夜,她一個字都沒吐,那幫人突然想起來了,抓她的時候她拿了件旗袍,幾個人又跑回去,把旗袍拆了個稀巴爛,線頭全剪斷,扣子都撬開,翻了個底朝天,什么都沒找著,情報早就進了她肚子,名單保住了,把那幫人給氣的,可都晚了。
后來,1950年11月8號,蕭明華就給判了死刑,臨走前,獄警問她還有什么想說的,她說就想穿件素黑的旗袍,想干干凈凈地走,這不是演戲,她就是想穿得整齊,她知道就算死了也會有人記得她,記得她不是一個亂糟糟的樣子,而是穿著她娘做的那身旗袍,背挺得直直的,28歲,教國文的,西南聯(lián)大畢業(yè),話不多,做事也干脆,死的時候都沒什么聲響,這不是去死,這是去送東西,送名單,送使命,那點紙片都成了灰,名單藏在肚子里,讓敵人氣得跳腳。
1983年,她的骨灰才回到北京,落在了八寶山,那時候她娘已經(jīng)不在了,聽說走的時候手里還攥著一件沒送出去的旗袍,嘴里還念叨著別凍著,這個世道,有人吞紙條上刑場,33年才算回家,也有人拆別人的旗袍要名單,活得風風光光,還能寫寫回憶錄上上電視,咱們能做什么,也就是把她的名字寫下來,把照片放在紀念碑上,把她的故事講給后面的人聽,她的死不是一句壯烈就能說完的,那是好多人活下來的理由,榮耀也不是唱高調(diào),是被人記得。
她不是什么傳奇,也不是電影里漂亮的女特工,就是一個教書先生,旗袍穿得整整齊齊,吞了一張紙,一份名單沒漏出去,最后留給這個世界的,就是人要走正,衣服要穿端,腰桿要挺直,名單融進血里,死了也沒吐出來,蕭明華,28歲,那個連名字都不能隨便提的年代,她用自己的法子,把十多個人帶了出來,今天咱們還記得她,不是因為她死得怎么樣,是因為她活得干凈,走得利落,這就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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