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源的尹先生帶兒子看病時好心扶了摔倒老人,可不僅沒等來感謝,反而被索賠3萬,還得像“嫌疑人”一樣耗時十幾天找監(jiān)控自證清白。
而最終證據(jù)擺在面前,老人家屬只留下一句道歉便轉身離開,沒有任何懲罰。
一場善意幫扶,為何變成了自證清白的煎熬?桃源交警大隊已確認尹先生的電動車與老人自行車“無接觸”,可這份清白,是尹先生熬了十幾天才換來的。
當“扶老人”開始和“被訛”“自證”綁定,我們的善意,還敢輕易伸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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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先生被訛的完整真相,這些細節(jié)藏著無奈
9月14日那天,湖南桃源的尹先生帶兒子看病路過一處路段時,他聽見了呻吟聲,一位老人倒在地上,舊自行車壓在身上,動彈不得。
尹先生沒猶豫,停下車先把自行車挪開,他本想再扶老人,可抬頭看見有人正往這邊來,想著“有人接手就好”,又記掛著兒子的病情,便匆匆離開。
他以為這只是舉手之勞,卻沒料到,這一扶,竟讓他陷入了麻煩。
離開沒多久,尹先生接到了交警的電話,語氣嚴肅,“有人報警說你撞了老人,還肇事逃逸,”緊接著,老人家屬找上門,開口就要3萬元賠償,還放話“不賠就轉刑事,讓你擔責”。
尹先生又氣又懵,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救了人,怎么就成了“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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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洗清冤屈,尹先生開始了艱難的自證之路,十幾天里,他一邊照顧生病的兒子,一邊發(fā)動朋友四處找監(jiān)控,小區(qū)、商鋪、樓道……幾乎翻遍了事發(fā)地周邊,終于在一處隱蔽的樓道攝像頭里找到了證據(jù)。
視頻里清晰顯示,老人是剛出門就自己摔倒的,那時尹先生的電動車還沒出現(xiàn)在畫面里。
拿著視頻找到交警,桃源交警大隊核實后給出結論,尹先生的電動車與老人自行車“無接觸”,不存在撞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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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鐵證,老人家屬只說了句“對不起”,便轉身離開,沒有任何補償,也沒有多余的解釋,后來尹先生在采訪里說,那十幾天他“精神一直恍惚”,甚至覺得“十年都不敢再做好事了”。
一次善意幫扶,卻成了十幾天的自證煎熬,這背后藏著的行善困境,才剛剛開始顯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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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尹先生!這些扶人被訛的案例,每一個都讓人心疼
尹先生的遭遇不是孤例,在他之前,已有多位好心人因幫扶老人陷入類似困境,他們的經歷,同樣讓人揪心又無奈。
2024年,江西撫州一位17歲的少年也遇到了類似的事,那天他放學路上看到一位老人摔倒在路邊,沒有路人敢上前,少年猶豫了一下還是走了過去,小心地把老人扶起來。
可沒等他松口氣,老人就抓住他的胳膊,說“是你把我撞倒的”,隨后趕來的家屬更激動,不僅對著少年罵罵咧咧,還動手打了他幾下,要求少年家賠償醫(yī)藥費。
少年又怕又委屈,好在路邊商鋪的監(jiān)控拍下了全過程,證明少年是善意幫扶,沒有碰撞行為,人民日報當時還專門評論這件事,說“善良不應被欺”。
當時的報道
還有2025年初甘肅的周女士,她在菜市場看到一位老人滑倒,趕緊上前扶起來,還幫老人聯(lián)系了家屬,結果家屬來了之后,一口咬定是周女士撞到了老人,非要她賠償2萬元。
周女士反復解釋,可家屬根本不聽,還鬧到了派出所。
為了自證清白,周女士調了菜市場的監(jiān)控,又找了幾位目擊證人,折騰了半個多月才洗清冤屈。
當時的報道
原以為事情到此為止,可家屬后續(xù)的操作更讓她寒心,先是發(fā)了一封道歉信,里面卻暗戳戳說周女士是“威逼利誘才讓他們道歉”,后來又報警說周女士“泄露了他們的個人隱私”。
那段時間,周女士一邊要應對家屬的糾纏,一邊要平復自己的情緒,短短幾個月暴瘦22斤,還查出了高血壓,夜里經常失眠。
她后來跟朋友說,“早知道會這樣,當初我絕對不會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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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前數(shù),2011年江蘇南通的殷紅彬師傅也有過類似經歷,他開公交車時看到一位老人摔倒在路邊,停車下去扶老人,結果老人家屬說“是公交車逼得老人摔倒”,要殷師傅負責。
最后還是公交車上的監(jiān)控救了他,證明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家屬才不得不道歉。
這些案例反復上演,讓“扶不扶”從道德選擇變成了風險評估,好心人的每一次伸手,都開始帶著猶豫。
你還敢去扶摔倒的老人嗎
救人者自證到崩潰,訛人者道歉就“免責”?
這些案例中,除了好心人的委屈,更讓人在意的,是事件處理中的矛盾焦點,救人者要拼盡全力自證,而訛人者卻只需一句輕飄飄的道歉就能脫身。
尹先生為了找監(jiān)控,十幾天里跑遍了事發(fā)地周邊,朋友也跟著他一起忙活,耽誤了工作不說,還一直擔心兒子的病情和自己的名聲。
周女士為了找證人、調監(jiān)控,請假跑了無數(shù)次派出所和菜市場,不僅沒了全勤獎,還因為焦慮影響了身體健康。
江西的少年更無辜,好心扶人卻被打,還要面對家屬的指責,差點留下心理創(chuàng)傷。
扶老人
可反觀訛人者呢?尹先生的案例里,家屬前期咄咄逼人要3萬賠償,還威脅“轉刑事”,證據(jù)出來后就一句“對不起”,轉身就走。
江西少年案里,家屬動手打了人,最后也只是口頭道歉,周女士遇到的家屬,不僅不反思自己的錯誤,還反過來糾纏周女士,沒有受到任何懲罰。
有網友在評論尹先生事件時說,“一句道歉太不痛不癢了,救人者花了十幾天自證,精神受了那么大委屈,訛人者卻沒一點代價,這太不公平了?!?/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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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網友說,“現(xiàn)在不是‘誰主張誰舉證’嗎?為什么被誣陷的人要自己找證據(jù)證明清白?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p>
確實,按照法律原則,“誰主張誰舉證”,如果老人或家屬認為是好心人撞了人,應該由他們拿出證據(jù),而不是讓好心人自己找證據(jù)“洗冤”。
可現(xiàn)實中,一旦發(fā)生這類糾紛,好心人往往要主動去調監(jiān)控、找證人,不然就可能陷入“說不清”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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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就算最后證明是誣陷,訛人者也很少受到實質性懲罰,大多時候就是一句道歉,最多再被批評教育幾句,沒有罰款,沒有拘留,更沒有法律層面的追責。
這樣的“零成本訛詐”,只會讓更多人覺得“就算訛錯了也沒損失”,反而讓好心人越來越不敢伸手。
當救人者忙著自證清白,訛人者卻能輕易脫身,這樣的失衡,正在一點點冷卻社會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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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我們常說“好人有好報”,可現(xiàn)實中,好人有時要先經歷“好心得惡報”的委屈,這顯然不是我們想看到的。
技術的進步讓監(jiān)控越來越多,能減少“說不清”的麻煩,但更重要的是制度的完善,讓誣陷者付出代價,讓好心人沒有后顧之憂,這樣才能真正打消大家的顧慮。
信息來源:男子扶摔倒老人反被訛 查監(jiān)控自證清白 老人家屬:不再追究
人民日報 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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