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消費者在社交平臺反映在"臭寶"牌螺螄粉中吃出疑似腳趾甲、煙頭等異物,引發(fā)廣泛關注。消費者投訴后,廠家僅提出100元賠償方案,與消費者依據《食品安全法》主張的千元賠償差距較大,維權過程陷入僵局。
一名消費者發(fā)帖稱,在食用臭寶螺螄粉時發(fā)現個頭不小的指甲殼,懷疑是腳趾甲殼,"讓人惡心得想吐"。向客服投訴后,廠家承諾一周后答復,最終僅提出退款100元的處理方案,遭消費者拒絕。目前該帖文已不可見。
另一位消費者丁女士向新快報記者透露,今年9月5日食用臭寶螺螄粉時咬到香煙過濾嘴,嘴里殘留濃重煙味。她向廠家提供了生產信息、異物照片等證據,要求按《食品安全法》進行價款10倍賠償(不足1000元按1000元計算),但廠家始終堅持100元賠償方案,至今未達成一致。
新快報記者查詢消費投訴平臺發(fā)現,今年以來已有多起關于臭寶螺螄粉中存在頭發(fā)、昆蟲等異物的投訴。面對質疑,臭寶客服此前回應稱,所有配料均由專門工廠生產,流程經過嚴格質檢,將把問題反饋至工廠核實。
9月22日,新快報記者聯系"臭寶"母公司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已記錄信息將由負責人回復,但截至發(fā)稿未獲回應。公開信息顯示,臭寶品牌2022年曾在某電商平臺實現月銷售額超4000萬元,位列螺螄粉排行榜首位。
目前,消費者與廠家就賠償標準仍存在較大分歧,食品安全問題亟待得到重視和解決。
來源 | 315誠搜網 綜合 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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