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日凌晨,法國航空公司AF447航班從巴西里約熱內(nèi)盧起飛,預計飛往巴黎。然而,就在飛機飛越大西洋時,它突然從雷達中消失。
數(shù)小時后,這架編號為AF447的航班被確認墜毀,機上228人無一生還。他們來自33個國家,其中包括72名法國人、58名巴西人。
這是法國民航史上最慘烈的空難之一,掀起了全球航空安全體系的深刻反思。
時隔16年,這起災難再次登上法庭。2025年9月29日,AF447空難案在巴黎進入二審階段,法國航空(Air France)與空中客車公司(Airbus)再次成為被告。
讓我們先來回顧下當年這場空難。
2009年6月1日凌晨,法國航空AF447航班從里約熱內(nèi)盧起飛,計劃于第二天清晨抵達巴黎戴高樂機場。執(zhí)行任務的是一架空客A330-203型飛機,注冊編號F-GZCP,機齡不滿5年。
航班起飛時一切正常,飛機穩(wěn)步爬升至巡航高度約10,700米(35,000英尺)。然而,就在穿越赤道附近的熱帶輻合帶(ZCIT)時,災難悄然開始醞釀。
這一區(qū)域氣候極為不穩(wěn)定,常年充滿強對流和雷暴,是全球航班中最難飛越的地段之一。AF447此時正處于夜間飛行,雷達監(jiān)控范圍受限,能見度極低。
在強雷暴氣流中,飛機三根用于測量飛行速度的皮托管被結(jié)冰阻塞,導致飛行電腦接收到沖突和不可信的空速數(shù)據(jù)。系統(tǒng)識別異常后,自動駕駛系統(tǒng)與自動推力控制隨即斷開。
機組瞬間面對“儀表癱瘓+全手動操作”的極端情境,但并未立即意識到飛行狀態(tài)正急劇惡化。
副駕駛本能地將操縱桿向后拉,誤以為飛機在下墜,可實際上飛機已經(jīng)處于高攻角爬升狀態(tài)。飛行速度持續(xù)下降,升力喪失,飛機進入失速(stall)狀態(tài)。
三名飛行員在接下來的4分23秒中始終未能辨識真正問題,亦未能實施有效改正動作。整個過程中,沒有一名飛行員說出“失速”二字。
凌晨2點14分,飛機以每小時933公里的速度撞向大西洋,機體瞬間解體,機上228人全部罹難。這是法航歷史上最慘烈的一次空難,也是空客A330機型所涉及的最嚴重事故。
事故發(fā)生5天后,第一批海上搜救船只在事故海域打撈起部分乘客遺體和殘骸,但未能發(fā)現(xiàn)黑匣子和主機體結(jié)構(gòu)。最具代表性的是一張飄浮在海面的法航機尾照片,成為這場空難的象征。
直到2011年,法國當局展開第三次深海搜尋,搜救人員才借助深海機器人,在近4000米深的海底找到了飛行數(shù)據(jù)記錄器(FDR)和駕駛艙語音記錄器(CVR)。
黑匣子保存完好,記錄揭示了完整的災難過程,為事故調(diào)查提供了關鍵證據(jù)。
由法國民航安全調(diào)查分析局(BEA)主導的調(diào)查最終指出:
飛機在強對流天氣中遇到嚴重結(jié)冰現(xiàn)象,皮托管失效導致飛行速度讀數(shù)
喪失;
自動駕駛解除后,飛行員未能正確識別并應對失速狀態(tài);
駕駛艙內(nèi)的溝通混亂,未形成有效處置策略;
最終因錯誤操作與缺乏訓練,飛機持續(xù)處于失速狀態(tài)直至墜毀。
這是一場由“設備失靈”引發(fā)的“認知失控”悲劇,也成為飛行員培訓和人機交互系統(tǒng)改革的經(jīng)典案例。
在長達十年的技術調(diào)查后,2019年7月,巴黎檢方終于提出指控:法航涉嫌未對飛行員提供充分培訓,尤其缺乏對皮托管結(jié)冰、自動駕駛解除后應急操作的系統(tǒng)訓練,建議僅起訴法航,對空客作出“不起訴”決定。
一個月后,法院駁回檢方?jīng)Q定,認為空客未能有效預警皮托管缺陷風險,未及時通知全球航空公司并采取防范措施,要求兩家公司一起受審。
2023年4月17日,巴黎法院一審判決宣布:
刑事部分:兩家公司均被宣判無罪。民事部分:法院認定兩家公司存在過失,構(gòu)成“加劇事故發(fā)生幾率的錯誤”,應承擔“喪失機會”的民事賠償責任。
當時法院指出:盡管存在疏漏與失職,但“沒有確切證據(jù)證明這些過失直接導致事故發(fā)生”。
這個結(jié)果,令眾多遇難者家屬感到難以接受。
2023年4月底,巴黎檢察院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啟動二審程序。理由是:
“為了使法律賦予的上訴權(quán)利得以充分實施,有必要提交更高級別的司法審查?!?/p>
于是,今天,在巴黎上訴法院(?le de la Cité司法宮),AF447空難二審正式開庭。二審將持續(xù)至11月底,每周周一至周四下午舉行聽證會,數(shù)十位專家、工程師、飛行員、原告、律師將陸續(xù)出庭作證。
這一次,法航與空客面臨的指控與一審相同,但焦點更集中:
法航是否未能提供足夠的飛行員培訓以應對關鍵儀表故障?
空客是否明知皮托管存在系統(tǒng)性問題而未及時召回或更換?
這兩者的疏忽是否構(gòu)成了“過失殺人”?
如果被判有罪,那么,最高可能面臨225,000歐元罰款(依據(jù)當時法國刑法對法人的處罰標準)。
其實,在過去的16年里,有不少人放棄尋找真相。
在一審時,曾有489名原告方加入訴訟,包括476名個人與13家法人機構(gòu)。
到二審時,人數(shù)降至281人。部分家屬已選擇不再繼續(xù)訴訟,也有不少人仍堅持希望司法給予明確答復。
比如,Ophélie Toulliou的哥哥Nicolas是遇難者之一,她出席每一次庭審,將所有細節(jié)記錄下來,再分享給無法到庭的家屬。
“第一場審判讓我們生生有疑,就像遠遠看見了真相,卻抱不住件。”
Danièle Lamy是一位失去兒子的母親,也是“AF447遇難者支援協(xié)會”會長,她描述:
“事故前幾個月,皮托管結(jié)凍故障已經(jīng)頻繁發(fā)生,但綜合、通知、更換都條條缺失。它不是意外,是被拔出的災難。”
好在,他們的堅持有了回應,就如同遇難者家屬代表律師所言:“有些人已經(jīng)精疲力竭,只想翻篇;而有些人仍在為真相、為尊嚴而戰(zhàn)?!?/p>
Ref:
https://www.leparisien.fr/faits-divers/crash-rio-paris-air-france-et-airbus-juges-en-appel-ce-lundi-16-ans-apres-la-catastrophe-29-09-2025-DREB6EOWRRC6HOIY6DZWRMWWMU.php
https://fr.wikipedia.org/wiki/Vol_Air_France_447
https://www.rfi.fr/fr/france/20250929-crash-du-vol-rio-paris-ouverture-du-proc%C3%A8s-en-appel-seize-ans-apr%C3%A8s-la-catastrophe
文|閃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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