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廣州市發(fā)布《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十五運會和殘?zhí)貖W會期間廣州賽區(qū)實施機動車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下稱《限行通告》)、《廣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關于十五運會和殘?zhí)貖W會期間廣州賽區(qū)設置專用車道的通告》(下稱《專用車道通告》),對賽事期間部分區(qū)域的機動車臨時交通管理和專用車道設置作了具體規(guī)定。兩份通告均自2025年11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4日,期滿后不再施行,屆時恢復日常管理。
賽事期間
廣州將在部分區(qū)域、路段
對小客車、貨車
實施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十五運會期間(即2025年11月6日—20日)的臨時交通管理區(qū)域如下:
殘?zhí)貖W會期間(即2025年12月5日—14日)的臨時交通管理區(qū)域如下:
十五運會期間
小客車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一)2025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每日7時30分至19時30分(其中11月9日十五運會開幕式當天延長至24時),在以下范圍內(nèi)實施小客車臨時交通管理措施:大觀路(廣汕路至合景路段,不含)、沈海高速廣州支線(黃村立交至火村立交段,不含)、廣州繞城高速(火村立交至黃埔大橋段,不含)、珠江水道(黃埔大橋至東圃大橋、至新化快速路、至侖頭隧道、至南沙港快速、至番禺大橋、至新光大橋、至洛溪大橋、至丫髻沙大橋、至鶴洞大橋、至洲頭咀隧道、至珠江隧道、至珠江大橋、至金沙洲大橋、至廣和大橋段,長洲島和生物島北面、番禺區(qū)北面、海珠區(qū)和白云區(qū)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東面),鴉崗大道(不含)、廣佛肇高速(朝陽立交至平沙立交段,不含)、廣佛肇高速(平沙立交至春崗立交段)、華南快速干線(龍洞站至春崗立交段)、廣汕路(華南快速干線龍洞站至大觀路段)合圍區(qū)域所有道路。前述道路范圍包括合圍區(qū)域內(nèi)的沈海高速廣州支線北環(huán)段(廣清立交至黃村立交段)、華南快速干線(春崗立交至土華立交段)、廣佛肇高速(平沙立交至春崗立交段)、機場高速(平沙立交以南段),不包括其他高速公路和東南西環(huán)城市快速路。
(二)在上述道路范圍和時間內(nèi),廣州市籍小客車按機動車車牌(含臨時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shù)字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通行(單號為1、3、5、7、9,雙號為2、4、6、8、0)。
(三)在上述道路范圍和時間內(nèi),非廣州市籍小客車禁止通行。
殘?zhí)貖W會期間
小客車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一)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每日7時30分至19時30分(其中12月8日殘?zhí)貖W會開幕式當天延長至24時),在以下范圍內(nèi)實施小客車臨時交通管理措施:大觀路(廣汕路至合景路段,不含)、沈海高速廣州支線(黃村立交至火村立交段,不含)、廣州繞城高速(火村立交至黃埔大橋段,不含)、珠江水道(黃埔大橋至東圃大橋、至琶洲大橋、至華南大橋、至獵德大橋、至廣州大橋、至海印大橋、至江灣大橋、至海珠橋、至解放大橋、至人民橋、至珠江隧道、至珠江大橋、至金沙洲大橋、至廣和大橋段,長洲島和北帝沙島北面、海珠區(qū)北面、大坦沙和金沙洲東面),鴉崗大道(不含)、廣佛肇高速(朝陽立交至平沙立交段,不含)、廣佛肇高速(平沙立交至春崗立交段)、華南快速干線(龍洞站至春崗立交段)、廣汕路(華南快速干線龍洞站至大觀路段)合圍區(qū)域所有道路。前述道路范圍包括沈海高速廣州支線北環(huán)段(廣清立交至黃村立交段)、華南快速干線(春崗立交至土華立交段)、廣佛肇高速(平沙立交至春崗立交段)、機場高速(平沙立交以南段),不包括合圍區(qū)域內(nèi)的其他高速公路和東南西環(huán)城市快速路。
(二)在上述道路范圍和時間內(nèi),廣州市籍小客車按機動車車牌(含臨時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shù)字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通行(單號為1、3、5、7、9,雙號為2、4、6、8、0)。
(三)在上述道路范圍和時間內(nèi),非廣州市籍小客車禁止通行。
貨車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2025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除11月9日外)、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每日7時至22時,廣佛肇高速(朝陽立交至春崗立交段)、華南快速干線(春崗立交至土華立交段)、沈海高速廣州支線北環(huán)段(廣清立交至黃村立交段)、大觀路(奧體路至華觀路)禁止重型貨車通行。
2025年11月9日十五運會開幕式當天7時至24時,廣佛肇高速(朝陽立交至春崗立交段)、華南快速干線(春崗立交至土華立交段)、沈海高速廣州支線北環(huán)段(廣清立交至黃村立交段)、大觀路(奧體路至華觀路)、沈海高速廣州支線廣深段(黃村立交至火村立交段)、東南西環(huán)城市快速路(黃村立交至侖頭立交段)禁止中型貨車、重型貨車通行。
非《限行通告》限行時段和區(qū)域,仍需要執(zhí)行現(xiàn)有的市區(qū)貨車限行和外地小客車高峰限行措施。
與此前征求公眾意見的原方案相比
此次《限行通告》
進行了優(yōu)化調整
一是將小客車每日限行的起止時間各縮短半小時,由原方案每日7時至20時縮短為每日7時30分至19時30分;兩個開幕式當天延長至24時的措施保持不變。
二是兩個閉幕式當天不限行,減少了2天的限行時間。
三是殘?zhí)貖W會期間將海珠區(qū)從限行范圍剔除。經(jīng)過優(yōu)化調整,最大限度減少對城市交通、市民出行的影響。
此外
廣州交警為市民
適應新規(guī)預留“緩沖期”
實施“首違免罰”
對于違反小客車、貨車限行措施及專用車道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廣州交警在11月6日至11月8日(十五運會階段前3日)和12月5日至12月7日(殘?zhí)貖W會階段前3日)期間,實施“首違免罰”,僅作教育提醒,不予處罰。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天在不同道路違反專用車道管理通行的,分別認定處理。車輛因其他原因產(chǎn)生的交通違法行為,廣州交警仍將依法處理。
一、在限行日期內(nèi),外地小客車能否預約通行?
答:2025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12月5日至12月14日,暫停外地小客車工作日高峰通行預約登記。
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臨時交通管理措施,具體怎么理解?
答:賽事期間,廣州市籍小客車按機動車車牌(含臨時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shù)字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通行(單號為1、3、5、7、9,雙號為2、4、6、8、0)。
三、哪些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答:(一)執(zhí)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開展特定線路示范活動的智能網(wǎng)聯(lián)汽車,持道路運輸證件的客運車輛(不含租賃小客車)。
(二)持十五運會、殘?zhí)貖W會有效專用車證的車輛。
(三)車身噴涂統(tǒng)一標識的氣象監(jiān)測車、郵政車、救援及清障專用車、金融解款車、執(zhí)行任務的行政執(zhí)法車、持校車標牌的校車。
(四)懸掛使(領)館號牌、臨時入境號牌、港澳入出境號牌車輛。
(五)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四、因就醫(yī)等特殊情況確需在市區(qū)限行區(qū)域內(nèi)通行,會被處罰嗎?
答:對于臨時因特殊情況違反限行規(guī)定的,如運送危重病人、孕婦等緊急就醫(yī),以及搶險、救災等突發(fā)情形,可向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陳述和申辯。
來源:廣州日報 廣州廣播電視臺 廣東發(fā)布
編輯:陳若蘭 葉飛晴
審核:廖真怡
復核:林梅芳
簽發(fā):劉海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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