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裝備出口迎來重要機遇,20架殲-10遠銷海外進入倒計時,印度的“心腹大患”,從此又多了一個。
據多家外媒報道,孟加拉國政府透露出采購新戰(zhàn)機的意向,而中國的殲-10CE戰(zhàn)斗機“中標”的可能性很大。報道稱,目前孟加拉國方面計劃采購20架殲-10CE戰(zhàn)機,以及配套的武器,再加上培訓、維護等一系列費用,這筆交易的預期價格在22億美元左右。毫無疑問,如果這筆交易最終能夠落地,無論是對于我們還是對于孟加拉國來說,都是意義非常深遠的。
殲-10CE有望進一步打開銷路
孟加拉國引進殲-10,有需求也有能力
從現實角度來說,孟加拉國空軍的確有著迫切的整備升級需求,畢竟在這個世界格局格外動蕩的當下,其主力戰(zhàn)機仍是殲-7BGI和米格-29A,已經是不堪大用了。
這兩款機型均屬于上世紀技術水平的裝備,機動性、航電系統(tǒng)和武器系統(tǒng)均已落后,不僅雷達和導彈性能有限,維護的成本也越來越高昂。
在現代空戰(zhàn)環(huán)境下,這些機型難以應對周邊潛在威脅,尤其是來自東、西兩線的戰(zhàn)略壓力。
因此,孟加拉國空軍對新型戰(zhàn)機的需求極為迫切,而殲-10CE作為一款經過實戰(zhàn)驗證的現代化戰(zhàn)機,能夠顯著提升其空戰(zhàn)能力。
當然,光有需求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有相應的實力,總體來說,孟加拉國近年經濟發(fā)展穩(wěn)健,GDP保持著相當可觀的漲幅,軍費開支也相應增長,分配給空軍的預算,足以支撐中型戰(zhàn)機采購項目。
孟加拉國也確實到了需要更新裝備的時候
盡管22億美元的報價看似高昂,但考慮到還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對空軍軍費而言并非不可承受。
此外,考慮到中國軍售相對寬松的支付條件,孟加拉國甚至還可能采用“實物結算”方式,以資源或商品抵償部分款項,進一步降低了交易門檻。
對于這個消息,最為“破防”的應該只有印度了,畢竟印方一直有著強烈的“擴張野心”,孟加拉國與印度接壤,面臨的壓力是可想而知的。
過去印度空軍持續(xù)裝備先進戰(zhàn)機,而孟加拉國仍依賴老舊機型,雙方空中力量對比嚴重失衡。
但如今若孟加拉國效仿巴基斯坦引進殲-10CE,不僅能縮小與印度的裝備差距,很可能還會讓印方產生一些不好的“聯(lián)想”,使其在外交上更加謹慎,這對孟加拉國來說,無疑是非常關鍵的。
孟加拉國也曾對“臺風”戰(zhàn)機表現出興趣
巴基斯坦空軍,為殲-10“帶貨”成功
可以說從客觀條件上,殲-10CE出口孟加拉國,唯一的問題或許只剩下需針對當地熱帶高濕地區(qū),對戰(zhàn)機的抗腐蝕、高溫適應性進行改造。
考慮到中航工業(yè)具備豐富的定制化經驗,根據孟加拉國的氣候特點調整航電系統(tǒng)、機體材料和維護方案,確保戰(zhàn)機在復雜環(huán)境下的可靠性,似乎不是什么太大的問題。
但是從主觀層面來說,孟加拉國方面只是初步透露了采購意向,整個計劃從落地到執(zhí)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不過這也不是太大的問題,因為殲-10CE的外銷前景,注定是非常樂觀的,尤其是近期巴基斯坦空軍實戰(zhàn)中對殲-10CE的出色運用,為該機型的國際聲譽提供了關鍵背書。
在數月之前的“5.7空戰(zhàn)”中,巴基斯坦空軍運用殲-10CE取得顯著戰(zhàn)果,直接證明了該機型在現代空戰(zhàn)中的有效性,這種“帶貨”式的示范效應,遠比任何宣傳更具說服力。
此外,巴基斯坦的勝利并非依賴單一戰(zhàn)機性能,而是依托中國提供的體系化作戰(zhàn)支持,包括預警機、數據鏈和遠程導彈的協(xié)同運用。
這種“體系作戰(zhàn)”模式展示了中小國家如何通過合理搭配裝備,在不對稱對抗中取得優(yōu)勢。
孟加拉國等潛在買家意識到,購買殲-10CE不僅是獲得一款先進戰(zhàn)機,更是接入中國成熟的作戰(zhàn)體系,從而快速提升整體戰(zhàn)斗力。
更可貴的是,相比西方戰(zhàn)機的高昂價格和附加政治條件,殲-10CE提供了更具吸引力的選擇。
巴基斯坦的采購和運用經驗表明,該機型不僅能滿足作戰(zhàn)需求,還能以合理的成本維持長期使用。這種“高性價比+低政治風險”的組合,對預算有限但追求現代化的國家極具吸引力。
殲-10“實戰(zhàn)帶貨”的效果是顯著的
殲-10打開局面,中國影響力提升
從這個角度來看,若殲-10CE成功進入孟加拉國市場,將進一步打開中國高端戰(zhàn)機的國際銷路,對中國影響力的提升,有著重要意義。
一方面,長期以來國際高端戰(zhàn)機市場由美國和俄羅斯主導,中國雖為工業(yè)大國,但軍貿份額與綜合實力不匹配。
殲-10CE的推廣將挑戰(zhàn)西方“唯性能論”和“唯品牌論”的偏見,證明中國不僅能制造可靠裝備,還能提供配套的作戰(zhàn)體系和靈活的合作模式。
另一方面,孟加拉國若采購殲-10CE,將是繼巴基斯坦之后,中國與南亞國家深化軍事合作的又一例證。
這種合作不僅限于裝備交易,還可能延伸至人員培訓、聯(lián)合演習等領域,從而增強中國在區(qū)域安全事務中的話語權。
對于中小國家而言,選擇中國裝備意味著獲得一條獨立于西方和傳統(tǒng)大國的安全路徑。
更進一步來說,相比于西方軍售,中國軍貿的核心競爭力之一,在于提供“裝備+體系+訓練”的整體解決方案。
殲-10CE的出口將帶動預警機、數據鏈等相關技術的國際合作,幫助買家擺脫“萬國牌”裝備的碎片化困境,形成自主可控的作戰(zhàn)能力。
軍售不僅是做生意這么簡單,圖為戰(zhàn)機掛彈展示
這種模式一旦被廣泛接受,將進一步提升中國在全球軍貿市場的話語權。
最重要的是,軍貿不僅是商業(yè)行為,更可以是外交工具,可以鞏固出口國和進口國之間的關系,更涉及到地緣政治和戰(zhàn)略布局,中國裝備想要徹底打開局面,面臨的困難不小,但隨著我們的綜合實力不斷提升,更光明的前景是可以預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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