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爺爺帶娃的時候抽煙,導(dǎo)致兩歲女兒從14樓窗臺墜落。
媽媽為了維持這個家,強忍悲痛選擇諒解,讓這件事定性為“意外”。
可誰知,這樣的讓步換來的不是體諒,而是和丈夫的反目成仇,強逼她簽下 “100 萬換諒解” 的字條。
李娟(化名)的生活徹底被毀了,她兩歲的女兒,從14樓電梯間的窗戶掉下去,去世了。
警察后來告訴她,孩子是被爺爺抱到窗臺上,爺爺轉(zhuǎn)身拿東西的功夫,孩子往后一仰,撞開不牢固的紗窗,摔了下去。
更讓她揪心的是,勘驗結(jié)果和爺爺?shù)目诠┒硷@示,爺爺不是第一次把孩子抱到14樓的窗臺上。
李娟至今想不通,明明家里有孩子,高層住宅的安全防護本該是常識。
她和孩子爸爸、姥姥姥爺帶孩子時,從來不會把孩子往窗臺上放,自家屋里的窗戶都裝了金剛網(wǎng)或防盜窗,就是怕出意外。
可那天,孩子爺爺帶著孩子跑到了電梯間的窗戶,那里沒有任何防護措施。
再加上爺爺有吸煙的習(xí)慣,出事時像是在拿煙或者煙缸,一回頭,孩子就沒了。
后來李娟去看那個紗窗,輕輕一推就開,根本承受不了一個兩歲孩子的力量。
可爺爺之前不知道,他以為紗窗關(guān)著就安全,甚至沒意識到自己把孩子放在14樓窗臺上,本身就是把孩子置于危險的處境中。
在李娟的印象里,爺爺平時看著挺喜歡孩子,她媽也說爺爺帶孩子挺盡心,可就是安全意識太差,一家人都有點粗心大意。
她怎么也想不到,這種“粗心”會奪走孩子的命。
事情剛發(fā)生時,一家人都難受,李娟和父母的態(tài)度很明確:諒解。
畢竟是一家人,孩子已經(jīng)沒了,再鬧下去也換不回孩子,不如先讓孩子安息。
可誰也沒料到,半個月后,孩子爸爸突然提出要離婚。這讓李娟措手不及,她想不通,剛經(jīng)歷了喪女之痛,丈夫怎么會在這個時候提離婚。
后來她才明白,矛盾的根源,竟然是一套房子。
這套房子價值六百多萬,是孩子爸爸家全額出資買的,房產(chǎn)證上寫著兩人各占50%的份額,但今年2月出的最新法條說,這種情況不一定按房本份額分,如果結(jié)婚時間短,可能會調(diào)整比例。
李娟和丈夫結(jié)婚五年,律師說她大概能分到20%到30%,也就是一百多萬。
最開始,李娟還想挽回這段婚姻,她跟丈夫談,要是想繼續(xù)過,就把房子全部過戶給她,她手里有個保障,日子還能往下走。
可丈夫一聽就炸了,根本不同意,后來丈夫提出,給她100萬“買”她的諒解,要是她不接受,就鬧到她單位去,找單位的責(zé)任,讓她在單位待不下去。
李娟的單位有點特殊,這套房子就是單位的經(jīng)濟適用房,已經(jīng)過戶到個人名下,按律師說的,跟單位沒多大關(guān)系。
可丈夫拿這個威脅她,讓她心里拔涼拔涼的。
她想不通,孩子沒了,丈夫不僅沒安慰過她,反而把責(zé)任都推到她身上,說她工作忙,生了孩子沒完全自己帶。
明明孩子是兩個人的,憑什么生了就得她一個人帶?
丈夫不怪自己父親的粗心,反而把矛盾對準她,甚至用100萬來衡量她的“諒解”——那是她的孩子,是她懷胎十月生下來的兩歲女兒,怎么可能用100萬就能抹平傷痛?
現(xiàn)在,讓李娟更糾結(jié)的是孩子的后事。
警察當(dāng)初說,如果她堅持追究,可能需要解剖孩子,現(xiàn)在孩子還在司法鑒定那邊放著,她不想再折騰孩子,只想讓孩子盡早入土為安。
但丈夫的態(tài)度,讓她徹底斷了挽回婚姻的念頭:“日子肯定沒辦法過了,現(xiàn)在就是怎么離的問題?!?/p>
其實,從法律角度看,這件事本來不該只按“意外”處理。
爺爺明知是14樓,還多次把兩歲的孩子抱到?jīng)]有防護的窗臺上,甚至自己站在窗臺上,沒意識到紗窗一推就開,這種行為已經(jīng)超出了“粗心”的范疇,至少是過失致人死亡。
公安那邊最終定性為意外,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李娟一開始說的“諒解”。
李娟現(xiàn)在后悔了,不是后悔當(dāng)初的諒解,而是后悔沒意識到,有些“諒解”換不來家人的體諒,反而成了別人拿捏她的把柄。
她當(dāng)初想著一家人不說兩家話,孩子沒了,不能再讓家散了。
現(xiàn)在丈夫和婆家的態(tài)度,讓她看清了現(xiàn)實:在他們眼里,可能那套六百多萬的房子,比失去孩子的傷痛更重要,比她這個孩子的母親更重要。
她現(xiàn)在不想再爭什么,只是想讓孩子早點安息,然后和丈夫把離婚的事處理清楚。
她可能會在房子的分割上做出讓步,但絕不會接受那100萬的“諒解費”——那不是諒解,是對孩子的褻瀆,也是對她自己的侮辱。
這件事也給所有家庭提了醒,高層住宅帶孩子,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任何時候都不能把孩子放在沒有防護的窗邊,哪怕只是一秒鐘。
而所謂的“一家人”,從來不是靠“諒解”勉強維系的,而是在遇到事的時候,能互相體諒,互相支撐,而不是把利益放在第一位,把責(zé)任推給別人。
李娟的故事還沒結(jié)束,離婚的事還要掰扯,孩子的后事還沒辦完,但她心里已經(jīng)有了主意:孩子不能白沒,她的生活也不能被一套房子和威脅毀掉。
她會堅持讓孩子早點安息,也會在離婚時爭取自己該得的,不為別的,只為給那個兩歲的女兒一個交代,也為給自己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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