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刷到第28集,黎晴把那張寫著“回家”二字的煙盒塞進嘴里,鏡頭懟到嘴角滲血,彈幕瞬間被“別咽”刷屏。
三分鐘后,收視率飆到3.2%,直接把劇抬上熱搜第一。
有人哭到兩點睡不著,有人罵編劇狠心,可真正讓人心里咯噔一下的,是片尾那行小字——“角色原型參考朱楓等真實烈士”。
原來眼淚不是為戲,是為那段不敢細想的歷史。
朱楓是誰?
很多人第一次聽見這名字。
官方檔案直到2013年才給她“密使一號”的身份蓋戳,此前她只活在家屬的口耳相傳里。1949年底,她揣著臺灣防務圖從基隆碼頭出發(fā),七天后被倒吊在炮臺公審,罪名是“通敵”。
獄友后來回憶,她最后一句完整話是“把我眼睛蒙上,我怕高”。
劇里把這句改成了“別讓我看見?!保崃艘稽c,卻更扎心。
觀眾以為黎晴的“瘋兵事件”是編劇腦洞,其實原型是1950年“基隆中學案”。
當年二十三名學生被控“鼓動飛行員投誠”,最小的才十五歲。
檔案里留著一張黑白照,孩子腳上的球鞋是新的,明顯是臨刑前家里剛送。
劇里把年齡改大,把球鞋換成軍靴,讓黎晴替他們擋子彈,算是一種溫柔的補償——至少這一次,有人活下來了。
更冷的是,臺灣那邊剛解密的1953年公文里,真有一份“拒炸大陸”的飛行員名單,共四人,罪名欄只寫兩字:抗命。
劇里把四人合成一人,讓黎晴在刑場陪他抽最后一支煙,鏡頭掃過,煙盒上印著“雙喜”。
歷史沒有煙,也沒有喜,只有槍聲后烏鴉集體起飛,像一片黑云。
隆妮因為這段戲被夸“眼技封神”,可她自己知道,拍那天她NG了十八條。
她在采訪里坦白:“我不是演英雄,是演害怕。
”她怕的是站在同樣的高度,卻夠不到那些人的勇氣。
為了把“害怕”演對,她去北京無名英雄廣場蹲了一周,數(shù)完新刻的十二個名字,回頭就把臺詞課改成晨跑——她說烈士當年跑的是生死,她至少跑個肺活量。
新劇《暗夜與黎明》她堅持原聲,粉絲擔心臺詞垮,她回了一句:“垮就垮吧,至少是我自己的聲音。
”聽著像賭氣,細想是敬畏:不敢替先人漂亮,只能讓自己真實。
戲外也熱鬧。
西山無名英雄廣場今年客流漲了三倍,講解員嗓子都劈了。
最意外的是賣烤紅薯的大爺,他把攤挪到廣場對面,紙殼箱寫著“吃口熱的,別讓他們凍著”。
一句話,比任何宣傳標語都管用。
出版社跟風搶題材,一口氣報了九套“臺灣隱蔽戰(zhàn)線”叢書,封面還沒出,預訂已破十萬。
上海話劇中心更狠,直接宣布要把整部劇搬上舞臺,導演放話:“不煽情,不追光,就讓演員站在黑暗里念名字,念滿九十分鐘。
”聽著像行為藝術,可一想到那些名字真的存在,誰還坐得???
有人擔心:把悲劇做成流量,會不會消費英雄?
其實答案藏在細節(jié)里。
黎晴赴死前把旗袍剪成三角巾,給同伴包扎,那塊布在劇里只出現(xiàn)三秒,卻被紀念館做成復制品,標簽寫著“布長38厘米,血型未知”。
觀眾摸著玻璃,忽然明白:戲可以散,布是真的,血是真的,這就夠了。
至于流量,讓它流吧,只要有人因為一條彈幕去翻檔案,因為一張劇照去獻花,這買賣就不虧。
今晚更新到29集,預告里黎晴的遺言只剩一口氣:“告訴我女兒,媽媽只是先回家。
”彈幕又是一片哭崩。
可哭完別忘了,真正的朱楓沒留下孩子,也沒留下遺言,她只有一段被海水泡過的頭發(fā),現(xiàn)存于北京檔案館,編號“D-173”。
下次去廣場,如果看見有人對著無名墻小聲念“D-173”,別打擾,那是普通人在給歷史補一個名字——補上了,他們就能安心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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