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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男子三亞游泳溺亡,妻子崩潰“他非要下海游泳”
8月26日,海南三亞,一名來自四川的男性游客下海游泳不幸溺水,在場群眾接力救援。
記者從參與救援的劉先生所拍視頻看到,溺水的男性游客躺在沙灘上,急救人員在為他做心肺復蘇,他的妻子和孩子守在一旁,妻子情緒崩潰不??奁?strong>,“我喊他不要去(下海游泳),他非要去?!?/strong>
劉先生稱,“我到的時候醫(yī)護人員已經做了約半小時的心肺復蘇。我知道做這個很耗體力,自己之前也學過一些急救知識,所以主動提出幫忙搶救?!眲⑾壬恿槟缢凶幼隽税胄r心肺復蘇后,仍無生命體征,男子被眾人抬上救護車,送往醫(yī)院急救。
三亞市天涯區(qū)應急管理局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26日傍晚三亞灣確實發(fā)生了一起游客溺水事件。
(來源:封面新聞)
網友有話說
網友說:他心里想的是:我敢干的事,別人都不敢干!我最牛!這就是死者的性格。性格決定了命運。一路走好!
網友說:大多數(shù)人并不是真的會游泳,很多都是自以為會游泳,泳池里能游幾個來回和在江河湖海里游泳是兩碼事。
網友說:我從小到大生長在海邊,父母從不讓我們去海邊游泳。從不讓我們去不熟悉的海邊溜達。有的海是沙海,有的是石頭海,有的是泥沙海,。有些海漲潮,一漲就滿上了。有的海漲潮是慢慢漲。不熟悉容易出事。
網友說:我長江邊長大的,十六七歲就橫渡長江。二十四五歲第一次看到大海,也是犟著下了海,差點沒能回來。大海跟江、湖不一樣,可能游出去二十米就游不回來。
網友說:月初才去了三亞,每天晚上都帶小朋友在三亞灣海邊游泳,海邊有很多大人小孩都在里面游,三亞灣沿海的海濱浴場海岸的細沙都是緩緩延伸到海里的,只要不往海里走太深,應該不會溺水的,那個海岸海浪也不是很大。
網友說:我和兒子去海邊玩,兒子跟救生員聊了半天跟我說媽媽別下海,叔叔說出事基本救不回來,你就海邊洗洗腳就好了。
02
26歲女子欲離婚遭丈夫殘忍殺害案續(xù)
廣東佛山26歲女子欲離婚,丈夫開車撞擊、捅刺致其死亡后一審被判死緩。隨后,被害人家屬向廣東東莞市檢察院申請抗訴,遭東莞市檢察院駁回。
8月27日下午,澎湃新聞從被害人家屬處了解到,目前,他們已經收到東莞市檢察院發(fā)來的《抗訴請求答復書》及《不抗訴理由說明書》。
據《不抗訴理由說明書》顯示,楊某東故意殺??案,經東莞市檢察院審查認為不符合抗訴條件,于8月22日作出不抗訴決定。為提高刑事抗訴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權威性,現(xiàn)將本案不抗訴理由說明如下:
一、?審判決認定犯罪事實清楚,定性準確
?審判決認定,被告人楊某東因被害人欲與其離婚,遂預謀殺人并準備作案工具,采用磚頭拍頭、駕?撞擊、水果刀捅刺等手段殺害被害人,判決被告人構成故意殺人罪,并在判決書中闡明,被告人事前有預謀、事中作案手段特別殘忍,后果特別嚴重 ,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險性極大,進行全面否定評價。
二 、鑒定意?合法、客觀、可靠,依法可作為定案證據
中山大學法醫(yī)鑒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程序合法,方法科學,鑒定意見依據充分,鑒定機構及鑒定人均具備鑒定資質和條件,鑒定意見明確,并與在案其他證據相互印證,經庭審質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七??條之規(guī)定,可作為定案的根據。
關于申訴人對該鑒定意見的三方面質疑,經審查:
1.申訴人提出案發(fā)前楊某東無抑郁癥,與在案證據不符。被告人與被害人的微信聊天記錄、與母親的微信聊天記錄,楊某東母親的證言,均反映楊某東與妻子、母親對話涉及楊某東患抑郁癥、楊某東讓母親為其郵寄抗抑郁藥馬來酸氟伏沙明片等內容。
2 .申訴人提出案發(fā)期間楊某東并非處于抑郁發(fā)作的發(fā)病期,在案證據中已有中山大學法醫(yī)鑒定中心對此進行專門論證,依據充分、論證嚴密,具有專業(yè)性和說服力。
3 .申訴人提出楊某東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理據不足。中??學法醫(yī)鑒定中心依據《精神障礙者刑事責任能力評定指南》(SF/ZJD0104002-2016)等規(guī)定,對被告人的精神狀態(tài)進行評定,對其辨認和控制能力受損程度進行考察,再評定其責任能力等級,得出結論為:被告人作案期間實質性辨認能力及控制能力削弱,但未達完全喪失的程度。鑒定意見對作出判斷的過程和依據進行了充分闡釋,具有專業(yè)性、科學性,應予采信。
三 、?審法院判處被告人最高法定刑,量刑適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條規(guī)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審法院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 、犯罪的性質、情節(jié)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判處被告人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是死刑的一種執(zhí)行方式,也屬死刑;對被告人判處故意殺人罪的最高法定刑,給予最嚴厲的刑罰,體現(xiàn)了從嚴懲處。
被告人楊某東有法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jié)、被告人案發(fā)時是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guī)定,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規(guī)定,可以從輕處罰。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引發(fā),根據有關刑事政策,應慎用死刑立即執(zhí)行;被告人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的,一般可不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
被告人具有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被告人親屬自愿簽署代為賠償確認書,并已繳納20萬元賠償款,存于?審法院代管款賬戶中,同意案件生效后全額支付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審法院判決被告人楊某東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某某的父母共計73382元,在判決生效后可直接執(zhí)行。
東莞市檢察院表示,結合上述三方面事實和情況,?審判決量刑適當,體現(xiàn)了罪責刑相適應。綜上所述,?審判決認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適當,符合法律規(guī)定,不予抗訴。
2024年3月8日,在公司門口,陳某某被丈夫楊某東強行拉上車,“從佛山被帶至東莞”。在車上,因離婚問題,二人發(fā)生爭吵和打斗,楊某東用磚頭拍打陳某某的頭部。陳某某下車求救,楊某東先后三次開車撞擊她。之后,楊某某捅刺陳某某的頸部、胸腹部和四肢等處多刀,致陳某某死亡。陳某某的妹妹陳婷(化名)透露,尸檢報告顯示,陳某某被捅殺多刀。
(來源:澎湃新聞)
網友有話說
網友說:楊某東作案后【逃逸】,在【群眾報警】和【警方設立關卡】后抓捕,判決書也有提及其逃跑行為。審判時楊某東全程【和我律師講】,【毫無悔過】,何來“態(tài)度較好”一說?
網友說:抑郁的人多了去了,既然能生活不受限制,那犯罪也不應該特特殊對待。
網友說:抑郁癥這個就很扯淡,我相信大部分人如果有意識地去看這個病,都能確診抑郁癥。
網友說:才20萬,就減了?不應該!
網友說:面對自己的妻子,用磚頭拍頭、開車來回撞、捅136刀,致死,犯罪前一天還懂得搜索怎么殺人無責,這么殘暴的犯罪行為,你告訴我他是抑郁癥發(fā)作,因為家庭婚姻矛盾,可以判死緩???
網友說:事實證明結婚沒什么好的,離婚也不容易,所以大家一定要謹慎考慮結婚!畢竟會搭上一輩子!
網友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兩件從古至今就天經地義的事情如今會因為法律的緣故辦不到…還一個勁的宣揚社會在進步,簡直笑話!
03
云南高院回應老人申請1911萬國賠
30年前,云南大理人楊徐邱因犯下故意殺人罪、強奸罪被判處死刑,后改判死緩。服刑27年畢,他背負的殺人罪名最終被撤銷。
近日,中國新聞周刊從楊徐邱處獲悉,他已就自己被無罪羈押17年申請了國家賠償。據楊徐邱介紹,其申請賠償金額合計1911萬余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302萬余元、精神損害撫慰金908萬余元、住房一套、今后醫(yī)療及保養(yǎng)余生身體費用500萬元等。楊徐邱,生于1948年,如今已77歲。
8月27日,中國新聞周刊從云南省高院處獲悉,楊徐邱國家賠償申請案,云南省高院已按法定規(guī)定,決定延長作出賠償決定的期限。據楊徐邱稱,其被告知延期系因案情復雜、涉及法律關系疑難。
他還要求賠償義務機關在媒體上進行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以及對造成他無罪羈押17年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
網友有話說
網友說:有一個罪名是坐實的了 千萬不要被帶跑偏了。
網友說:就是說強奸罪是成立的,只是10年刑期執(zhí)行完畢而已。故意殺人罪是誤判,現(xiàn)已被撤銷了,相當于多羈押了6370天。申請國家賠償應該沒問題,但賠償它是有相應標準的,我想國家會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同時也請有些媒體和自媒體不要以點帶面、以偏概全、斷章取義、借題發(fā)揮,應多做些有利益解決問題的事情。
網友說:看標題以為冤枉了他,實際也不完全冤枉。
網友說:不要拿我交的稅去給那些辦案不給力的人擦屁股好嗎 ?
網友說:追究辦案人員的法律責任了嗎?
編輯 | 小火爐
審核 | 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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