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劇《鍘美案》里有這樣一句唱詞:“......悔婚男兒招東床, 殺妻滅子良心喪.....
唱的是陳世美。
這個虛構的故事,幾百年來一直流傳,因為它精準擊中了人性最黑暗的一角:為了權勢、美色,男人棄糟糠、背承諾,甚至不惜置妻兒于死地。
陳世美是否真的存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民間在一代代的講述里,把他釘上了歷史的恥辱柱。
然而,2025年夏天,河北孟村真實發(fā)生的一起慘案,卻讓人們再次想起這句老戲詞。
劉某某,為了所謂的“新生活”,伙同情婦殘忍殺害了合法妻子。消息一出,輿論嘩然。
因為這不是虛構的戲文,而是鮮活的生命,是一個家庭的血與淚。
在女性視角下,這樣的案件尤為令人憤怒。一個女人,和丈夫一起走過貧窮、辛苦,把青春和生命壓在家庭的天平上,最終換來的卻是背叛與屠戮。
這不是簡單的“婚姻矛盾”,而是徹底的滅絕人性。
殺妻,是背叛;滅子,是滅絕。
這樣的男人,哪怕在法律判決之前,已經(jīng)在道德和人心上死透了。
民間文化對這種行徑的痛恨,可謂源遠流長。元雜劇、明清小說、京劇唱段里,陳世美的形象幾乎就是“負心漢”的代名詞。他的罪過不僅是“休妻另娶”,而是踩踏了最基本的人倫。包公鍘陳世美,正是老百姓的想象性補償:現(xiàn)實里不能懲治的渣男,就讓舞臺上的鍘刀替我們伸張正義。
但今天我們看到,舞臺之外,仍有人敢于重復陳世美的罪行。劉某某的惡行,比虛構的戲文更為赤裸。他沒有高門顯貴的誘惑,卻在最普通的婚姻里,走到了人倫崩壞的盡頭。
換句話說,他連“陳世美”都不配,他只是徹底喪心病狂的殺人犯。
更可怕的是,這不是孤例。
近些年,我們不斷聽到“殺妻藏尸”“丈夫聯(lián)手小三殺妻”等駭人聽聞的案件。媒體報道時,常用“婚姻悲劇”這樣的委婉詞匯,似乎能抹去其中的血腥與惡毒。但作為女性,我們必須直言:這是暴力,是犯罪,是人倫的坍塌。絕不能用“情感糾紛”來輕描淡寫。
這些案件的背后,折射出一種結構性的不平等。
在不少家庭里,女性依然被當作“理所當然”的犧牲品,她們的勞動、付出、感情和身體,都被丈夫和家庭吞噬。可一旦男人“嫌舊愛膩了”,便像丟垃圾一樣,甚至用最殘忍的方式抹去妻子的存在。這是對“妻子”這個身份的羞辱,也是對“母親”角色的踐踏。
在孟村慘案中,還有一個細節(jié)值得警醒:婆婆的角色。
有消息稱,丈夫劉某某的母親知情,甚至默許或冷眼旁觀。這讓人不寒而栗。
按理說,婆婆本應是家庭長輩,見證兒媳付出的辛苦,懂得“同是女人”的艱難。但現(xiàn)實里,一些婆婆不僅沒有勸阻,反而在“幫兒子”“護家門”的名義下,成為縱容甚至推波助瀾的力量。
這是一種雙重的背叛:女人背叛女人,長輩背叛晚輩。她們把兒媳當成“可替換的勞動力”,而不是有血有肉的生命。這種“婆婆邏輯”,正是千百年來父權制的延伸:兒子是傳宗接代的根,媳婦只是可以舍棄的枝葉。
所以,《鍘美案》的那句唱詞,放到今天依然刺耳:
“殺妻滅子良心喪”
它不僅僅是戲臺上的唱腔,而是我們這個社會每一次聽到類似慘案時的心聲。
法律會懲罰劉某某,但社會也應該記住這一課:任何對家庭的背叛,都不只是私人事務,而是對人倫的挑戰(zhàn)。女性需要的不僅是司法上的公正,更是一個能保障她們免于被屠戮的社會環(huán)境。
我們必須問一句:如果連最親密的婚姻都不能給女人安全感,那所謂的“家”,還剩下什么?
陳世美留在戲曲里,劉某某們卻活在現(xiàn)實中。我們無法期待每一次都能有包公揮刀的痛快,但至少要用制度、輿論與正義,去完成這場“鍘美”。讓所有人知道,妻子不是丈夫的附屬,更不是婆婆眼里可以隨意拋棄的“外人”,而是一個獨立的生命。
一旦容忍“殺妻”,那就是容忍“滅子”;一旦允許人倫崩塌,那就是縱容社會走向獸性。
女性的憤怒,在這里并不是情緒的宣泄,而是對整個社會秩序的拷問。
孟村慘案,血跡未干。但我們必須記住,這不是一個孤立的案件,而是社會必須回答的共同問題。
包公的鍘刀,在今天也許不會落下,但正義的鋒刃,不應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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