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昨天開始,以色列已經按計劃將軍隊撤出協(xié)議指定地點。接下來的三天72小時內——下周一結束前——哈馬斯應該釋放所有人質并歸還所有遺體,以色列方面也同時釋放2000名被審判定罪的巴勒斯坦囚犯。
哈馬斯關于釋放參與前年10月7日大屠殺的人員及4名重要前領導人——阿卜杜拉·巴爾古提、哈?!に_拉馬、易卜拉欣·哈米德和阿巴斯·賽義德——的要求則被以方拒絕了。
報道稱,哈馬斯現(xiàn)在仍然在向調解人施加壓力,要求以色列釋放這些人,預計以方不會接受。
根據(jù)協(xié)議,雙方互相釋放人員結束后,由美國及中東阿拉伯國家組成的國際武裝應該進入加沙,接替以色列軍隊進行安全監(jiān)護。這也是哈馬斯下一步解除武裝的前提條件。
10月10日,美國中央司令部司令布拉德·庫珀上將和200名美軍士兵已經連夜抵達以色列,準備進入加沙執(zhí)行任務。
與此同時,哈馬斯、伊斯蘭圣戰(zhàn)組織和巴勒斯坦人民解放陣線等恐怖組織發(fā)表聯(lián)合聲明,拒絕任何“外國監(jiān)護”加沙地帶,強調加沙治理純屬巴勒斯坦內部事務。
哈馬斯官員說:“沒有人可以剝奪我們以任何方式進行抵抗的權利,包括武裝抵抗?!惫R斯還在其官方Telegram頻道發(fā)表聲明,重申“繼續(xù)抵抗”的決心,以追求“自決,以及建立一個以耶路撒冷為首都的完全主權、獨立的國家”。
他們還會否釋放人質呢?
哈馬斯實際上有兩個選擇——
其一,在以色列軍隊已經進入加沙城的情況下,接受現(xiàn)實,以保命為第一要務。
他們知道,作為一個文明國家,以色列簽訂的協(xié)議是可以信賴的,只要他們釋放所有人質并解除武裝散伙,可以繼續(xù)在加沙生活,但失去控制加沙的權力。
其二,將和平協(xié)議當作緩兵之計,提出釋放10月7日暴徒等以色列不可能答應的條件,為歸還人質制造障礙;以巴勒斯坦人自決等冤冕堂皇的理由為拒絕解除武裝制造借口。
我不知道這些心里是怎么想的,但從目前跡象看來,歸還人質之事或許沒有那么順利。不過,也許他們并不在乎,因為200多萬加沙居民同樣可以成為他們的“人質”。
拿自己人當人質,對哈馬斯來說,不存在任何障礙。
反觀以色列,對自己國民的態(tài)度才是文明國家的做法。
10月9日夜間,以色列討論通過了對人質的補助方案——
每名人質一次性補助18400萬美元;終身每月基礎津貼2760美元;住房補助金76700美元,傷殘者則為92000美元;提供替代住房;提供46000美元買車;終生享受醫(yī)療費用全額報銷;心理康復、替代療法等治療費用全部報銷;職業(yè)、康復、學費、房產稅、電費、水費全免;為直接的家庭成員提供各類補貼和福利。
這么做的法理依據(jù)是:官方有責任保護平民的安全;當民眾的生命財產發(fā)生損失時,如果不能從施害者那里得到賠償,就應該由官方賠償——這就是所有文明國家都有的“刑事案件政府賠償法”。
而加沙人能從哈馬斯或者巴勒斯坦權力機構那里得到什么呢?
第一階段協(xié)議簽署后,數(shù)以萬計的北部加沙人正從南方回到自己的家園,但他們中的大多數(shù)人看到的將是一片廢墟。
文明的國家發(fā)生災難后,由官方負責賠償;野蠻的地方,只能怨自己命不好,自認倒霉。
順便說一下,烏克蘭官方也已經開始為房屋財產在戰(zhàn)爭遭到損失的民眾提供賠償,將來由官方統(tǒng)一向侵略國索賠。
不要談財產,就連加沙人的生命,哈馬斯都拒絕保護。
在背后金主的資金和技術支持下,加沙地帶投入數(shù)十億美元修建了數(shù)百公里地道,但沒有安裝任何防空系統(tǒng),沒有建一個防空洞,并且在以色列空襲的時候,哈馬斯禁止普通民眾進入地道避難。他們公開表示:地道只保護哈馬斯戰(zhàn)士,加沙平民的生命由聯(lián)合國和以色列負責保護。
如此野蠻的組織,竟然收獲不計其數(shù)的擁躉。
我很想問這些擁躉們一句:是不是你們也渴望得到加沙民眾從哈馬斯那里得到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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