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xù)了一年多,至今仍然沒有一個完美的結果,但暴露的“負面”卻越來越多,官方的一些數據也證實了網友的猜測。
去年,“狂飆兄弟”亢飛帶著三個男孩跑到濟南找“玩車研習社”維權,沒想到遭遇“反殺”,不僅使得其名聲全毀,就連三個男孩以及原車主都受到牽連。本以為此事就此終結,哪曾想大姐喬菲與合伙人燦龍出面曝料其更多負面。
歷經一年多的時間,彼此之間的官方“通告”也已經落實,但亢飛與燦龍以及喬菲之間的說法卻大不相同,亢飛稱自己勝了,而燦龍與喬菲也稱自己勝了。
其實,他們的說法都沒有錯誤,但需要區(qū)分一些事情,第一便是亢飛狀告的事情分為多種,包括名譽權,以及精神賠償等等。
首先要明白一點,所謂的名譽權其實很好區(qū)分,只要涉及到對方的一些肖像以及負面,都會帶來影響,所以亢飛主張的并沒有錯誤,但影響的大小,以及真實程度就需要區(qū)分,與“大姐”喬菲的官司也是如此。
不過亢飛的聲明卻被扒出諸多細節(jié),前后不一致,導致的后果自然是信譽崩塌。
基于這樣的原因,怒懟“狂飆兄弟”亢飛的博主貝少便展開了分析,逐條進行拆封,最終得出的結果便是亢飛徹底“敗下陣來”。
8月1號晚的回應中,亢飛稱自己21年9月份,被朋友帶到了喬菲工作的地方,實際上,去年亢飛在回應的時候就曾吐露,自己是在KTV做的酒水營銷,轉頭來就換了“顧客”的身份,這很明顯,他撒謊了。
亢飛展示的轉賬記錄也有很大的問題,細細觀察不難發(fā)現,這份轉賬記錄是進賬而不是出賬,如果亢飛真的是消費者,怎么會是進賬呢?
至于退回涉及到的11萬,其實并不影響亢飛的塌房以及其他不合適的行為。另外,亢飛主張的退回15萬,其實也屬于一種無奈之舉,去年事情鬧得那么大,如果他不退回,那么后續(xù)承擔的責任就會更大。
關于喬菲指責亢飛出軌,這一點法官審理后無從考證。換句話說,真假已然不重要,畢竟事情已經過去了那么久,一些細節(jié)也很難再保存證據,但這并不代表亢飛贏了,亦或者沒有出軌。
總結來說,這場圍繞亢飛展開的輿論戰(zhàn),不管最終的判決結果是什么,亢飛都已經失去了觀眾緣,沒有了粉絲的支持,也很難再吃互聯(lián)網這口飯。
三番兩次地將自己的“傷口”暴露在大眾面前,并非是讓粉絲討公道,而是想吃粉絲這碗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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