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縣志多喜收錄奇聞軼事。近來筆者翻閱清同治版《黃縣志》時(shí),就看到一則“鳥槍打熊”的奇聞。
這則奇聞的記載很簡短,全文只有二十余字,稱:“(嘉慶)二十三年秋七月,有熊走入位莊村,土人用鳥槍擊斃?!?/strong>
嘉慶二十三年,即公元1818年。按照上述說法,當(dāng)年七月(舊歷),有一頭熊出沒在黃縣(現(xiàn)龍口市)的位莊村,當(dāng)?shù)厝擞螟B槍(鳥銃)射擊,將這頭熊打死。
同治版黃縣志刊刻于1870年(同治十年),距離1818年相去不遠(yuǎn)。縣志修纂時(shí),應(yīng)仍有目擊者在世。因此,“鳥槍打熊”事件的真實(shí)性應(yīng)該可以肯定。但由于縣志惜墨如金,后人已難以知曉其中詳情。
(▲AI生成的示意圖,圖中的槍更像是現(xiàn)代步槍,并非老式鳥銃。)
詳情雖難知曉,但仔細(xì)琢磨縣志口吻,亦能推斷出若干有價(jià)值消息。
首先,此事若發(fā)生在東北等熊類集中棲息地,則應(yīng)不以為奇。而《黃縣志》專門收錄此事,說明清代中期熊已成為當(dāng)?shù)氐摹跋∑鎰?dòng)物”,進(jìn)一步推測,可能當(dāng)時(shí)在整個(gè)膠東半島也很難見到野生之熊。(注:嶗山、昆崳山等大山雖然不乏“熊羆”傳聞,但缺乏像黃縣事件中這么精確的記載。)
其次,黃縣地形南多山嶺、北多平地,這頭熊如果出現(xiàn)在南部山區(qū),尚屬合理之事,但位莊處在黃縣城郊,系地形平坦、人煙稠密之場所,忽然有熊在此出沒,著實(shí)令人稱奇。這頭熊到底是從何而來?耐人尋味。
第三,熊類皮糙肉厚,普通武器難以將之制服,鳥銃雖然威力較大,但火藥裝填較慢,射擊間隔較長。若一擊不中,惹惱大熊,槍手本人也恐有危險(xiǎn)。在黃縣這一事件中,位莊當(dāng)?shù)鼐烤故嵌嗳恕皝y槍齊發(fā)”還是單人“一槍斃命”,同樣是個(gè)值得思索的問題。值得一提的是,縣志明確稱是“土人”而非“官兵”用鳥槍將熊打死,由此可見,位莊村頗有尚武之風(fēng)了。
所謂“位莊村”,所指當(dāng)是現(xiàn)在龍口市的位焦村。根據(jù)地名資料記載,該村相傳最早有位姓和莊姓居住而取名“位莊”,后來位姓人口不旺,莊姓徙絕,焦姓成為大戶,村莊因此更名為位莊焦家,簡稱“位焦”,其附近還有簡稱為“位姜”的位莊姜家村和簡稱為“位鄒”的位莊鄒家村。嘉慶朝距今約有兩百年時(shí)光,不知“鳥槍打熊”之事,是否在當(dāng)?shù)孛耖g還有流傳?倘若有朋友了解更具體情況,歡迎補(bǔ)充介紹。(本文作者:隋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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