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周茉 羅鵬
購物時假意約定貨到付款,待包裹無人認領后退回商家時,貨物卻早已被“偷梁換柱”。這出由趙某自導自演的“掩耳盜鈴”戲碼,最終讓他身陷法網(wǎng)。經湖北省宜昌市點軍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當?shù)胤ㄔ阂员I竊罪判處趙某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10月17日,承辦檢察官介紹了案情始末。
2024年3月,趙某無意間發(fā)現(xiàn)小區(qū)快遞站的鑰匙經常放在窗臺上。趙某腦中便冒出了一個“好”點子,他在網(wǎng)上購買了一款手表,約定貨到付款,快遞到站后,快遞員多次致電派送,趙某謊稱不在本地,快遞遂存入快遞站。次日凌晨三點,趙某戴上僅露出眼睛的毛線帽,摸到快遞站,順利地取出手表重新封裝后,將鑰匙放回原位。數(shù)日后,快遞因無人認領被退回商家。
趙某戴上了“零元購”的手表,心中沾沾自喜。2024年4月,他又盯上了新款手機,這一次他為了萬無一失,準備了一部同款的模型機,隨后“故技重施”,用模型機替換出真手機,快遞再次被退回。后由快遞公司承擔責任,向商戶賠付貨款。
2024年12月,快遞站盤查監(jiān)控時,發(fā)現(xiàn)物品被盜并報警,趙某當日被公安機關抓獲。經鑒定,被盜手表及手機價值5233元。
2025年3月,公安機關將此案移送點軍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經審查發(fā)現(xiàn)趙某曾因盜竊被行政處罰,應當以盜竊罪追究趙某刑事責任,且不適用緩刑,并于當月提起公訴。7月11日,點軍區(qū)法院作出如上判決。趙某不服,提起上訴。9月22日,宜昌市中級法院裁定駁回起訴,維持原判。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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