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部署,自2025年8月1日起,在佛山市居住、生活、就業(yè)的非佛山戶籍人員(港澳臺同胞及外籍人士除外)需線上辦理居住登記和居住證業(yè)務的,請通過“粵居碼”微信小程序進行網(wǎng)上申請(辦理指引附后)。廣東省電子居住證與廣東省居住證實體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符合申領條件的非佛山戶籍人員可申請電子居住證。下一步,佛山將逐步推廣使用電子居住證,并適時停止發(fā)放居住證實體證。
原“佛山新市民服務通”微信小程序的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相關功能同步停止服務。
如需人工服務可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流動人口服務窗口申請,原鎮(zhèn)(街道)承擔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服務管理工作職能機構的流管服務窗口保留居住登記、居住證業(yè)務網(wǎng)辦指導和預受理服務。
附:佛山市各區(qū)基層流動人口服務窗口一覽表
(掃碼獲?。?/p>
“一碼通辦”全流程來了
居住登記
居住登記辦理條件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進入佛山市行政區(qū)域內居住的非佛山戶籍人員,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申報居住登記。
如何完成居住登記?
非佛山戶籍人員可通過“粵居碼”微信小程序網(wǎng)上辦理,將居住地址設置為“經(jīng)常居住地”并由工作人員核實通過后,即完成居住登記,登記時間自申報之日起算。居住登記時間滿半年以上且當前居住登記信息有效的,可以通過“粵居碼”申領和使用電子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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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名注冊“粵居碼”
非佛山戶籍人員在微信小程序內搜索“粵居碼”或掃一掃“粵居碼”葵花碼,點擊【亮碼】,填寫個人身份信息,并按照流程進行微警實名認證,即可注冊生成個人“粵居碼”。
“粵居碼”葵花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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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經(jīng)常居住地
方式一:本人自主申報
在“粵居碼”首頁進入【個人地址】界面,點擊【+新增】,根據(jù)實際居住情況選擇前期地址狀態(tài)(如“在住”等),并添加新的佛山居住地址,設置為經(jīng)常居住地,待工作人員核實通過后,即完成居住登記。如【詳細地址】中無法找到現(xiàn)住房屋地址,可下滑到地址選擇頁面的最下方,點擊【手動添加】填寫相關地址信息,提交公安機關核實通過,也可直接聯(lián)系屬地公安派出所警務區(qū)工作人員處理。
需要變更本市經(jīng)常居住地的,參照上述方式進行操作?;浘哟a可以登記多個“有效”在住地址,但只有選擇“經(jīng)常居住地”狀態(tài)的地址才被確認為完成居住登記。
方式二:家庭成員代為申報
在佛山已申報居住登記的非佛山戶籍人員,可為老人、小孩以及其他因特殊情形無法自行辦理的家人、同住人員,代為申報居住登記。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在“粵居碼”首頁進入【個人地址】界面,點擊【成員管理】,即可新增同住成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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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下申報途徑
非佛山戶籍人員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以及居住地址證明材料,向居住地基層流動人口服務窗口申報居住登記。
變更居住地址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以及居住地址證明材料,向居住地基層流動人口服務窗口申報居住登記。
申領居住證
(一)
申領對象
1.在本市已辦理居住登記半年以上且當前居住登記信息有效,符合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條件之一的非佛山戶籍人員,可以依規(guī)定申領居住證。
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辦理居住登記后可立即申領居住證:
(1)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具有合法所有權超過半年的房屋居住的;
(2)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yè)學?;蚱胀ǜ叩葘W校取得學籍并就讀滿半年的;
(3)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經(jīng)營性服務場所居住,且已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旅館業(yè)住宿登記滿半年經(jīng)核查屬實的;
(4)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yī)療保險)滿半年的。
3.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jiān)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申領。
(二)
現(xiàn)場辦所需材料
1.《廣東省居住證業(yè)務申辦表》(現(xiàn)場打印簽名)。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材料。監(jiān)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和關系證明材料。
3.本人居住證相片回執(zhí)。
4.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5.根據(jù)申請事由分別提供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證明等材料。
(三)
網(wǎng)上辦具體流程
“粵居碼”微信小程序首頁—>戶政服務“居住證”—>選擇辦理城市“佛山”—>點擊“申領居住證”,查看辦理須知后點擊資格校驗,根據(jù)提示步驟按照實際情況填寫申領信息和上傳有關資料,待工作人員核實通過后即完成辦理。群眾可根據(jù)實際,選擇辦理電子居住證或居住證實體證,辦理居住證實體證的可選擇郵寄或到窗口方式領取。電子居住證與居住證實體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注居住證
(一)
簽注對象
居住證每年簽注1次,在居住地連續(xù)居住的,居住證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的持證人。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jiān)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簽注。
(二)
現(xiàn)場辦所需材料
1.居住證。
2.《廣東省居住證業(yè)務申辦表》(現(xiàn)場打印簽名)。
3.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材料。監(jiān)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和關系證明材料。
4.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5.根據(jù)申辦事由分別提供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證明等材料。
(三)
網(wǎng)上辦具體流程
“粵居碼”微信小程序首頁—>戶政服務“居住證”—>選擇辦理城市“佛山”—>點擊“簽注居住證(延期)”,查看辦理須知后點擊資格校驗,根據(jù)提示步驟按照實際情況填寫簽注信息和上傳有關資料,待工作人員核實通過后即完成辦理。群眾可根據(jù)實際,選擇是否擦寫居住證實體證;如需擦寫的,可選擇郵寄或前往居住地部分流動人口服務窗口擦寫(具體窗口范圍:禪城為附件表格序號1至6號的窗口;南海、順德、高明、三水為表格中名稱帶“▲”前綴的窗口)。原各鎮(zhèn)街行政服務中心“市民之窗”設備將停止居住證實體證擦寫服務。簽注居住證僅可在居住證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內辦理。
居住證年限查詢
(一)
辦理對象
已領取或曾領取廣東省居住證,因入學、入戶等需要,申請查詢居住證年限信息的非佛山戶籍人員。
(二)
現(xiàn)場辦所需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材料。監(jiān)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和關系證明材料。其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合法身份證明材料和委托證明材料。
選擇現(xiàn)場辦理的,需前往名稱為“▲”前綴的流動人口服務窗口。原各鎮(zhèn)街行政服務中心“市民之窗”設備將停止《佛山市流動人口辦理居(暫)住證歷史記錄》自助打印服務。
(三)
網(wǎng)上辦具體流程
本人網(wǎng)上辦理該業(yè)務免材料,具體操作:“粵居碼”微信小程序首頁—>戶政服務“居住證”—>選擇辦理城市“佛山”—>點擊“居住證年限查詢”,查看辦理須知后點擊開始辦理,根據(jù)提示步驟確認打印信息和填寫郵寄信息,若需要辦理單位蓋章紙質版的居住證記錄查詢表,點擊【繼續(xù)提交】即可。網(wǎng)上辦理的領取方式僅限郵寄。
其他居住證業(yè)務網(wǎng)辦流程
(一)居住證地址變更
1.辦理對象。本市內居住地址(“粵居碼”經(jīng)常居住地)已變更,需要擦寫狀態(tài)有效居住證相關地址的非佛山戶籍人員。
2.具體操作。“粵居碼”微信小程序首頁—>戶政服務“居住證”—>選擇辦理城市“佛山”—>點擊“居住證地址變更”,查看辦理須知后點擊資格校驗,根據(jù)提示步驟按照實際情況填寫信息和上傳有關資料,待工作人員核實通過后即完成辦理。群眾可根據(jù)實際,選擇是否擦寫居住證實體證,需要擦寫的可選擇郵寄或前往居住地部分流動人口服務窗口擦寫(具體窗口范圍:禪城為附件表格序號1至6號的窗口;南海、順德、高明、三水為表格中名稱帶“▲”前綴的窗口)。
3.注意事項。辦理居住證地址變更業(yè)務后,居住證有效起始日期將同步更新至變更之日,有效期一年。
(二)申領居住證實體證件
1.辦理對象。已領取電子居住證,或需要補領、換領居住證實體證件的非佛山戶籍人員。
2.具體操作?!盎浘哟a”微信小程序首頁—>戶政服務“居住證”—>選擇辦理城市“佛山”—>點擊“申領居住證實體證件”,查看辦理須知后點擊資格校驗,根據(jù)提示步驟按照實際情況填寫信息和上傳有關資料,待工作人員核實通過后即完成辦理。群眾可根據(jù)實際,選擇郵寄或到窗口方式領取。
3.注意事項。廣東省內非首次辦理居住證實體證件的,需要收取20元工本費。
(三)注銷居住證
1.辦理對象。主動申請注銷本人有效居住證的非佛山戶籍人員。
2.具體操作。“粵居碼”微信小程序首頁—>戶政服務“居住證”—>選擇辦理城市“佛山”—>點擊“注銷居住證”,查看辦理須知后點擊資格校驗,根據(jù)提示步驟按照實際情況填寫信息和選擇注銷原因,提交后即完成辦理。
(四)居住登記項目變更
1.辦理對象。因錯誤登記,需要更正項目的非佛山戶籍人員。
2.具體操作?!盎浘哟a”微信小程序首頁—>戶政服務“居住證”—>選擇辦理城市“佛山”—>點擊“居住登記項目變更”,查看辦理須知后點擊資格校驗,根據(jù)提示步驟按照實際情況選擇變更項目和上傳有關資料,待工作人員核實通過后即完成辦理。
3.注意事項。辦理居住證主項目信息變更,需要換領居住證實體證件的,收取20元工本費。
(五)居住登記證明(回執(zhí)打?。?/strong>
1.辦理對象。已申報居住登記,需要申請打印現(xiàn)居住地證明的非佛山戶籍人員。
2.具體操作。“粵居碼”微信小程序首頁—>戶政服務“居住證”—>選擇辦理城市“佛山”—>點擊“居住登記證明(回執(zhí)打?。保榭崔k理須知后點擊開始辦理,根據(jù)提示步驟確認打印信息和填寫郵寄信息,若需要辦理單位蓋章紙質版的居住登記憑證,點擊【繼續(xù)提交】即可。網(wǎng)上辦理的領取方式僅限郵寄。
選擇現(xiàn)場辦理的,需前往名稱為“▲”前綴的流動人口服務窗口。原各鎮(zhèn)街行政服務中心“市民之窗”設備將停止自助打印《佛山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服務。
(六)申請進度查詢
“粵居碼”微信小程序首頁—>戶政服務“居住證”—>選擇辦理城市“佛山”—>點擊“進度查詢”,可查詢所有居住證相關網(wǎng)辦業(yè)務進度,點擊業(yè)務申請,可查看審核進度詳情,審核完成前可以點擊【撤銷申請】取消業(yè)務辦理。
(七)常見問題答疑
方式一:在“粵居碼”微信小程序首頁點擊【咨詢投訴】,查看“粵居碼”使用中的【常見問題】。
方式二:在“粵居碼”微信小程序首頁點擊【居住證】,點擊頂部欄目,查看辦理居住證的【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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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佛山市公安局
編輯:丁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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