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來賓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興賓二大隊在興賓區(qū)開展整治時,查獲一名同時存在四項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及時消除路面安全隱患。
當天19時41分,興賓二大隊在興賓區(qū)遷江鎮(zhèn)遷江街路段開展設卡執(zhí)勤,期間發(fā)現一輛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執(zhí)勤民警隨即對該車駕駛員韋某進行例行檢查。
剛靠近韋某,民警就聞到其身上散發(fā)的明顯酒氣,且說話略帶含糊,有酒后駕車嫌疑,民警遂將其帶至檢查區(qū)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顯示其體內血液酒精含量高達317mg/100ml,這一數值遠超醉駕標準,屬于嚴重醉駕。
后續(xù)核查進一步確認,韋某未取得任何類型的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且其騎行摩托車時,未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頭盔,所駕車輛也未按規(guī)定懸掛機動車號牌。
目前,民警已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韋某未佩戴安全頭盔無證駕駛無號牌摩托車的三項違法行為作出相應行政處罰,并對其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偵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賓交警提醒
駕駛機動車上路前,務必確保自身持有有效駕駛證、車輛依法登記掛牌;騎行摩托車時,要規(guī)范佩戴安全頭盔,這是保護自身安全的重要防線;同時,要堅決杜絕酒后駕車,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遵守交通法規(guī)不是“選擇題”,而是守護生命安全的“必答題”,唯有人人自覺遵規(guī),才能共同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
守法規(guī)知禮讓
簽發(fā):莫崇貴 三審:勞廣智
二核:譚晶晶 責編:羅雪濤
編輯:凌柳媛 視頻:李思睿
文字:梁立德
因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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