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發(fā)布《關于優(yōu)化調整本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稱《通知》),對符合條件的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免征收房產稅。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這也是自2011年以來,上海對房產稅政策進行的一次重要調整,進一步體現(xiàn)對此前“滬六條”房地產新政的落實,以及對合理住房消費需求的支持。
符合條件的非滬籍家庭暫免房產稅
根據《通知》,符合條件的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符合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guī)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yè)緊缺急需人才,和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
暫免征收房產稅的范圍包括:
1.在上海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第一套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2.在上海市新購且屬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認為,免稅內容和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口徑一致,對人才及在上海穩(wěn)定就業(yè)的居民家庭給予購房支持。體現(xiàn)了職住平衡和支持住房消費的導向,降低了住房改善的稅費成本。
對于購房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不滿3年的情況,官方回復稱,其上述住房先按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待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其新購的家庭第一套住房在上海市居住證持證期間已征收的房產稅、新購的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中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部分在上海市居住證持證期間已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嚴躍進表示,購房者對政策調整無需多慮。購房后無論是首套房還是二套房,在滿足居住證滿3年等條件下,就可以辦理退稅,進一步促進了購房需求的釋放。
更好的促進住房消費需求釋放
整體來看,上海房產稅政策的優(yōu)化調整主要是對8月25日“滬六條”新政的響應。此次政策調整以鼓勵和吸引人才在滬工作生活為主,對于想要長期在上海居住和生活的購房者來說,是較大的利好。
多家投研機構表示,新政減少了非滬籍和滬籍居民家庭在試點房產稅政策方面的差異,以鼓勵和吸引人才在滬工作生活。政策落地后,有望進一步推動成交修復。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2025年1月1日以后購買并已經繳納房產稅的住房,若購房人符合此次整體調整的免征條件可向應稅住房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并重新辦理房產稅納稅信息的申報、認定。
實際上,自“滬六條”新政以來,上海房地產市場積極向好,包括外環(huán)外等市場的交易態(tài)勢積極活躍。易居研究院認為,金融稅費等系列政策給力,將更好促進住房消費需求的釋放,尤其是大戶型住房的交易?!敖鹁陪y十”階段,各地各部門要宣傳好既有政策,尤其把“購房政策歷史最寬松”、“購房門檻歷史最低”、“購房成本歷史最低”等利好點進行宣傳,更好促進交易市場的活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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