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位女子的生命,永遠停在了和丈夫爭吵的那個夜晚
近日,河北某村出了件讓人揪心的事,女方和丈夫結婚好幾年,還有個孩子已經(jīng)上了幼兒園,網(wǎng)傳其丈夫是檢察院的工作人員,本該懂法守法。
可萬萬沒想到,丈夫在外頭有了個小三,更過分的是,小三還主動給原配打電話挑釁,不知道說啥難聽話,把原配氣個半死。
那天晚上,丈夫喝了酒回家,兩人沒說幾句就吵起來,丈夫越吵越氣,對妻子下了死手,最后把妻子活生生打死了。(據(jù)當?shù)夭块T通報,女子生前是由鈍性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死亡。也證實了未懷有身孕。)
打死妻子后,丈夫跟沒事了一樣去睡覺,留下妻子的尸體孤零零躺在那。
有網(wǎng)友透露,女子臨死前試圖拿電話求助,反遭婆婆奪走手機。隨后幫著兒子清理現(xiàn)場,給兒媳洗了澡換了身衣服。
第二天一早,他們才把涼透的尸體送到醫(yī)院,可這時候,人早就救不活了。一個鮮活的生命,就這么沒了,連最后一點尊嚴都沒留住。
有網(wǎng)友自稱是同村人爆料了這些細節(jié),事情真相還得等官方進一步調(diào)查,畢竟網(wǎng)傳信息不一定全對,得等警方通報。
按規(guī)定,檢察官有犯罪行為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就算男方是檢察院的人犯了法一樣要坐牢,身份沒用。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男方是故意要打死妻子,那就是故意殺人罪刑罰更重,可能判死刑。
還有婆婆的行為,明知兒子犯罪,還幫著清理現(xiàn)場、洗尸這涉嫌包庇罪,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的,還能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婆婆的護犢子也很可恨,她以為幫兒子清理現(xiàn)場就是愛保護他,實則是把兒子往更深的深淵推。最后不僅兒子要坐牢,自己也得進去。
還有那個小三雖然沒直接動手可她的挑釁是壓垮原配的最后一根稻草,這種破壞別人家庭的行為,也該受到道德譴責。
有網(wǎng)友說:“檢察院的人竟然知法犯法,婆婆還幫著毀證,這是對法律的公然蔑視,必須嚴懲!”
在我看來,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不管你有多愛孩子,觸犯法律就必須付出代價。
這起案件要還死者一個公道,更要給所有公職人員敲個警鐘。
別以為身份能當“免死金牌”,法律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
你覺得這起案件會怎么判?歡迎留言說說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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