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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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紅星新聞報道,近日,多位網(wǎng)友發(fā)布探訪江西撫州“金溪之眼”的視頻,稱人去樓空,院里長滿雜草。8月14日,記者從金溪縣秀谷鎮(zhèn)豐收村村支書處了解到,今年4月左右,屋主黃平(化名)一家人因噪音已搬離此地,在外租房。
按照此前媒體的報道,“金溪之眼”戶主黃平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未被拆遷的原因是,政府原本的拆遷補償為160余萬元以及2個拆遷指標,但拆遷指標無法一次性給出,只能在2024年與2025年各給一個,但是,黃平不同意,想一次性拿到兩個指標。最后,政府決定,讓G206公路繞房修建。
千萬別小看了繞房修建,無論從建設的成本還是建設的難度、建設的進度,還是可能出現(xiàn)的安全隱患來看,黃平一家的行為,都是不可容忍的,都應當強烈譴責的。黃平也說,對自己當初沒有同意政府的拆遷條件,自己也后悔了。
但是,后悔已經(jīng)晚了,給政府帶來的損失以及駕駛人員帶來的不利影響已經(jīng)造成,且無法挽回了。因為,政府不可能再為了這處拆遷房,將公路重新修建一次,而只能按照現(xiàn)狀維持下去,把這處舊房保留下來。
于是,新的矛盾和問題也來了,那就是對這處沒能拆遷成功的房屋,政府還會不會給補償呢?要不要再給補償呢?能不能給補償呢?
我們的回答是,不會,也不要,更不能。
要知道,拆遷補償,不是被拆遷人要要多少就必須給多少的,是有補償政策、補償標準的。這片地方的拆遷,并不只有黃平一戶,其他的居民都按照補償政策和標準接受了,為什么只有黃平一家不能接受呢,那就不是補償政策、補償標準有問題,而是黃平一家漫天要價,太不講理了。但凡理性一點,也不會出現(xiàn)今天這樣的尷尬局面。
既然不講理,那就沒有必要繼續(xù)談下去,政府也就只能退而求其次,采取公路繞房而修的方式。大家也知道,一旦房子包圍在公路中間,而且是繁忙的繞城公路,噪音等也就可想而知。黃平一家再能耐,也是無法在這樣的環(huán)境下生活的。搬到其他地方去生活,也是必然的結果,而且是唯一的結果。
這也意味著,這只“金溪之眼”,也就只能一直睜著,且光澤越來越差,最終自行消失。
有網(wǎng)友建議,如果將房屋改造成可以投放廣告,是不是可以增加收入呀。這顯然是想當然,廣告可不是誰想打誰就能打的,需要經(jīng)過審批。否則,就會違反廣告法,有關方面就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更何況,誰會冒著風險給黃平一家打廣告呢?
如此一來,黃平家的這處房產(chǎn),雖然房屋還在,但是,價值會慢慢消失。因為,沒有使用價值的房子,是不會有人關注的,也是不會有價值的。
接下來,著急的將不再是當?shù)卣?,而是黃平一家。就算黃平一家同意政府此前給出的拆遷標準,恐怕政府也不會同意了。什么160萬、兩個拆遷指標,政府絕對不可能再認可。黃平一家要想得到補償,就必須大大降低標準。不降低標準也可以,將政府繞房修路增加的開支等由黃平一家承擔。顯然,黃平一家是承擔不了的,繞房修路增加的開支一定會遠高于補償標準。
面對這樣的事,黃平一家就算打官司,也無從下手。因為,是自己的過錯造成的,是自己的貪得無厭造成的。但凡有一點敬畏之心,能夠稍稍守住自己的貪念,不要胃口那么大,就不會發(fā)生這樣的事。
我們的判斷是,如果政府能夠站在同情的角度,答應將補償款降到80萬、拆遷指標降到1個,黃平一家就應當感到十分滿意。不然,就一直拖下去。且時間越長,對黃平家越不利。如果采用上訪等手段,司法機關完全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我們說,當個體利益與集體利益發(fā)生矛盾時,作為個體利益者,可以提出自己的合理訴求,但千萬不能獅子大開口,不能漫天要價。如果開價超過了政策能夠承受的范圍,除非處理者違法亂紀,否則,是絕對不能答應的。黃平一家面對自己將來也會受益的繞城公路修建,竟然沒有一點公共利益之心,只想著通過漫天要價的方式滿足個體利益需要,且在其他居民都依法拆遷之后,成為“最強釘子戶”,當然應當受到懲罰了。
也正因為如此,面對黃平一家面臨的尷尬局面,在拆遷問題上很容易被拆遷戶帶節(jié)奏的網(wǎng)友,大多也是對黃平一家表達不滿情緒,認為這一家是無理取鬧,是想鉆拆遷政策的空子。只是網(wǎng)友們不知道,一旦當?shù)卣饝S平一家的無理要求,就有可能引發(fā)其他居民的情緒反彈,上訪等就會快速出現(xiàn)。所以,當?shù)卣龀隼@房修路的決策是相當正確的,也是對無理取鬧的黃平一家最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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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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