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消費者投訴稱,通過長沙市柏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金麓國際商務廣場租了一套房子,中介開始承諾不想租了可以隨時退,現在想退租,公司不愿意退押金和服務費。
9月18日,湖南湘江新區(qū)管理委員會開發(fā)建設局回復稱,雙方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合同對押金的退還及雙方違約責任有明確約定,簽訂雙方都應按照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約定,如有變更建議雙方友好協(xié)商。該局已督促該公司與消費者積極溝通,若雙方協(xié)商無果,消費者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湖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肖祖華
責編:肖祖華
一審:肖祖華
二審:王文隆
三審:鄒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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