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6日,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qū)宋家灣村發(fā)生一起火車撞人事故,年僅15歲的殘障女孩宋玉瑩喪命于從村里經過的焦柳線鐵軌上。
事發(fā)后,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張家界工務段曾公開回應,焦柳鐵路禾家村至張家界北區(qū)間宋家灣村路段多次發(fā)生路外傷亡事故,鐵路部門決定對該區(qū)間實施防護柵欄封閉工程,預計今年6月份開始正式施工。
9月15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女孩家屬了解到,15日下午,這起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責任糾紛案件一審在廣州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原告宋玉瑩父母、爺爺奶奶及代理人,被告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鐵路公司)代理人出席了庭審。
9月15日,胡少珍帶著孫女的照片參加庭審
此次民事訴訟,宋玉瑩家屬提出訴求:判令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以及因辦理喪葬事宜產生的誤工費、交通費等費用。
被告鐵路公司是否應承擔責任,原告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是否存在過錯,成為本次庭審焦點。紅星新聞記者從宋玉瑩家屬了解到,下午6時左右,該案庭審結束,法院未當庭宣判,原被告雙方是否和解還有待后續(xù)方案的進一步提出。
鐵路穿村而過
15歲女孩鐵軌上被撞身亡
2025年4月6日下午,火車在村里緊急剎車停了。76歲的胡少珍趕忙往村里的鐵道方向趕。孫女宋玉瑩在她到門口菜地摘菜葉的幾分鐘里出門了,家人找了一圈都沒找到。最后,宋玉瑩家屬接到村干部電話,才知道出事了。
宋玉瑩母親瞿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女兒宋玉瑩今年15歲,持有湖南省殘疾人聯(lián)合會制發(fā)的殘疾證,一級智力殘疾,夫妻倆在廣東務工,女兒一直和奶奶住。這兩年,丈夫也回家在工地打工,方便照料孩子。
他們一家在村里生活了20多年,鐵軌穿村而過,火車路過家門口的頻率高,一天約有幾十趟。瞿女士回憶,多年前她也親眼見過有人被火車撞死。
今年4月6日,瞿女士最擔心的事情還是發(fā)生了。女兒被撞死在了離家?guī)装倜淄獾幕疖嚨郎?,“她以前只是去反方向的小賣部買東西,從沒去過事發(fā)鐵路那里,也不知道孩子為什么去。”
宋玉瑩在隧道口被撞身亡,她的一只拖鞋遺棄在這里(界面新聞 呂雅萱/攝)
家門口的焦柳線管轄運營方是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宋家灣村鐵路段歸最近的禾家村火車站管理。宋玉瑩父親介紹,事發(fā)后,鐵路部門的工作人員曾說給他們賠付3-8萬元,不然就走法律程序。他們不認可,便委托律師起訴鐵路公司。
這不是宋家灣第一起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責任糾紛。2023年4月,宋玉瑩父親的堂哥宋健周被撞身亡,家屬后來起訴了鐵路公司。2023年9月,法院判決認為,宋建周系損害發(fā)生的主要原因,對其人身損害結果的發(fā)生存在較大過錯。同時,中國鐵路廣州局應該承擔此次鐵路運輸人身損害的賠償責任。
最終,法院判定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應就事故全部損失承擔20%的責任,賠償宋健周家屬約19萬元。這起訴訟,成為宋家灣村被火車撞死的人中獲得的最高一筆賠償。
庭辯焦點:
鐵路公司是否需擔責
受害人一方是否有過錯
在宋玉瑩案中,被告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是否需要承擔責任、承擔多少責任,宋玉瑩一方是否有過錯,同樣成為此次庭辯焦點。
宋玉瑩方代理人認為,被告作為鐵路運輸企業(yè),未充分履行安全防護、警示等義務,應當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尤其是焦柳鐵路禾家村至張家界北區(qū)間宋家灣村路段多次發(fā)生類似傷亡事故,自鐵路建成投入運營以來,已有多名村民在該路段被撞身亡,“然而被告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類似事故發(fā)生,未設置封閉設施,未進行全封閉管理,對事故的發(fā)生明顯存在重大過失。”
上述代理人提出,《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設計開行時速120公里以上列車的鐵路應當實行全封閉管理?!苯沽F路北起焦作站、南至柳州站,全長1655千米,共有179座客貨車站,設計速度120千米/小時。即使列車的實際運行速度低于120km/h,相關法規(guī)同樣規(guī)定如實際有需要,鐵路也應當實行全封閉管理,鐵路部門須充分履行安全防護義務。
參加了庭審的宋玉瑩家屬介紹,對此,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代理人在庭上提出,根據鐵路設計文件,涉事路段鐵路的設計時速為100km/h,不屬于法定的應當實行全封閉管理的路段。
被告代理人稱,鐵路公司已經履行了應盡的安全防護和安全警示義務,包括懸掛警示標簽、實行“雙段長”巡護制度、入戶教育等,不應過分苛責鐵路公司承擔非法定的義務。鐵路方代理人認為,本案系宋玉瑩監(jiān)護人存在重大過錯,鐵路公司主張無責。
針對事故責任劃分,宋玉瑩方代理人提到,宋玉瑩的行為與七歲左右的孩童狀態(tài)接近,只能喊簡單的“爸爸”、“媽媽”,缺乏語言溝通能力;日常洗頭等需要家人幫助,生活無法完全自理;重要的是,她在生活中聽到普通車輛鳴笛尚可躲避,但缺乏認識鐵路運輸高度危險性的能力,在火車高速運行的情況下,更無躲避列車的能力,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苛求受害人承擔責任。
家屬稱涉事路段目前已全部封閉
下午6時左右,該案庭審結束。法官詢問原被告雙方是否愿意接受和解,原告方表示同意,鐵路公司稱庭后再出具賠償方案,是否和解還有待進一步方案的提出。
瞿女士介紹,他們一家并不是為了賠償金起訴鐵路公司,而是希望鐵路公司能重視目前當地村民生活的現狀,避免事故再發(fā)生。
原告方代理律師調研發(fā)現,在宋玉瑩4月份被撞身亡后,5月12日,湖南張家界永定區(qū)關門巖村再度發(fā)生一起火車事故,此次事故造成一名近60歲的老人身亡。5月15日,在宋家灣村隔壁村又險些發(fā)生火車事故,因火車運行速度降低,才得以剎住,避免了悲劇的再次發(fā)生。瞿女士稱,目前女兒出事的兩個隧道中間路段的鐵軌已全部封閉。
宋家灣村的鄰村——禾家村安裝的安全防護欄(界面新聞 呂雅萱/攝)
法庭上,原告方代理人提到,宋玉瑩的案子是宋家灣的第二個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責任糾紛。他們希望,這也是最后一個。
紅星新聞記者 蔡曉儀
編輯 鄧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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